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扫墓报告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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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支部清明节扫墓报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党支部开展清明 节缅怀先烈扫墓活动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深化“感恩”教育,激发大学生爱国主义情怀,3月29日下午1点,材料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与院研究会成员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到了崂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了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祭扫活动。
活动得到了陵园管理处的支持,开始了祭扫仪式。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两位学生代表向烈士敬献鲜花,全体默哀一分钟,以表达对先烈的无限哀悼和缅怀。然后由研究会学生代表发表讲话,讲述了崂山区革命烈士们的英勇事迹,并带领大家宣读入党誓词,大家用嘹亮而坚定的声音表达了对伟大的革命先烈的敬佩。接下来,同学们瞻仰了革命烈士纪念碑,大家静心感受着的先烈们的革命精神,寄托着对烈士们的崇敬和哀思。
祭扫仪式结束后,同学们在志愿者的带领下参观了革命烈士纪念堂。在纪念
堂内同学们认真地观看战场模拟沙盘和革命烈士们的介绍展板,志愿者向我们讲述了革命先烈们的先进事迹,那泛黄的书页,生锈的大刀,悲惨的照片,似乎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年代,看着那些英雄的光辉事迹,同学们心里产生层层涟漪。那些没有姓名,没有出生地,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的无名烈士,为了祖国,他们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在祖国大地上洒下了青春热血。
参观结束后,同学们还进行作文遇见了革命烈士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革命诗歌朗诵活
动,在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用饱满的热情表达了自己对革命烈士先驱们的缅怀。岁月能改变山河,但历史将不断证明,有一种精神永远不会失落。崇高、忠诚和无私,将超越时空,成为人类永恒的追求;时间会冲淡记忆,但人们决不会忘记为祖国牺牲的他们,他们的理想、他们的信念,让数十亿华夏儿女的心灵为之震撼;战争的硝烟已离我们远去,但爱党、爱祖国的信念却始终没有改变。 通过这次清明节祭扫活动,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革命前辈在艰苦中夺取的革命胜利,让大家深刻的认识到没有理由面对困难而退缩。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品质和革命传统的必要性,立足本职,这将是对革命先烈的最好纪念。
第二篇:《关于清明春节手抄报节为烈士扫墓的请示报告》
关于清明节为烈士扫墓的请示报告
汉川市委、市政府
我们是在对越作战中英勇牺牲的汉川籍烈士王爱军、李少云的亲属,生前所在部队的首长、战友及这场战争中的幸存者,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自发组成2016清明为烈士扫墓,于3月19日在市汈东烈士陵园举行祭奠活动。 当年为捍卫祖国尊严,响应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号令,义无反顾地冲上保家卫国的战场,用生命铭刻祖国尊严,用热血维护人民利益,烈士是国家的英雄,而不是哪一家或民间团体的私人英雄,也并非只属于烈士家属,他属于神州大地上每一个享受着祖国和平富强、繁荣昌盛,生活在自由阳光下的当代公民。
在新常态下,为烈士扫墓,缅怀英烈事迹,传颂英烈精神,继承英烈遗志,弘扬社会爱国主义精神 及革命传统教育,传递正能量和活动,是告慰英烈的优良习俗,也是每个公民就尽的责任。
为了缅怀英烈们的丰功伟绩,弘扬他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我们郑重地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提请报告,要求政府及民政部门组织协调,作出安排。妥善解决来自烈士生前所在部队首长、战友的食宿,协调解决活动当天交通及生活补助等问题,为了本次活动团结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临时组委会,组长:周国军,副组:王红青,李德彪,望政府及民政部门及时批复为盼,我们拭目以待,谢谢!
