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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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03-17 03:41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目 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章 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一章 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第十二章 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第二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第三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十三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一节 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节 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 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第一节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二节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第三节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第十五章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第一节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第二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第三节 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第一节 创新规划理念

第二节 完善规划程序

第三节 强化规划管控

第四节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

第十八章 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第一节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第二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第十九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六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十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二节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二十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三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八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统筹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第二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_全文)》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目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章 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一章 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第十二章 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第二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第三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十三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一节 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节 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 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第一节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二节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第三节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第十五章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第一节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第二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第三节 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第一节 创新规划理念

第二节 完善规划程序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

第三节 强化规划管控

第四节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第十八章 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第一节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第二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第十九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六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十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二节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二十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三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五章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八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统筹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一章 健全监测评估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 规划背景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巨大机遇,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

第一章 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史表明,一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城镇化发展。当今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彼此相辅相成。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具有后发优势,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化是载体和平台,承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会使更多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通过转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也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这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城镇化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46.1%,与发达国家74%的平均水平相距甚远,与中等收入国家53%的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服务业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的变革、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会扩大生活性服务需求;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次产业的联动、社会分工的细化,也会扩大生产性服务需求。城镇化带来的创新要素集聚和知识传播扩散,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这是“三农”问题的根源。我国人均耕地仅0.1公顷,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约0.6公顷,远远达不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门槛。城镇化总体上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发展现代农业腾出宝贵空间。随着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应增加,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城镇经济实力提升,会进一步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形成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一批城市群,有力推动了东部地区快速

第三篇:《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目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章 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一章 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第十二章 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第二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第三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十三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一节 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节 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 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第一节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二节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第三节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第十五章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第一节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第二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第三节 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第一节 创新规划理念


  第二节 完善规划程序


  第三节 强化规划管控


  第四节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第十八章 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第一节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第二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第十九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六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十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000061,股吧)有效供给


  第二节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二十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第一节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三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五章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八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统筹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一章 健全监测评估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 规划背景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巨大机遇,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


  第一章 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史表明,一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城镇化发展。当今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彼此相辅相成。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具有后发优势,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化是载体和平台,承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会使更多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通过转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也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这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城镇化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46.1%,与发达国家74%的平均水平相距甚远,与中等收入国家53%的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服务业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的变革、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会扩大生活性服务需求;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次产业的联动、社会分工的细化,也会扩大生产性服务需求。城镇化带来的创新要素集聚和知识传播扩散,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这是“三农”问题的根源。我国人均耕地仅0.1公顷,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约0.6公顷,远远达不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门槛。城镇化总体上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发展现代农业腾出宝贵空间。随着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应增加,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城镇经济实力提升,会进一步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形成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一批城市群,有力推动了东部地区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镇化发展很不平衡,中西部城市发育明显不足。目前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2%,而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8.5%、44.8%。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在中西部资源(600139,股吧)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城镇化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城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既能提高生产活动效率,又能富裕农民、造福人民,全面提升生活质量。随着城镇经济的繁荣,城镇功能的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会更加殷实充袁精神生活会更加丰富多彩;随着城乡二元体制逐步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逐步化解,全体人民将共享现代文明成果。这既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风险隐患,也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章 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1978-2013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城市水、电、路、气、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均住宅、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图1 城镇化水平变化


表1 城市(镇)数量和规模变化情况


表2 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变化情况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图2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

  —“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过分追求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大,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1996—2012年,全国建设用地年均增加724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加357万亩;2010—2012年,全国建设用地年均增加953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加515万亩。2000—2011年,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76.4%,远高于城镇人口50.5%的增长速度;农村人口减少1.33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资推进城镇建设,加剧了土地粗放利用,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加大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等财政金融风险。


  —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东部一些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的城镇化潜力有待挖掘;城市群布局不尽合理,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不够、集群效率不高;部分特大城市主城区人口压力偏大,与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这些都增加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成本。


  —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城市空间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


  —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一些城市景观结构与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部分城市贪大求洋、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个性被破坏。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着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三章 发展态势


