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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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快乐的学校生活发布日期:2015-2-3 21:31:14 查阅:1591 次
记者从某省政府新闻办和多个省份获悉。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中明确规定,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详见本报今日AⅡ01版)
这又是一个足以引发社会大论战的消息。体制外的人会继续报怨,如果公务员在一定级别上尸位素餐、行尸走肉,是不是到了年限必须要晋级呢,再者,这么晋下去,恐怕在小县城里所有的退休干部,都是副县级以上领导了;体制内的人也会报怨,你看,从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这个通道中完完整整地走完,至少需要65年,这能解决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问题吗?
以上争论,都分别代表了体制内外人员各自的不同立场和声音,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正如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确保完全公平的道理一样,这个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发布,只是能够确保大部分人能够有一个正常的上升渠道,而不至于到退休也才是个办事员身份的尴尬。笔者认为,对待这个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最需要用的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观念,尤其是要解决“职业通道”这一问题时。
所谓“职业通道”,其实是解决所有的人力资源的最终出路的问题。或许,你会问,农民、普通市民,劳动了一辈子,或打了一辈子工,也没有什么“职业通道”,公务员为什么要有“职业通道”呢?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一个劳动力没有进入到一个正规完善的体系之中,自然难以用“职业通道”来规划人生,但只要是进入到一定的人力资源系统中,包括官场体制之中,就必须要用人力资源概念去进行管理。这对激发工作热情、确保工作信心,都是一些必要之举。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的人事部已经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地的人事局(厅),早已都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厅),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不能仍然用之前老式的管理思维来进行。尤其对县级政府以下的机构而言,这方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面的改革更是必要。笔者认为,这可能还有助于打破小地方传统的家族与宗法观念,破除地方官场中的裙带关系。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研究性学习总结但是,人力资源改革不能让领导职级成为“大锅饭”,也不能让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在退休时都能拿到处级待遇。于是,规定“从办事员到处级需要65年”还算是相对合理的,毕竟,被提拔者永远属于那些有上进心、工作努力、学历高和能力突出者。同时,作为普通办事员也不应该过于担心,因为就算是很平庸的办事员,也足以在这样的制度下确保在退休之前拿到一个科级干部的身份和收入。较之于以往许多人“干到退休也成不了副科”的残酷现实,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应该说,无论是之前进行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还是对基层公务员普涨工资,还是现在进行的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改革,都更多地是把之前过于死板老套的“铁饭碗”式管理改良成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过程。社会中所有的人力资源,都需要建立这样的合乎常规的“职业通道”,只有这样,公务员才会成为整个社会人力资源体系中的一部分,最终也才能跳出“铁饭碗”的范畴,公务员辞职以及公务员考试,才会越来越正常化。
第二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
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
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月15日
(此件发至县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
见
2006年我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配套法规制
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
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坚持公平公正,统一职级晋升条件,严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坚持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二、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
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
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
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实施范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
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2015年1月15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月15日
(此件发至县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2006年我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坚持公平公正,统一职级晋升条件,严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坚持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二、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absolute; LEFT: -10000px"> 本文来自(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文章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出自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两会专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2015年1月15日印发 第四篇:《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 在公务员薪酬改革方面,中国迈出了重要一步。“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4年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这一条吸引了诸多关注。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组成部分,该不该给公务员涨工资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抱怨工资太少且多年不涨;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于公务员群体又有太多质疑和不满。 公务员惹谁了 2014年,公务员在网上“晒”工资似乎成了家常便饭。从湖南到北京,“晒”出的工资总能引来大批网友的质疑,“工资虽少,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总不会少”、“嫌工资少就辞职啊”、“我不相信他们晒出的工资,如果真那么少为什么公务员考试还那么火”。 