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学生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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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学生高考政策篇一
江苏高考复读生政策,2017年江苏高考复读政策解读
一、2017年高考怎么考?
1、语文、数学在新高考里,份量加重,这是两门必考科目;
2、英语退出6月份统一高考,转而选择“社会考试”。这可以解读为“淡化”高考英语考试的重要性,不是不考英语,只是6月高考不考而已,英语还是要学还是要考(不出意外,应该是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2”),学生高中三年可以考多次,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转化成“等级”
3、高考将不再分文科、理科。高考考试科目除了语文、数学外,另外还会有目前文理科考试科目中的其他几科。具体考试科目会从目前的政史地理化生6科中选择。科目会减少,不会都考!
二、对于复读生有什么影响?
1、对于、2015年高考复读生来说,没有任何影响。2017年高考之前,高考考试科目和现行考试科目保持一致。如果高考、2015年高考没有考好的考生,可以选择复读这条路。
2、如果你所在省份2017年高考实施高考新政策,那么如果你应届高三是2016年高考的话,那你如果复读,可能会有影响。毕竟一旦文理不分科了,文科生要学理科内容,理科生要学文科内容,很多考生会头大。
3、2017年部分省份开始实施新高考,2018年全面铺开。那么对于2018年高考才实施新高考的省份来说,2017年高考是最后一次文理科分科。如果2017年高考没有考好,一旦决定复读,会出现上述第2条情况。
三、其他(复读生政策问题)
现在离2017年高考还有3年,高考、2015年高考如果没有考好的考生,还是可以复读的。复读生除了不能填报军校国防生外,其他政策和应届高考生是一模一样的。不用担心复读政策变化。复读生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和应届生是一样的!不存在对复读生减分录取的政策。
外省学生高考政策篇二
2016年最新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方案细则
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方案细则北上广门槛高
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将在今年“破冰”。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
截至目前已公布省份: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西、湖南、山东、新疆、河北、陕西、河南、云南、湖北、甘肃、贵州、四川;未公布省份:西藏、海南、内蒙古、山西、青海和宁夏。北京、广东方案则采用过渡和渐近的方式。
省区市 | 实施时间 | 条件 |
北京 | 2013年(过渡方案) | 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2013年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 |
天津 | 家长要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 | |
河北 | 2013年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
山西 | 2013年暂不实施异地高考政策 | 高考报名仍限定为常住户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借考,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本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
内蒙古 | 充分考虑“三大准入条件”:有工作、住房、保险;另一个标准是“城市发展需要这个行业和群体”。 | |
辽宁 | 2013年 | 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父母在辽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吉林 | 2013年 |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其父母在该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
黑龙江 | 2013年 | 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
上海 | 2014年 | 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 |
江苏 | 2013年 | 从2013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
浙江 | 2013年 | 考生取得在该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该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 |
安徽 | 2013年 | 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
福建 | 2014年 | 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 |
江西 | 2014年 | 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
山东 | 2014年 |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
河南 | 2013年 | 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
湖北 | 2013年 | 凡在湖北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湖北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湖北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二)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湖南 | 2013年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
广东 | 2013年 |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而广东和上海的另一项政策,都是针对积分入户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子女。 |
广西 | 2013年10月1日 | 外来人员在广西接受完整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后,继续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只要其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
海南 | ||
重庆 | 2013年 | 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
四川 | 2014年 |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
贵州 | ||
云南 | 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 | |
西藏 | ||
陕西 | 2016年 | 从2016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
甘肃 | 2013年暂不实施 | |
青海 | 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 | |
宁夏 | ||
新疆 |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
外省学生高考政策篇三
2016年湖南高考一本批次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安排时间表
2015湖南高考录取时间已公布,以下是2015年湖南高考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表,供考生们参考。
批次 | 工作日程 | 工作内容 |
本科提前批 | 7月8日 | 飞行员录取、香港高校单独招生录取 |