  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普遍规律,我国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但延续过去传统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会带来产业升级缓慢、资源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增多等诸多风险,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进而影响现代化进程。随着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外部挑战日益严峻。在全球经济再平衡和产业格局再调整的背景下,全球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庞大生产能力与有限市场空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我国面临产业转型升级和消化严重过剩产能的挑战巨大;发达国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居高不下,人口庞大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能源资源的需求迅速膨胀,全球资源供需矛盾和碳排放权争夺更加尖锐,我国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的国际压力前所未有,传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加紧迫。随着我国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主要依劳动力廉价供给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随着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日益加剧,主要依土地等资源粗放消耗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随着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差距造成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依非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压低成本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同步,导致农业根基不稳、城乡区域差距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我国城镇化发展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型势在必行。


  —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条件日趋成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为城镇化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物质基础。国家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了条件。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应用,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为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在城镇化方面的改革探索,为创新体制机制积累了经验。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决定了我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四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连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默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舱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文章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自—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中央政府统筹总体规划、战略布局和制度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五章 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群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乾东部地区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极。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数量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增强。


  —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


  —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专栏1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第一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各类城镇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放心保)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建立健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实现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


专栏2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番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审慎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合理分担公共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连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中央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安排和配套政策,市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加瞧普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营造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的氛围。城市政府和用工企业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图3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第九章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东部地区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优化开发区域,面临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依托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


  东部地区其他城市群,要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提高开放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统筹区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


  第十章 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中西部城镇体系比较健全、城镇经济比较发达、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人口集聚,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在优化全国城镇化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有序承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强化城市分工合作,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形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群。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


  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是我国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涵养区。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必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保护水资源,严格控制城市边界无序扩张,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彻底改变粗放低效的发展模式,确保流域生态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


  第十一章 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统筹制定实施城市群规划,明确城市群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和开发方向,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加强城市群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的衔接,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央政府负责跨省级行政区的城市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省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


  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以城市群为主要平台,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重点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模式,创新城市群要素市场管理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城市群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区域互联互通,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开放共享,推动区域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实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第十二章 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等中心城市,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沿海中心城市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层次,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加快提升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内陆中心城市要加大开发开放力度,健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提升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能力,发挥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要完善城市功能,壮大经济实力,加强协作对接,实现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特大城市要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推进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向外转移,加强与周边城镇基础设施连接和公共服务共享,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向1小时交通圈地区扩散,培育形成通勤高效、一体发展的都市圈。


  第二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质连增加数量。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基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在中小城市布局、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强集聚要素的吸引力。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培育壮大陆路边境口岸城镇,完善边境贸易、金融服务、交通枢纽等功能,建设国际贸易物流节点和加工基地。


专栏3 重点建设的陆路边境口岸城镇

  第三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连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要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要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和林场、农场等,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专栏4
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第十三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强化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加快城市群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外交通,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民用航空网络不断扩展,航空服务覆盖全国90%左右的人口。


  第一节 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依托国家“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东中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薄弱环节建设,加快西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国省道为基础,与民航、水路和管道共同组成的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第二节 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按照优化结构的要求,在城市群内部建设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公路为基础,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多层次快速交通运输网络。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建成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体的快速客运和大能力货运网络。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逐步形成城市群内快速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建设以铁路、公路客运站和机场等为主的综合客运枢纽,以铁路和公路货运场站、港口和机场等为主的综合货运枢纽,优化布局,提升功能。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加强铁路、公路、民航、水运与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完善集疏运系统与配送系统,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


  第四节 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公路技术等级、通行能力和铁路覆盖率,改善交通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图4 全国主要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示意图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第十四章 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改善营商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容连把城市打造成为创业乐园和创新摇篮。


  第一节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根据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壮大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密集区域集聚;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连推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城市污染企业治理改造和环保搬迁。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第二节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顺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发挥城市创新载体作用,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城市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营造创新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建设创新基地,集聚创新人才,培育创新集群,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创新公共平台和风险投资机构,推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高等学校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构建从中职、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推进中高职衔接和职普沟通。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学分转换,为学生多样化成才提供选择。


