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管理子系统登录山西

时间:2024-11-10 19:18:3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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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管理子系统登录山西篇一
河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

河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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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教育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10月11日,海南省教育厅在海口举办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暨省级培训班,要求各市县、单位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与人员培训,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教师管理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校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对还没有联网的教学点,中心校要负责帮助采集、审核和录入数据;扎实做好全省15万多名教职工的数据收集和处理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库建设,并及时补充录入、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市县、学校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个性化需求,力争使系统更加完善,同时又能满足海南省个性化管理的需要。

全国教师管理子系统登录山西篇二
山西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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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9日

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制定和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基本标准

  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综合考虑全省不同地域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兼顾其它系列评价标准,注重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制定执行我省新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具体标准条件。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监督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评委会工作程序,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在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全面推行回避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3、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标准条件、评聘程序、个人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四)实现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职称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流动到空岗学校评聘,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竞争上岗、解聘辞聘,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3、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各学校要组建评聘委员会,制订评聘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个人申报

  各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申报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我省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2、考核推荐

  学校评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竞聘教师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岗位空岗数,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并在学校公示推荐人选。

  3、专家评审

  ——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山西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额,经省高评委评审确定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按评审权限由市、县(市、区)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中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凡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任的教师,不再重新评审,参加统一考核过渡,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由学校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4、学校聘任

  中小学校根据上级或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结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聘用。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程序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改革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省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分级负责,改革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工作(2016年3月)

  1、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保证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既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又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改革工作经费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改革提供真实依据。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情况等)和岗位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改革提供准确数据。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及配套政策(2016年3月)

  1、根据国家《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省改革工作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评审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具体标准条件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2、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3月)

  1、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改革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等。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4-10月)

  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批复的正高级教师数量,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各校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额。

  2、开展现在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工作。学校根据聘任教师情况和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统一登记过渡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核准并联合发文公布。

  3、开展考核推荐工作。过渡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根据空岗情况,按规定程序推荐拟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人选。

  4、开展评审工作。按管理权限组建专家评委会,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5、学校聘任。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2016年11-12月)

  全面总结改革工作。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相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特别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检查验收各市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做法和经验,形成改革工作报告,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六、改革工作的几点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市要根据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制定2016年本地区的改革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进改革的过狼王梦简介程中,各市、县(市、区)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面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平稳过渡,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岗位,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进行。

  各市和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告

全国教师管理子系统登录山西篇三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操作使用说明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操作使用说明

系统平台登录地址和登录入口

1. 系统平台地址为 (也可以从周村教育信息网首页右侧中部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链接点击打开)

2. 此平台有两个登录入口:

登录入口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链接地址为:)

区教体局及各学校、幼儿园的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培训管理员、信息查询员等用户点此链接登录。 登录入口2: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 (链接地址为:) 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用户点此链接登录,用户名为教师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由学校的系统管理员生成并导出发放给每位教师,教师初次登录需要修改密码,并记好个人修改后的密码)

学校管理人员账号权限

1.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如:用户账号的增加、导入、启用、解锁、密码重置、下发通知 公告等。

2.信息管理员:负责教师信息的管理,如:信息录入、维护、上报、审核、问题数据处理、已审信息变更、 新教师入职、教师调动、交流轮岗及其他变动、教师资格注册、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等。

3.培训管理员:负责学分(学时)管理数据的录入、审核、查询等。

4.信息查询员:负责教师信息的查询及统计。

教师登录平台填报

1. 登录。教师填报个人信息,须从平台的第二个登录入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进入,用户名为教师个人身份证号,首次登录密码为学校系统管理员导出的初始密码。

2. 修改登录密码。首次登录时系统会要求修改个人登录密码,而且不能为简单的弱口令,必须达到相应的强度才可以。教师修改了个人密码之后,系统管理员再导出教师账号信息时,表格里面就看不到密码了,如果忘记了可以找系统管理员重置初始密码。进入系统之后,在页面右上角位置也有“修改密码”的按钮,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修改个人登录密码。

3.需要填报的信息条目。初次登入之后,标题栏上显示“教师个人信息(未报送)”,在左侧是要填报的信息条目,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交流轮岗*、联系方式”共14项内容,其中带“*”的为必填项。在右侧窗口中,可以通过点击“修改”、“增加”等按钮编辑和添加相关条目信息。