7月9日 | 军事院校、非军事院校录退,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21日左右结束 | |
7月10日 |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服从志愿、定向志愿录取 | |
本科 一批 | 7月12-15日 |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取,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录退 |
7月16-17日 | 非定向志愿录退、定向志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民族班录取 | |
7月18日8:00-18:00 | 考生上网填报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和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 |
7月19日 | 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录退 | |
7月20日 | 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录退 | |
7月21日 | 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完成本批录取 | |
本科二批 | 7月22日 | 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投挡录取 |
7月23-24日 | 非定向志愿录退 | |
7月25日8:00-18:00 |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 |
7月26日 | 征集志愿录退 | |
7月27日 | 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完成本批录取 | |
本科三批 | 7月30-8月1日 | 非定向志愿录退 |
8月2日8:00-18:00 |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3--4日上午12:00 | 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 |
专科提前批 | 8月5日 | 非定向志愿录退 |
8月6日 | 服从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 |
高职专科批 | 8月7-9日16:00前 | 非定向志愿录退 |
8月11日8:00-18:00 |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12-13日 |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退 | |
8月14日8:00-18:00 |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15日 |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
外省学生高考政策篇四
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
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
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且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 才可在当地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2012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1.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
2.非广州地区户籍的往届生;
3.其他不符合在高中市报考条件的考生。
昨天,广州市招考办下发关于做好广州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2年12月1日-12月9日进行。昨天下发的通知,就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的考生,详细作了有关资格说明。 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
《通知》称,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省但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规定的,可以报考(既有学籍、又有户籍的考生)。
《通知》称,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2年12月10日前迁入方有效)和二代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描写枫叶的作文上述考生还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通知,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毕业生和持有毕业学校集体户口的往届毕业生,不得在广东省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试。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广东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
无二代证须交回执并验核
广州市招考办强调,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在高中市借考。
广州市招考办介绍,高考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考生二代身份证的个人信息为准。还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但这类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进行验核,若不按规定验核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验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高三级在校学生报考。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广州报考不能外地体检外省学生高考政策
有广州学籍无广州户籍 不可以在广州参加高考
问:具有广州市学籍而户籍在高中阶段(2010年9月1日以后)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可以在广州报名吗?
答: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18号)的规定,这类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就是说,具有广州市学籍,但户籍在广东省内广州市外,就不能在广州报名,但可以在广东省内广州市外报名。 问:具有广州市的学籍而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省户籍考生能否语文八年级下册在广州市报考?
答: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广州市而户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广州市借考的,应凭户口簿和二代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借考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在广州市借考。学籍、户籍都不在广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广州市办理借考。
问:广州市户籍但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报名高考,能否享受广州生源的待遇?
答:广州市户籍的考生,如符合广东省高考借考规定,可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借考。但在报名时,要特别注意将网上报考信息(即电子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由借考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登记为“广州市”。录取时考生成绩在达到广州市属高校录取分数线的条件下,才能享受“广州市户籍”生源待遇投档。
问:在广州办理了高考报考手续,可以在外地体检吗?
