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时间:2024-12-27 16:30:2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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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

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二、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与复评。按《松阳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县级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三、高危妊娠的报告

一般高危使用高危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县妇幼保健所。对重度高危实行随时报告,于接诊2小时内通过各种方式报县妇幼保健所,并按规定上报高危妊娠月报表。所有高危妊娠于产后42天结案,在结案前应按规定做好高危报告工作。

附件:1、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

2、重度高危妊娠的范围

3、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检查评分表

附件1

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

一、 生物学因素

1、特殊基本情况: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或>70㎏、身高≤145㎝、先天发育异常。

2、异常妊娠分娩史:流产≥2次(药流需有清宫史,包括自然流产史),有早产史、多年不孕、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难产史、产后出血史、畸形儿史、新生儿溶血病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3、孕早期病毒感染、吸烟、酗酒及服用过孕妇禁忌药物史、放射线及可疑致畸物、职业毒物接触史、孕前三个月服避孕药史等。

4、心理因素:焦虑、恐惧、精神障碍、抑郁症等。

二、妊娠合并症:

1、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Ⅰ-Ⅱ级,110上海自然博物馆新馆<心率<130次或60>心率≥50次或不完全性传导阻滞。

2、肾脏病:持续单纯性蛋白尿、镜下血尿++以上。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3、肝病:乙肝大三阳或乙肝小三阳或GPT<100U/L。

4、血液系统疾病:8万>血小板>6万,贫血(70g/L<Hb≤100ɡ/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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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亢或甲减史,目前无症状、体征。

6、妊娠合并梅毒。

三、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或轻度子痫前期(BP<150/100mmHg)、先兆流产(住院保胎史)、先兆早产、胎膜早破、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胎儿宫内窘迫(单纯性胎心改变>160次/分或<120次/分、胎心监护≤7分或无反应型)等。

四、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因素:胎位异常、巨大胎儿、胸廓畸形、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多胎妊娠、盆腔肿瘤(妊娠合并5㎝以上附件囊性包块、附件肿瘤、子宫肌瘤)等。

附件2

重症高危妊娠的范围

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1、妊娠合并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心术后心功能不全Ⅲ级以上或伴有器质性改变、心肌炎、心律失常(频发性早搏)、完全性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心率≥130次/分)、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2、妊娠合并高血压。

3、妊娠合并肝炎、或肝硬化、妊娠合并肝损(GPT≥100U/L)、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

4、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确诊)。

5、妊娠合并肾脏病:经临床确诊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肾移植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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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血液系统疾病:贫血(血红蛋白≤ 70g/L),血小板减少症( ≤ 6×109/L)。

7、妊娠活动期肺结核。

8、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甲亢、甲减史目前有症状、体症)。

9、免疫系统疾病:红斑狼疮。

二、妊娠合并外科疾病:阑尾炎、急性胆囊炎、急性胆石症、急性胰腺炎、肠梗阻等。

三、妇产科疾病:妊娠高血压综合症(BP≥150/100mmHg、重度子痫前期、子痫)、HELLP综合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期胆汁淤积症、剖宫产术后不遇见另一个自己到2年妊娠。

四、妊娠合并恶性肿瘤。

五、妊娠合并HIV。

六、妊娠合并精神病。

七、其他:严重胸廓畸形及其他重要脏器器质性疾病等。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检查评分表

第二篇:《浙江省乡镇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

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二、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与复评。按《松阳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县级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三、高危妊娠的报告

一般高危使用高危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县妇幼保健所。对重度高危实行随时报告,于接诊2小时内通过各种方式报县妇幼保健所,并按规定上报高危妊娠月报表。所有高危妊娠于产后42天结案,在结案前应按规定做好高危报告工作。

附件:1、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2、重度高危妊娠的范围

3、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检查评分表 附件1

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

一、 生物学因素

1、特殊基本情况: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或>70㎏、身高≤145㎝、先天发育异常。

2、异常妊娠分娩史:流产≥2次(药流需有清宫史,包括自然流产史),有早产史、多年不孕、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难产史、产后出血史、畸形儿史、新生儿溶血病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3、孕早期病毒感染、吸烟、酗酒及服用过孕妇禁忌药物史、放射线及可疑致畸物、职业毒物接触史、孕前三个月服避孕药史等。

4、心理因素:焦虑、恐惧、精神障碍、抑郁症等。 二、妊娠合并症:

1、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Ⅰ-Ⅱ级,110<心率<130次或60>心率≥50次或不完全性传导阻滞。

2、肾脏病:持续单纯性蛋白尿、镜下血尿++以上。 3、肝病:乙肝大三阳或乙肝小三阳或GPT<100U/L。

4、血液系统疾病:8万>血小板>6万,贫血(70g/L<Hb≤100ɡ/L)。 5、甲亢或甲减史,目前无症状、体征。 6、妊娠合并梅毒。 三、妊娠并发症:

妊娠期高血压或轻度子痫前期(BP<150/100mmHg)、先兆流产(住院保胎史)、先兆早产、胎膜早破、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胎儿宫内窘迫(单纯性胎心改变>160次/分或<120次/分、胎心监护≤7分或无反应型)等。

四、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因素:

胎位异常、巨大胎儿、胸廓畸形、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多胎妊娠、盆腔肿瘤(妊娠合并5㎝以上附件囊性包块、附件肿瘤、子宫肌瘤)等。

附件2

重症高危妊娠的范围

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1、妊娠合并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心术后心功能不全Ⅲ级以上或伴有器质性改变、心肌炎、心律失常(频发性早搏)、完全性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心率≥130次/分)、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2、妊娠合并高血压。

3、妊娠合并肝炎、或肝硬化、妊娠合并肝损(GPT≥100U/L)、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

4、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确诊)。

5、妊娠合并肾脏病:经临床确诊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肾移植术后。

6、血液系统疾病:贫血(血红蛋白≤ 70g/L),血小板减少症( ≤ 6×109/L)。 7、妊娠活动期肺结核。

8、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甲亢、甲减史目前有症状、体症)。 9、免疫系统疾病:红斑狼疮。

二、妊娠合并外科疾病:

阑尾炎、急性胆囊炎、急性胆石症、急性胰腺炎、肠梗阻等。 三、妇产科疾病: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BP≥150/100mmHg、重度子痫前期、子痫)、HELLP综合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期胆汁淤积症、剖宫产术后不到2年妊娠。

四、妊娠合并恶性肿瘤。 五、妊娠合并HIV。 六、妊娠合并精神病。

七、其他:严重胸廓畸形及其他重要脏器器质性疾病等。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检查评分表

第三篇:《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 为妊娠妇女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 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 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 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核实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医院住院分娩。乡镇孕保工作制度。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

六、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好婴儿情况。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产前门诊负责,并及时上报医务科。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第四篇:《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XX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一)总体目标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⑴早孕建卡率达96%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⑷住院分娩率达100%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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