  第三节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发挥城市创业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城市规模经济产生的专业化分工效应,放宽政府管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运用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合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鼓励其到中小城市创业就业。


  第十五章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按照统一规划、协调推进、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环境优先的原则,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第一节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推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部分功能向卫星城疏散,强化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高端服务、现代商贸、信息中介、创意创新等功能。完善中心城区功能组合,统筹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动商业、办公、居住、生态空间与交通站点的合理布局与综合利用开发。制定城市市辖区设置标准,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按照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的要求,健全旧城改造机制,优化提升旧城功能。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专栏5 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

  第二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因中心城区功能过度叠加、人口密度过高或规避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规划建设新城新区,必须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与行政区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默控制建设标准过度超前。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加强现有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为促进人口集聚、发展服务经济拓展空间。


  第三节 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提升城乡接合部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化发展,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功能。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接合部地区延伸覆盖,规范建设行为,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生活居住条件。保护生态用地和农用地,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缓冲地带。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积极发展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科学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设置,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基本实现100万人口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强化交通综合管理,有效调控、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第二节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建设安全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


  第三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默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和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默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第十七章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加钦间开发管制,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建筑规范和质量管理,强化实施监督,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


  第一节
创新规划理念

  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建设项目的定位控制。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容积率、绿化率、地面渗透率等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


专栏6 城市“三区四线”规划管理

  第二节 完善规划程序


  完善城市规划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衔接协调、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查审批、实施管理、评估修编等工作程序,探索设立城市总规划师制度,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行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


  第三节 强化规划管控


  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以规划强制性内容为重点,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对违反规划行为进行事前事中监管。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政府部门、开发主体、居民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制定城市规划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地方人大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布核和离任审计。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强化对城市规划管控的技术支撑。


  第四节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各类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番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十八章 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第一节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总连提高效率。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倡导绿色出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城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将农村废弃地、其他污染土地、工矿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在城镇化地区合理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专栏7 绿色城市建设重点

  第二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增强城市要害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8 智慧城市建设方向

  第三节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多元开放的现代城市文化。


专栏9 人文城市建设重点

  第十九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顺应城市社会结构变化新趋势,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2014年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默认分类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快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人口、劳动就业、社保、民政、卫生计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进治理方式,促进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整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对城市治安复杂部位的治安整治和管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四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着眼抵御台风、洪涝、沙尘暴、冰雪、干旱、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完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水防涝、抗震等设施和救援救助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灾害分析和信息公开,开展市民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教育,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第二十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保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投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提高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支持优势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推进畜禽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第二节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加快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健全农技综合服务体系,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广现代化农业技术。鼓励农业机械企业研发制造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装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条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左右。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城市便民菜市场(菜店)、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低温仓储、分级包装、电子结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存储、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快捷高效配送。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降低流通费用。强化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


  第二十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博客,微博)。


  第一节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的方式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可性,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以太阳能、生物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行政村通班车。加强乡村旅游服务网络、农村邮政设施和宽带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培育面向农村的大型流通企业,增加农村商品零售、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网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村庄整治,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整治,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严禁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三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加强制度顶层关于感谢的作文设计,尊重市场规律,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二十三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建立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改进人口普查方法,健全人口变动调查制度。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在此基础上建设覆盖全国、安全可的国家人口综合信息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到2020年在全国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默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默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卫星城、中小城市和县城建设用地供给。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优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城郊菜地和水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土地产出率门槛,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健全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总结推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做法。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土地,通过征收土地年租金等多种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范围。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生计。健全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强化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统筹耕地数量管控和质量、生态管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长效机制,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整理复垦监管。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要考虑常住人口因素。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补贴办法。


  —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规范透明、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资服务。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番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立各级财政保障性住房稳定投入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完善租赁补贴制度,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城市要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确保住房用地稳定供应,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爆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霖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第八篇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分工,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中央政府要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管理干铂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统筹