答:不可以。因为高考体检与一般的体检不同,有专门的规定和标准,并把体检结果录入考生的电子档案。因此,考生必须按学校(或报名站)的统一安排参加体检。另外体检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明年4月中旬开始。具体体检时间由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
同样,在广州报考后,也不能在外地办理电子摄像或在外地考试。考生必须到报名点指定的摄像点采集照片,考试时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电子摄像是高考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只有通过电子摄像和核对个人身份,才能打印出考生的“准考证”和考试、录取材料。
教育部将赴京沪粤 指导异地高考方案
广东正在抓紧制定年底出台方案
如果我是一朵花在粤读书年限将会是重要指标
教育部官网日前公布了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他透露,教育部将抓紧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事宜,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年底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并赴“京沪粤”等地督促指导落实方案。记者获悉,广东将在年底出台方案,在粤读书年限会是重要指标。
最近,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广东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达338万人,占全国1/3。不仅如此,增长幅度也很快,最近5年每年平均增长25万人左右。他说,广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发展的实际以及教育资源的总量情况,合理设置符合现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高考升学的政策。一步放开,不符合广东的实际;按照一个梯度设计,逐步放开,会比较科学。
解决外来工子女高考问题,也与本科招生计划有关。罗伟其说,国家每年安排给广东的本科招生计划,占整个招生计划的比例是低的,占考生数的比例也是低的,尤其是给广东安外省学生高考政策
排的一本招生计划,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国家最近几年不断给予广东倾斜照顾政策,但因为原来的基数小,仍满足不了需求。
他认为可能的一个解决办法是,对全国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将本科招生计划调整为根据各个省的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罗伟其强调,广东异地高考方案正在制定中,也在广泛征求意见,方案将在年底出台。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教育厅最近要求各市教育局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逐县(市、区)逐校开展调查,逐生摸清情况。据介绍,统计针对中小学、中职学校以及技工学校学生,主要调查随迁子女在粤连续就读年限情况以及来源情况。罗伟其也介绍,在广东读书年限将会是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多少年合适?现在仍在多方论证,征求意见。”
外省学生高考政策篇五
14省份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14省份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京沪粤门槛高
中新网12月31日电 在公众的翘首期盼下,官方划定的异地高考方案公布期限进入“最后一天”。截至目前,包括京沪粤在内的14省区市已先后划定各自的“门槛”。其它省份的相关政策仍在制定中。外省学生高考政策
在已经公布方案的省份中,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吉林、辽宁、浙江8省市将在2013年正式实施异地高考方案,而上海、山东、福建、江西四省市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北京、广东方案则采用过渡和渐近的方式。
京沪粤方案同日出炉 比其它省份“门槛”高
北京、上海和广东经济发达、人口流入量大、教育资源丰富,异地高考政策何时破冰倍受关注。多方期待下,三省市终于在岁末先后公布了各自的异地高考政策。
与其它省份相比,京沪粤三地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更高。其中,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而上海,则一如此前多方预料,将异地高考与居住证制度挂钩。
北京的“过渡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明年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此外,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还可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在广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而广东和上海的另一项政策,都是针对积分入户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子女。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该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在上海,根据该市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而外来人员如想办理A证,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在京沪粤之外,同为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资源丰富的浙江划定的异地高考“门槛”相对较低,仅要求考生拥有该省内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条件做出任何限定。 人口输出大省“低门槛”特征明显
与京沪粤三地相比,一些人口流出大省因政策推行压力较轻,推出的异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对家长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低门槛”的特点显著。
譬如,劳动力流出大省的江西,仅要求随迁子女具有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且未对家长工作、社保等提出任何要求,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的方案。
河北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低门槛”特征亦十分明显,仅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激励语言此外,山东、福建、安徽三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也仅要求考生拥有当地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父母的条件做出要求。
而黑龙江、辽宁、重庆三地除要求考生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外,还提出“父母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吉林则在上述条件之外,还要求提供父母在当地三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湖南则要求考生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且需要提供父母在当地的居住证。
多省份方案仍在制定 如何落实受关注
目前,官方要求的公布时限将至,但除上述省份外,多地异地高考方案仍在制定中。其中天津、内蒙古、江苏、云南、广西、海南等省区市此前均曾宣称会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而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宁夏、青海、甘肃、西藏、贵州、四川等省份则尚未明确细则出台的时间。
新疆虽未公布实施细则,却也已明确了异地高考的“门槛”,规定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即使是在已经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地区,如何实现政策的全面落实也颇受关注。据报道,在首个发布异地高考实施细则的省份黑龙江,一些中学仍执行原有学籍政策,致使外地户籍的高中生无法注册学籍,也就无法在该省参加高考。黑龙江的异地高考方案也因此被指“光有政策无落实”。
此外,不少省份在其异地高考方案中对考生父母的条件多有要求,“拼爹”意味明显。譬如,一些省份要求考生家长提供数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居住证,这显然与当前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享有的工作待遇不符。
有媒体分析称,异地高考政策就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割,按照现行的高考制度,考生报名按户籍,录取指标按省市区划分,高考不是全国性的竞争,而是在各省市区内部竞争。由于历史原因,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被分配的录取指标多一些,高考相对其他地方来说就容易一些,这种现状显失公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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