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避开陷阱 200字作文

时间:2024-12-26 04:16:5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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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季,安徽大学2014届毕业生小黄应聘上了合肥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文案职位,却在入职前被告知,劳动合同要在3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才可签订。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却推脱称,转正要等领导出差回来决定。“一直拖了5个月,我等不下去便辞职了”。

--试用期成“随意期”。“试用”多久才正常?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然而记者发现,现实中试用期屡屡超期、甚至无端续期。

家住合肥市的李冰去年起就职于当地一家传媒公司,合同上注明试用期为3个月,然而到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却以“试用期时间太短,了解不全面”为由,提出再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期”,期间依旧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曾开展一项调查显示,受调查的应届毕业生中有43.8%的受访者实际试用期时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超长试用期的现象多集中在应届毕业生群体。

--说炒就炒,辞退理由“莫须有”。今年5月,南昌大学2015届毕业生何佳俊应聘了一家国企,最终顺利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半年的试用期。然而9月初,他却突然被告知,因为试用期内考核成绩靠后,企业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并未说清具体考核办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而在现实中,辞退理由往往简化到“不过关”“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上去。

在记者调查中,不少大学生吐槽,试用期变“白用期”、试用期无保险等时有发生,劳动者的权益仿佛被用人单位“压榨一空”。

漏洞不少,“不靠谱”试用期缘何成“顽疾”

“不靠谱”的试用期为何成为职场“顽疾”?记者梳理如下:

——企业人事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据调查,发生此类纠纷的企业大多为小微企业及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机构往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

更多情况下,试用期也成为一些企业节约成本的一个手段。知情人士透露,像餐饮行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试用期的服务员要比正式员工薪资低20%至50%左右。

——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维权意识低。南昌市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梅俊认为,一方面劳动争议案件比一般的民事诉讼更复杂、周期更长,且难以保障司法救济目的的最终实现,另一方面经济支出成本也较高。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弘毅表示,多数劳动者对试用期及享有的权利并不清楚。在如今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基本是用人单位居主导地位,许多劳动者迫于压力,不愿意采用法律程序维权,而是选择“忍气吞声”。

——监管存“盲区”,法律有“漏洞”。专家认为,一方面工会等相关部门起不到应有的独立监管作用。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的劳动监管部门对于试用期的监督并不“上心”,一般以“合同备案”这样的被动形式进行监管,未能深入企业进行相关调查。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思琦指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考量试用期劳动者的标准没有进行具体规定,只是在第21条中提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种模糊表述给用人单位在考量试用期劳动者的权限上留有空白。 让“试用”更“有用”

据统计,近几年每年约700万高校毕业生找工作。专家指出,初入社会,要让第一份工作“试用”更“有用”。劳动合同是规避试用期陷阱的重要武器。在通知试用前,务必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看清合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注意检查薪资、职位是否和录用函上相同,合同是否包含劳动合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内容。

安徽省劳动监察执法局局长唐正亮建议,毕业生入职前一定要“恶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要敢于维权,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安徽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陶贤海建议,劳动监察部门要研究制定好相关调查程序,不定期进行企业调查,积极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相关方面法律培训,提高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孙思琦建议,通过修改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既拓宽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梅俊等专家认为,应进一步完善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增加用人成本对劳动者的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对试用期的相关规定要进一步细化、准确。

篇七:《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3篇)》

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一)

虽然眼下已进入寒冬,但是对于20XX年毕业的大学生们来说,正是求职、找工作忙的最热火朝天的时候。为了找到一份合适的、体面的工作,毕业生们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但是社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不够正规,甚至还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让毕业生们频频“中招”,很是无奈。那么,该如何发现并避开这些求职陷阱呢?笔者向劳动部门相关人员做了咨询。

陷阱一:招聘渠道不正规

我市某高校毕业生小王,前不久在某人才招聘市场上找工作时,一中年男子突然过来搭讪,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公关经理,请小王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还主动索取了小王的简历及联系电话。开始,小王挺高兴,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可是几经接触后,才发现根本是一个骗局。

劳动部门人员提醒说,人员招聘对任何单位来说,都是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一般对此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对于小王遇到的这种情况,毕业生要提高警惕,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别人。除了应聘无望外,甚至有可能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陷阱二:先交钱未必能赚钱

小陈在参加某公司面试时,人事主管很快就决定录用他,且承诺给予很高的薪水,但对方要求小陈先交1000元押金,说如果能工作满一年,就退还这笔钱。

劳动部门人员提醒说,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轻信在工作初期就能获得高收入。近年来,已经有少数不法人员打着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即便是真的,毕业生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也要敢于说不,如果已被单位收取了类似的费用,要保留好收条等证据,在必要时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陷阱三:无端扣押有效证件

小张毕业后应聘进入一家私人广告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求小张将毕业证原件交给公司管理,说是内部规定。不了解情况的小张只好照做,可是后来,当小张想要离开这家公司,讨要时却费了诸多的周折,甚至还付了所谓的“保管费”。