特此报告
汉川籍烈士家属及战友
2016年3月8日清明节扫墓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 来源:新华社 时间: 2013-07-03 20:11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无私奉献、英勇牺牲的烈士,他们的功勋彪炳史册,他们的精神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烈士纪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烈士纪念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中央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烈士精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精神。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运用专题展览、报告会、阅读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之中。鼓励创作出版以烈士英雄事迹为题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通俗读物,积极开展烈士史料编纂工作,制作展播反映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的专题片,创办开通中华英烈网。整合军地资源,拓展研究领域,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纪念烈士活动
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数学名人小故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经常性纪念活动,将烈士纪念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学校教育和红色旅游。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建立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深入持久、庄严有序开展。
三、坚持用烈士英雄事迹教育青少年
要在中小学充实关于著名烈士英雄事迹教育的内容,利用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等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组织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和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在入队、入团、入党、入伍等人生成长的重要时机,倡导在18岁成人、学生毕业时,组织开展烈士英雄事迹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集体宣誓仪式、网上祭奠英烈等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烈士纪念设施资源,理顺隶属关系,明确保护管理责任,统一归口民政部门实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效能。认真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相关法规,研究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分级保护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和保护管理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
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收集、抢救、挖掘、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对已公布为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要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保护、管理与利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研究制定社会捐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建立检查监督机制,严肃查处人为破坏和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
五、完善烈属抚恤优待政策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完善烈属优待帮扶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逐步提高烈属抚恤金标准,妥善解决烈属生活、医疗、住房和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烈属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住房困难的农村烈属家庭,当地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切实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烈属医疗、供养服务需求。定期走访慰问烈属,精心组织烈属祭扫活动,认真落实为烈属挂光荣牌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广大烈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民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规划烈士纪念工作,研究制定烈士褒扬政策规定,做好烈士评定备案、烈属抚恤优待、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组织指导祭扫活动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烈士纪念工作宣传报道的指导协调,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落实相关政策。党史、军史研究部门要加强对烈士精神的理论研究。组织、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烈士纪念工作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要烈士纪念设施纳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要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把烈士英雄事迹宣传教育贯穿到国民教育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健全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弘扬烈士精神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以及报刊、图书、数字、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文物部门要做好涉及烈士的文物鉴定和普查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的指导。旅游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接受英雄事迹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组织企业职工、青少年、妇女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军队和武警部队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烈士纪念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七、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烈士纪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建设与保护并重,努力推动烈士纪念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行政主导、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烈士纪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烈士纪念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考评内容,同步考评、同步推进。把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中央财政性资金对国家级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给予补助,并对中西部地区予以倾斜。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公益属性,根据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标准和工作需要,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按照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注重选拔使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工作人员队伍,为烈士纪念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民政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 2010-03-15 10:35
