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2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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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离婚开庭辩论技巧》
离婚开庭辩论技巧 来源:网络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我的妹妹作文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 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 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 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 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 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离婚开庭质证技巧 来源:网络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中,证据质证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质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对于对方出示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书证必须当庭查看原件,并与复印件进行比较,物证要核查原物并结合其他证据,辨别其 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疑点立即提出异议或要求对方继续举证印证。对鉴定结论一定找注意它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对出庭证人进行质证,要对证人有无行为能力、与当事人 有无利害关系,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等进行判别质证,反驳对方不适当引导证人之质询的方 式、时机和言论。
针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出异议,找出其破绽,避实击虚,打乱对方阵脚,达到以守为攻,各个击破的目的。质证的过程也是一个辩论过程,切忌 在质证中放过任何一点辩论机会,这十分关键,因为法官认证时,他们必须以质证的结果为认定基础,我们曾经遇到过法庭辩论时对方律师引用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 事实根据,这时只要你提出“听不懂”,法官会马上制止他。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来源:网络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5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 《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 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原告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法律规定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书写起诉状时应注重一些技巧。比如诉讼请求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下,可只写双方有争议的财产,或者不明确写明有哪 些财产,只写“依法分割”,这一招对有的法院有效,法院询问财产数额时,则以不超过1万元应答,有的法院甚至不问,直接按财产1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而有 的法院立案庭的同志则要求必须写明财产的数额,在提交诉状时附财产清单。这里,可以拣一些主要的列上,尽量控制在1万元以下。一般立案的法官不负责审理案 件,在案件具体审理过程中,对于清形容眼睛漂亮的句子单中未列入的财产你还可以主张分割,主审法官一般不去追究该财产交没交诉讼费,因为即使他追查下来,当事人补交了诉讼 费,也到不了他的口袋中,他何苦做这损人不利已的事呢?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提出副本一份。
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比如涉及的财产较多,涉及股票、期货、知识产权等),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协议离婚办理技巧 来源:网络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5
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提高,无论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迫面对离婚,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更多的人需要妥善的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钱的优点,往往是当事人办理离婚时的首选方式。在此,徐晓洁律师谈一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男女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
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二、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 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离婚程序,也提高了离婚效率。但同时也有一些状况,导致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诉至法院: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四、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二、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常常留有隐患。
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审查不严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由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水平来决 定,普遍来看,措词不规范,考虑不周全,极易产生纠纷,留下隐患。目前,婚姻家庭律师网受理的案件,有百分之三十左右是因此而产生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法院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有律师、法官的专业水平保障,对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没有隐患,更彻底的解决问题。
第二篇:《离婚诉讼技巧策略》
离婚诉讼技巧策略
每一个人都不愿意遇到离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因此,绝大多数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时,是第一次上法庭,对于冗杂的法律程序,以及复杂的举证规则,许多当事人往往云里雾里,不知如何处理。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
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离婚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 本院查明??判决基础
打屁股机作文2、 本院认为??判决依据
3、 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
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总之,打离婚官司,并非一定要请律师。在自己经济能力较弱的前提下,了解相关的庭审程序,吸收他人诉讼经验,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大为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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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谈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李颖珺律师
不要以为婚姻案件是低层次的业务,曾经有一位律师说,离婚官司是最难打的。因为牵扯到感情、财产、子女,这些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物质利益,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和弥补的精神利益,律师承受的压力比一般经济案件大得多。
离婚官司难打,还有一个原因,毋庸讳言,家庭的分崩离析,几乎是除了死亡和重疾之外,人生最惨烈的灾难,处在离婚漩涡的当事人,身心的痛苦焦虑,外人是难以想象的,加上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乃至完全无知,即使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也很可能变得神经兮兮、竭斯底里。律师和离婚当事人的沟通,要达到畅顺有效,需要高超技巧。
离婚案件中,双方的对立情绪极其严重,甚至到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地步,不少夫妻在法院开庭时,激烈争吵、大打出手。律师必须做充分的准备,打一场硬仗,而且,要加倍谨小慎微,以防对方的明枪暗箭。
另外一位律师说,离婚诉讼是刚需,意思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婚姻,只要有婚姻的地方,就有离婚案。婚姻业务不会受经济、科技发展和的影响而萎缩。随着离婚率的节节上升,离婚案件肯定会越来越多,随着房价的大幅攀升,离婚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类型会更多更复杂。作为诉讼律师,应该好好钻研离婚案。
这几年本人代理了不少离婚案件,谈淡自己对于和离婚当事人打交道的体会:
第一、律师要充分认识“人”。做律师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要对人性和心理有深刻敏锐的洞悉,这点在离婚案件中更加重要。律师要多看书,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清楚各种人格类型,研究微表情和身体语言。律师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不能光听当事人嘴上说什么,而是要细致观察获取大量信息,详细分析当事人的处境、性格特点、人格类型、思维方式、职业学历等具体情况,来读懂当事人心底真实的想法。
反之亦然,当事人在和律师打交道时,也在时时刻刻观察评估律师,所以我们在和当事人谈话时,要保持端正的坐姿和严肃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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