  根据本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要落实本规划要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本规划实施涉及诸多领域的改革创新,对已经形成普遍共识的问题,如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等,要加大力度,抓紧解决。对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如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要选择不同区域不同城市分类开展试点。继续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镇试点。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等现有合作平台,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务实合作。

第三十一章 健全监测评估

  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顺应城镇化发展态势,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

第四篇:《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占斌

从世界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融共进,构成现代化的两大引擎。这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中已得到证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今后7年指导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纲,内容全面丰富,总结并吸取了国内外城镇化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性强,意义深远。

一、《规划》阐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取得显著进展。从1978年到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3.73%,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具备相当实力,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镇化发展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日益突出。2亿多进城农民工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占地过多,资源环境承载力已经减弱;相当一部分城市建设规模和速度超出财力,城市政府债务风险不断积累。阻碍着健康城镇化的发展。

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棚车少年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我理解,《规划》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上有这样两个重要原则:

第一个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搞大跃进。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既然是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们就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重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规划》没有设计大干快上、一哄而起的硬性指标,而是充分考虑了未来城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再平衡和产业布局再调整,传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随着我国农业转移人口逐渐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老的城镇化发展路子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城镇化的速率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和工业化。这就意味着,我国新一轮城镇化,将会进一步消化已经转换用途的土地来实现有限的数量扩张,加大力度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品质。正如有位领导同志所讲,发展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不要盲目刮风、一哄而上、搞大跃进。这是一个原则。

第二个是,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质量。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属性。这在《规划》中有明确的设计。我国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中,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物轻人”的现象,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不能把城镇化简单等同于市镇建设,而是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努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规划》中对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有这样几个设计:一是注重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转为市民;二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三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注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四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文章专家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自

第五篇:《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一)

月29日至8月6日,自治区政府几位参事围绕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先后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公安厅、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17个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与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了座谈,对我区城镇化建设的情况有了更为具体的认识。

我区城镇化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自2015年6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我区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城市化推动现代化的发展思路以来,全区上下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立足区情,不断深化完善城镇化思路。2015年9月,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我区城镇化建设问题,特别强调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做大做强做美银川市;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2015年10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又提出建设沿黄城市带的构想,打造 黄河金岸 ,赋予沿黄城市带 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和谐永续 的内涵;20XX年初,为统筹山川、城乡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的思路;20XX年6月,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确立了 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规划建设 的理念。这些紧密相连、步步深化的发展思路,为我区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二是高起点规划,科学指引区域和城镇发展。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我区先后研究制定了《宁夏城市化发展纲要》,编制了《宁夏城镇体系规划(2015-2020)》,编制了宁夏沿黄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各市县以此总体要求,也编制了市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还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塞上农民新居、城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这为我区城镇化建设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突出项目带动,强化产业支撑。10年来,我区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相互促进。每年围绕工业、交通、水利、民生、社会事业等规划和开工一大批建设项目。特别是 黄河金岸 的建设及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大会战,实行资源整合,形成资金、政策捆绑效应,在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标志性工程、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特色小城镇、土地整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使我区城镇化建设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四是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大胆探索,创新突破。在户籍方面,2015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大幅度降低了小城镇落户门槛。20XX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农民变市民,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项条件中,一项条件符合,就可申请入户。20XX年3月,银川市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凡本市农村户籍人口自愿转入城市户口的,在保留原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情况下,可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凡因城市建设需要,承包地和宅基地全部被征用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外地来银务工就业人员,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三年本地养老保障缴费凭证,可迁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这在全国放得是最开的。在社会保险方面,20XX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XX〕10号),对20XX年12月31日前转入非农业户籍的失地农民,统筹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XX-20XX年共有82403人参保。20XX年,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政策合并实施,在全国率先创建了 一制十二档 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 一制三档 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省区。在推进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方面,从区上到市县逐级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建专项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培训服务平台、创业融资平台等,帮助失地农民逐步实现稳定就业。据统计,18周岁 45周岁的青壮年失业农民中,80%以上实现就业,其中35%以上人员实现稳定就业;46岁 60岁中老年失地农民中,有40%的人员实现了短期就业。