劳动部门人员提醒说,相关劳动法规及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因此,毕业生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切不可盲目地将自己的有效证件随意交给他人。

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3篇)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3篇)

陷阱四:招聘广告天花乱坠

小岳在某招聘市场上看到一家单位的招聘广告上写着“除正常工资、奖金外,每月房补300元、车马、通讯费200元”,小岳对此感到很高兴,并顺利通过面试进入公司。可是发工资后,小岳发现并没有上述两项。主管解释说,单位已经取消了房补,而车马、通讯费也已经核算到了工资总额里。对此,小岳在签合同时,并没有特殊注明,只能自认倒霉。

劳动部门人员告诉太原日报作者刘哓亮,一些单位总是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借故不履行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不能想当然,要尽量将细节写入合同条款中,用法律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承诺。

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二)

第一,到正规人才市场和合法的职业介绍所找工作。合法的职业介绍所必须具备《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第二,辨别用人单位招工是否合法。当遇到陌生人为其介绍高薪工作时,要仔细询问工作性质,并尽量与公司或厂家联系,核实情况是否属实,企业电话可通过114查询。

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3篇)文章最新如何避开求职陷阱(3篇)出自

篇八:《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

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

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长大了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其许诺的职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只有骗取求职者的求职费才是货真价实的。

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职者天真地以为自己交了 求职费 ,对方就一定会给自己找到工作。事实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不闻不问。

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4拒绝高薪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但地政府劳动监察大队直接举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报警110,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向媒体曝光等。玉溪人才招聘网如发现在本站招聘的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玉溪人才招聘网将对该单位永久封号!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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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4、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

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学做饭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5、谨慎签定劳动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 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来自: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6、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

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篇九:《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

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一)

试用期的你不要认为只有那么几个月而已,为了你以后的利益,这几条法律法规你必须了解。

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 通知 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求职陷阱:试用期里把你涮(二)

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

有个叫清风岚梦的网友在与我聊天时,说起她的一次上当受骗经历:她到一家叫绿野仙踪的旅游公司应聘,一开始公司显得非常正规。面试时没有收任何费用,但是没有马上签订劳动合同,说是经过培训,合格的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最初上班的三天,她只做了一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也没有什么反常的。但第四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公司把她和最近招聘来的三十几个人叫到会议室开会。

公司的一个矮个子经理深情对她(他)们讲: 大家只之所以来我们公司,是因为我们公司能为大家提供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公司之所以招大家进来,是因为你们够优秀。公司的待遇,你们入职时,已经和你们讲的很清楚:部门经理,底薪5000元;经理助理,底薪2200元;导游1500元 做的好的话还有提成。公司的提成是很丰厚的,但是他只提供给你们之中的一部分人才。你们可以看我,我刚到公司两年,刚来的时候只是一个员工,但是现在,我已是公司的副总,每个月能拿到几万块钱的提成。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扫视了我们大家一眼,面带鼓励的说: 你们之中有没有人愿意拿过万的月薪? 听到这些我觉热血沸腾,随口应了一声: 有! 我不知道经理听没听到我的声音,因为人群中有七八个应声。经理接着大声说: 难道现代的年青人连表现自己欲望的能力也没有了吗?为什么我听到的声音像绵羊的叫声一样小呢?要想成功就要拿出狼嚎的劲头!我再说一遍: 谁愿意月薪过万? 人群中大声叫道: 我! 谁愿意过成功者的生活? 经理说。 我! 人群喊声大作。 谁愿意像我一样做公司的经理? ,经理喊道。 我! 我们大呵。 谁愿意像我一样开着宝马在大街上穿梭? 我!我!我! 随着一声声的应声,我们迷醉,我们狂热,似乎我们马上就可以做经理,几万元的月薪唾手可得。我们将有房有车,过上别人羡慕的生活。但是经理突然改口,说: 可是你们中间只有一部分人能成功!那些胆小的、懦弱的人,是不可能过上好的生活的。成功只青睐理智者! 那我们的优势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能成功?因为我们公司整合了客户资源,我们给客户提供最优的打折。我们的VIP卡所能提供的服务,为业内最多。我们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让我们的员工成为成功者!