尽管知道公务员群体收入并不高,但山东省济南市市民小于仍然认为不该给公务员涨工资。“大部分时候到政府部门办事都要看他们的脸色,服务态度太差。”他补充说,遇到着急的事情还经常需要托关系、走后门,才能办成。 而公务员自身也是一肚子苦水。 “工作三年多,现在还要靠父母,工资早该涨了。公司乔迁贺词”叶某是浙江省金华市法院的一名普通公务员。他告诉本刊记者,自己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4000多元,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津贴3400元。 而随着近两年“八项规定”的不断深入及依法治国等治国方略的推进,更让本来就处于风口浪尖的公务员群体变得焦虑,辞职潮也悄悄蔓延开来。 “我是副科级,每月工资4000元左右,在北京买房连月供都交不起。”在北京市某镇政府工作的程鹏告诉本刊记者,他身边有很多同事都辞职去了企业,薪水比做公务员多一倍都不止。 程鹏2009年通过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并成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工作至今,他的工资从来没有丁点儿变化,“六年物价都翻了多少倍,希望公务员的工资也能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浮动,不要六年不变,要不真的干不下去了。” 据悉,我国公务员工资自2006年调整了一次之后,随着物价水平和企业薪酬的上涨,给公务员涨薪的建议虽多次被提及,却始终没有切实的动作。 程鹏还告诉记者,自“八项规定”推行以来,日子更不好过了,“以往节日补贴通常有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购物卡或奖金,还会再发一些日用品或福利券。” 多年来,公务员不断地表达要求涨工资的愿望,民众却也质疑声不断。反对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公务员享受着优厚的福利待遇,比如看病可以报销100%,很多公务员子女的入学问题都可以通过共建学校等途径解决;另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务员工资不够透明,他们的收入远不止工资条上的数字,灰色收入、隐性收入较多。这些都使得部分公众质疑公务员工资低的真实性。 至于公务员的工资是否透明,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过去公务员的收入存在灰色地带,用权力拿的东西太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是让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承受巨大舆论压力的重要因素。 公务员普遍对工资不满 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 2012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刘嘉在江苏某省级单位工作。他给本刊记者看了他的工资条:职务工资410元,级别工资446元,工作性补贴1420,生活性补贴3170元。 刘嘉是我国公务员群体收入状况的一个缩影。工资中基本工资的比重很小,各种津补贴占了大部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看来,公务员工资比例失衡既不利于勤政,也不利于廉政。“从公务员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来看,基本工资与津补贴的比例大致为7比3或8比2。&rdqu三年级作文我的同桌o;高波告诉记者,依照现行政策,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但津补贴则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安排,这也导致公务员的地区收入差异过大。 对于在广西某县担任副县长的时某来说,工资也一直是他难以启齿的事情。作为副处级干部,他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不过4000多元。 “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职务直接决定着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职务和行政级别越高,工资越高,这对于基层公务员很不公平。”时某说。比如,北京市在2003年实施“3581”阳光工资体系,即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0000元。 据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透露,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很大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率。 据悉,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按照施行于2006年的《公务员法》,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变动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目前,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工资变迁 根据2006年《公务员法》,职务决定职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是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这意味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是由其职务决定的。 在通行的公务员工资体系中,由职务所决定的职务工资和地区津贴占65%,职级工资只占25%。此外,职级工资还受职务的限制。 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文章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出自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全国现在有700多万名公务员。其中,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工作。 “在一个县里,只有几个处级干部,绝大多数公务员可能干一辈子也就是个主任科员,薪酬上涨十分有限。”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高新民表示,打破职务与职级的关联性,以职务、职级并行来解决基层干部待遇,对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有帮助。 山东某县级市一位正科级干部告诉记者,按照目前每两年自然晋升职级工资的幅度,根本涨不了多少,“要是工资不按职务只按职级算就好了。” 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曾提出过,我国也多次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提上日程。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明确提出“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2009年,《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但是,截至目前,此规定的配套方案并没有出台。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财政压力、公务员考核机制和现行工资制度缺陷等都是影响方案细则未能出台的原因。 在汪玉凯看来,此次中央深化改革小组会议对此作出部署,意味着这项纠结多年的改革将真正破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会出台配套细则,解决地方财力、考核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可以解决公务员系统内部涨薪的问题。而对于整个公务员群体来说,则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工资调整制度。 虽然2006年的《公务员法》提出“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有关专家表示,真正的工资调查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公务员薪酬改革难题延续至今。 据媒体报道,工资调查机制已试行多年,但效果并不理想。“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由小学生作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