民函【201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扫节日,是缅怀革命烈士,弘扬和培育烈士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热情的有利时机。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自古就有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光荣传统。清明要祭祖,更应祭先烈。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激励人们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有利于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不断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继承烈士遗志,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众志成城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二、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清明节前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掘和利用活动资源,突出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画)、政策解答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以烈士纪念设施为载体,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墓、参观陈列展览,利用报告会、演讲会、宣誓仪式、专题展览等形式开展纪念活动。要结合开展烈士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爱国歌曲大家唱”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宣传革命烈士为祖国独立和解放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革命烈士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宣传革命烈士坚持真理、英勇奋斗、艰苦创业、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用烈士的革命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各地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纪念活动既庄严又生动活泼,既俭朴节约又富有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纪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相对集中,各地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纪念活动取得实效。要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组织领导、人员安排、活动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重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应对陈旧设施进行修缮,进一步充实更新陈展内容,积极改进陈展方式,提升纪念设施的文化品位,使烈士纪念设施成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要精心组织烈士家属及各界人士的祭扫活动,为参观和瞻仰群众做好服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倡导文明祭扫方式,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文明、高尚、安全、有效,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第三篇:《清明节扫墓活动总结》清明节扫墓报告
“传承梦想 缅怀英烈”
清明节扫墓活动总结
明山区实验小学
2014年4月
“传承梦想 缅怀英烈”
明山区实验小学清明节扫墓活动总结
为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让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将来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学校于4月3日下午组织六年七班赵一曼中队、六年八班孙志强英雄中队到望溪公园烈士纪念碑举行祭扫革命烈士活动。
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安全,根据我校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次活动情况,制定了安全预案。安排韩殿国、邓乐乐、关运春刘锡新四位领导,谷姝、邵鑫、赵阳、郭玉春四位老师参与此次活动,负责学生安全。清明节扫墓报告
出发前,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了活动目的的讲解。对活动过程中安全问题提出要求。
12:20学生在学校操场集合,由领导和老师带领延水塔路步行去望溪公园。沿途学生非常遵守纪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顺利到达望溪公园。
在纪念碑前,两个中队组织召开了主题中队会,回顾了孙志强爷爷和赵一曼的英雄事迹,加深了对孙志强、赵一曼的了解,又讲述了本溪的战斗英雄杨靖宇、赵尚志的英雄故事,决心学习英雄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做时代合格的小学生。
大队辅导员在活动结束后做了活动总结。
下午2点30分,在领导老师的带领下,学生安全返回校园。
明山区实验小学德育处 少先大队部 安全处
2014年4月
第四篇:《4月4日清明扫墓缅怀先烈活动总结报告》
4月4日清明扫墓缅怀先烈活动总结
报告(地理本113班)
活动 时间:二年一二年四月四日清明节 上午09:00——上午12:00
活动地点:中山公园烈士园
活动人物:地本113班代表清明节扫墓报告
活动内容:清明扫墓缅怀先烈
清明是我国人民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烈士的传统节日。所以每到雨纷纷的清明时节人们总会想起无数为共和国的建立而英勇献身的先烈们,他们爱国、爱民的精神也被世人所诵。
为了纪念这着深远意义的日子、为缅怀先烈,为更好地为培养我们的爱国精神,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继承先烈遗志。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今天在这个清明节,我们地理本113班,在团支部书记领导下,组织班里的部分同学代表我们班去中山公园开展了为纪念先烈扫墓活动。在这个庄重而严肃的日子里,虽然是放假期间我们班的同志却没有一个是偷懒不参加活动的,除了放假回去了的同志其他的几乎都积极参与了这项意义重大的活动。我们都手持白花,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到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对为保卫国家而献出青春热血的革命英烈表示深深的哀悼。我们全
体人员向烈士鞠躬、敬献上白花、上香,并向革命烈士默哀三分钟。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同学们严守纪律,遵守秩序,扫墓过程中保持安静肃穆,给在场的工作人员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在同学们积极地参与与配合下,我们班这次清明节扫墓缅怀先烈活动开展的很顺利,圆满完成了。 通过此次扫墓活动,同学们加深了对爱国主义精神的进一步认识,深刻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大家表示要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更明确了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
地理本113班团支部书记:易柳杏
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
第五篇:《清明节扫墓心得体会》
清明节扫墓心得体会
清明节,是一个缅怀先人、慎终追远的日子。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认知传统文化内涵和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
4月1日上午,望仙中学德育处、团委组织了一次“清明节祭扫烈士墓”的活动。七、八年级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上饶市烈士陵园。缅怀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安宁而英勇牺牲的战士,瞻仰他们的丰功伟绩。同学们身着统一的校服,在烈士陵园整齐排开,全场气氛庄严肃穆。学生代表在烈士墓前为烈士们献上了花圈。
在重温了烈士的英雄事迹后,全体师生进行了一分钟的默哀。师生们低头默哀,缅怀先烈,寄托哀思。默哀结束后,同学们向革命烈士进献了花圈。优秀学生代表在烈士墓前进行了发言,表达了对先烈的追思。
活动的最后,团员进行了入团宣誓:“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时刻准备着!”呼号声响彻了整个烈士墓园,先烈为革命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精神激励着全场的师生。
本次活动,使同学们受到了一次良好的革命传统教育,也让他们更懂得了生命的意义和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革命洗礼,坚定了他们的理想信念。
第六篇:《2015年学校清明节扫墓活动总结》
2015年学校清明节扫墓活动总结
XX年4月2日中午12:00时,为了悼念革命烈士,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学生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发扬长征精神以及先烈遗志,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团员青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清明节来临之际,遵义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开展了“缅怀先烈,牢记誓词,争做当代大学生先锋”扫墓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全体系学生会成员、09、10级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以及部火烧圆明园读后感分学生成员代表.活动于中午12点半开始,各成员在相关负责人的带领下徒步红军山。本次活动共分6项完成,全体成员站在烈士门的陵墓前肃立瞻望着高高的纪念塔,为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向长眠于地下的革命烈士深深鞠躬;学生代表致辞,党及团员发言;在纪念塔下党员们面对党旗,庄严宣誓;最后成员敬奉花圈绕烈士墓一圈,瞻仰红军烈士。 通过这次清明节红军山的祭扫烈士墓活动,同学们接受了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懂得了生命的意义,深切的感受到现在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激发了同学们立志勤奋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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