经理所说的VIP卡,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培实践报告2000字训过:不论任何人,只要拿着我们公司发放的VIP卡,他可以在国内各大酒店享受3-7折优惠;代办保险,优惠3%-50%;在媒体上做广告优惠50%;代订国内各航线机票,在明折明扣的基础上还可再享受10%的暗扣;工商局办营业执秋 作文照一般要收600元手续费,持我们VIP卡的客房,交由我们代办能免费;代买化妆品享受6-8折优惠 总而言之,我们公司的业务非常有吸引力,只要不是傻子都会觉得我们公司的业务非常的前途。我正在想,经理突然大吼一声: 我不想和胆怯的、懦弱的人,多费口舌。胆怯的、懦弱的人现在可以走了! 经理说着推开了会议室的大门,回头用犀利眼神盯着我们。 不能挑战自我,不能承受压力的懦夫可以走了。我现在就送他。 经理说。但是,没有一个人走,因我们不胆怯,我们不懦弱。经理把右臂举过头顶挥了挥,把手掌往前一推,看着我们说: 站在这里的都是英才,站在这里的都是成功者 未来的成功者! 这时候,我似乎丧失了思维能力。接着,经理说: 公司考核应聘者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部门经理要推销VIP卡24张,每张售价498元,每销售一张可提成100元;主管以上 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来自我们只给优秀的人才提供机会,那些无能的人是没有机会得到推销VIP卡的机会的。 你们现在就可以申请一张VIP卡,现在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你们马上就可以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在这一波一波的鼓动后,有几个人当即就申请了一张VIP卡,并签订了就业协议和推销VIP卡的 合同 。接着,陆陆续续有十几个人交了498元并签订了就业协议和推销VIP卡的 合同 。有的人说,身上没有带现金,就马上被讥刺: 做为一个年轻人,平时不做好准备是不可能成功的。 有的说,要去银行取钱。经理说: 公司六点钟下班,不会为一些平时不做好准备的人等待的。 于是,有些人向经理求情,马上取钱马上交。有的向同事借,有的求着明天交 一番下来,只有少数人没交,大多数都交了钱。我也自觉不自觉的交了钱。可是好多人没有留意到,协议书中明确规定,被录取者在3个月内如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协议将自动解除,而公司则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及相关责任。

清风岚梦告诉我说,在着以后的两个月她憋屈的要死。她说, 试用 期内她四处推销VIP卡,但没人肯要。二个月后她便去公司要求退钱,却被拒绝。据知情者透露,这家公司利用让被录取者以498元先行购买一张卡、一套资料再推销的 试用 办法招聘了大批旅游业人才,而至今,所招人员基本上都因未完成任务,最终成了被迫的消费者。而那张VIP卡所承诺的服务,竟有好多是 暂时还没有开通的 ,有些服务是须要再交纳费用升级以后才能享用的。

清风岚梦所进的这家公司产,实在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清风岚梦说,她找工作是很小心的,所以从来没有受过骗。但是,进了这家公司大意了。在头三天里,公司对她 很好 ,同事们也很 亲热 。她觉得自己真是找到了好工作。而那天,那个矮个子经理的讲话太有煽动性了,所以她才会受骗。

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文章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出自,买针的往前站,怕老婆的往后退。买针的往前站,怕老婆的往后退。 你说,他这么一说,谁肯往后退?谁后退谁就是怕老婆的呀!于是,好多人都不太情愿的买了针。

我们家乡的这个卖针的,和清风岚梦所说的那个矮个子经理完全有的一比。只不过,这个矮个子经理的骗术更利害一些,他打的一套组合拳。

现在有不少骗子公司,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承诺何时上班月薪多少,引诱求职者上当,但根本没有想着去兑现。特别是那些招聘文员、财务、司机等工种的,只要交钱,来者都能应聘上。招人进来以后却要求高价买下所谓的会员卡或者劣质的化妆品、补品、保健用品、小电器等产品,再由应聘者自行销售。应聘者根本完成不了定额,此时,他们再借故炒人,让求职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除些之外,一些公司让员工交纳培训费等也不可相信。有的则更利害,他声称绝不收费,还告诉员工收费就是骗子。如果员工在进本公司时,交纳了什么介绍费什么的,公司马上退钱给他们,并且立即处理收受介绍费的人。他们还说: 找工作千万要小心骗子 ,搞的员工心里暖烘烘的。随后,他们让员工到第三方(或是什么技术、培训班等)参加培训。但是,员工必须到其指定单位去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正式上班。等员工到其指定单位去参加培训时,培训单位却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其实,这种培训单位和用人单位是扣着手的,你交的培训费,由他们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回扣。

所以还是那句话,要想不受骗,任谁说的天花乱坠也不交钱。

求职陷阱:试用期猫腻多(三)

求职陷阱:试用期法规、试用期里把你涮、试用期猫腻多求职信

不久前,小刘到一家酒店当了一名前台接待员,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包吃包住,只给几百元钱。小刘每天卖力干活儿,但还是在试用期满后被告知:你不适合这份工作,结账走人吧。

类似小刘这样的遭遇,许多求职者曾有过。一些招人单位经常在 试用期 上打歪主意,多则几个月,少则一两周,一旦被这样单位招聘上,往往白辛苦。

此外,试用期还有一种常见的陷阱,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时,约定试用期必须要完成一定的指标,而这一指标对于聘用的新人难以逾越,劳动者就会以 不能胜任工作 而遭解聘。或者公司要求聘用人员先交押金购买其产品,看销售业绩再选人,而实际上,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出去,最后只好被辞退。

国家法律规定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约定的,劳动者应事先熟悉,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因为这类的侵权行为比较隐蔽,求职者受骗上当后难以收集证据。 该工作人员提醒,求职者事前要对用工方的经营内容、考核模式做一个必要的了解,不能被不菲的薪水吸引就贸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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