儿童国学三字经

4.必填内容。带“*”的内容必须填写,可以填“无”但不能空着。例如:“交流轮岗*”这一项为必填,如果教师本人没有进行交流轮岗,也要点击“增加”按钮,在“交流轮岗类型”中选择“0-无”,保社会调查报告3000字存,这样该项内容显示“无”。

5. 修改与删除操作。如果填写的内容有误,需要修改或删掉,可以勾选该项内容,点击“编辑”或“删

除”进行操作。

6. 完整性检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完整性检查”按钮,系统可以给用户提示哪些信息填写不完整。

7. 退出系统。点击页面右上角“注销”按钮,退出系统。

注:教师信息除了可以本人登录平台方式填报,也可以通过学校信息管理员下载excel数据模板进行填报,然后交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统一导入到平台上。

寸金难买寸光阴

信息管理员操作(以信息管理员账号登录)

一、教师信息管理

1.信息首次录入。用于数据采集阶段教师数据的手工录入或下载excel模板填报后导入。

(1)点击左侧“信息首次录入”,右侧出现查询区和列表区两个窗口。在查询区窗口可以输入相应的

查询条件(点击右上角“更多条件”可以添加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

列表区窗口显示。 在列表区窗口的工具栏中,有“新增”、“编辑”、“删除”、“导入”、“导出”、“报送”、“统计”等功能按钮。

(2)在列表区点“新增”可以手工添加教师信息。

(3)编辑和删除。 “编辑”、“删除”等功能在使用前须先在列表区勾选要执行该操作的教师(只

能勾选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且“编辑”功能只能勾选一个)才可点击执行。

(4)下载模板。点“导入”功能,会出现“上传文件”和“上传历史记录”两个窗口,在下面的“上

传历史记录”窗口右上角位置有一个“下载模板”按钮,点击可以下载excel数据模板。

注意下载导入模板时,如果之前已有部分教师登录平台填报了数据,可以根据需要勾选“模板中包含

数据”、“子表模板中包含无数据的教师”,这样下载的模板中就会包含有已经填报的部分数据。

说明:“基本信息”为“主表”,子表是指“基础信息”之外的其他表,如:“学习经历”、“工作

经历”等等。

(5)模板文件的使用。为进行数据校验以及便于填报,Excel模板使用了宏及控件,模板文件要使用

微软office2003以上版本打开,不要用wps表格打开,否则可能无法使用宏。打开模板文件后,在左上角

可以看到需要启用宏的提示(不同版本提示信息可能有所不同,如office2013显示的是“启用内容”),

先点击该提示并启用宏,然后在根据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填完之后可以点击模板中的“开始检查”按钮,

对填报数据进行检查,并会将结果显示在“检查结果”表中,可以打开查看错误信息。检查无误之后可以

交由学校信息管理员将数据导入到平台中。

(6)模板的导入。点“导入”功能,在“上传文件”窗口中,点选择文件,选择要导入的数据文件,

并根据需要在上方选择子表处理方式(是“不删除已有数据追加”,还是”删除已有数据再追加”),然后点

“上传”即可。 上传时若有一条数据验证失败,整个文件将导入失败,可通过点击“查看详情”查看导

入失败的具体原因。

(7)统计。点击“统计”,然后点“立即统计”,即可统计出本校教师信息录入的完整情况。

(8)报送和全部报送。在确认教师信息已达到报送要求(可通过立即统计来查看,“满足报送要求”

列会显示是否到达报送要求)后,勾选出需要报送的一条或多条数据(只能勾选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数

据),点击“报送”按钮,确定后即可将数据报送。 “全部报送”功能是针对未报送和审核未通过的教

师信息进行批量报送,操作之后系统会提示报送成功和报送失败的条数。 教师信息报送后经各级审核通

过后生成个人标识码。

2. 问题数据处理。

该功能用于处理查重(全省和全国)出现问题或公安部身份认证出现问题的信息,数据来源可能是

信息首次录入,新教师入职等入口。 问题数据处理中包括“同组问题数据查看”、“修改”、“佐证”、“删除”、“驳回”等功能,在窗口中勾选记录之后即可点击按钮操作。

“佐证”功能:用户如果认为某条记录确实没有错误,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问题数据进行佐证(即

证明本条记录无误),先勾选需要佐证的记录,然后点击“佐证”按钮,可以上传多个证明材料的附件。

“驳回”功能:针对已报送的操作状态为“未处理”和“审核未通过”、数据来源为“非教师有效信

息”的问题数据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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