年以来关于环保的手抄报内容的10年,是我区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最明显、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10年。这一历史性的跨越突出表现在:

城镇化率显著提高。20XX年,全区总人口659.0276万,其中城镇人口达到327.9637万人,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34.02%提高到50.67%,在西北省区中位于第一,在全国排名第15位;以城市户籍人口计算,城市化率也达到39.42%,高于全国35.29%的水平。从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看,城镇化率30%-70%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我区城镇化率从建国初期的10%提高到30%用了45年,而从30%提高到50%仅用了16年。

城市框架拉开,新型城镇化体系初步形成。20XX年,全区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561平方公里,比2015年增加了339平方公里,10年来扩大了1.52倍。5个地级市依据比较优势,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山水园林、滨河水韵、生态旅游等各具特色的城市新格局,全区城镇化发展初步走上了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功能互补的城镇化道路。

城市元素不断丰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10年来,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0.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35,分别比2015年增加16.5、12.3和11.71;燃气普及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自来水普及率均有极大提高。全区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等得到较大改善,地级市和县城市容、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改善,宁夏对外形象显著提升。

城镇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趋增强。城镇功能的完善,城镇形象的改善,直接带来人流、物流、商流和资金流的汇集,催生了一批产业园区,带动了工业、特色农业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了产业向城镇、园区的集中,促进了优势产业的空间聚集。全区工业化率由2015年的32%提高到了38%,全区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比重由44.8%提高到60.2%。

对我区城镇化建设的一些反映和意见

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也带来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调研中,我们听到了如下一些反映和意见:

关于城镇建设规划。从自治区到市、县均已编制了城镇发展规划,但上下规划缺乏统筹协调;具体实施中,由于行政区划体制的制约,往往各自为政。有些标示性项目形式有雷同,标志意义不明显,内涵尚需丰富;有些项目规模大、标准高,资金来源不确定;有些项目重复建设、产业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县城只有总规,没有详规,出现拆了建、建了拆的现象;有的镇、村住宅区和工业园区规划不够合理,给居民生活带来隐患。城镇规划中有重城市规划、轻土地规划的倾向,用地定额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标准,有盲目圈地情况,造成一些工业园区或建设项目粗放利用、闲置率高。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

关于征地和拆迁。征地和拆迁是目前农村矛盾最为集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上访屡有发生。多数农民总体认为,当前征地标准过低,对农民利益照顾不够,特别是土地财政,加上征地补偿款不能全额补到手中,农民认为在土地出让中享受的成果太少,引发心里不平衡。当前,我区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2015年前3年粮食平均产值来计算的,这已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土地的价值。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每2年至3年可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但我区大部分市都没有调整过。群众对改变这种状况充满企盼。有的地方在房屋拆迁中,仅以宅基地面积折算新房面积,不考虑原有住房的数量和质量,群众认为不合理。

关于正在推进的城镇、村庄建设。有的认为,有些城镇和幸福村庄建设实行整村拆迁、合并建大村、过度集中居住的做法,没有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没有体现老百姓的意图,农民被动搬迁、被动上楼,由此造成拆迁安置难度增大。有些困难户旧房被拆,买不起新房;有些通过宅基地置换了新房,但没钱装修,搬不进去;有的农民因搬迁负债,生活上不去而返贫。此类项目主要由镇政府组织实施,自治区对每个项目平均补贴500万元,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而乡镇又无财力,一个项目初步完工后,会使乡镇背上几百万到上千万的债务包袱,原本前些年已化解的乡镇债务又将重新出现。特别是项目后期的绿化管护、道路维护、垃圾清运、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等,所需资金尚不确定,乡镇为此十分犯愁。新村新镇建设已打破了原有村镇的界限,但目前管理体制还没有变,引发了一些新问题,探索新的管理办法迫在眉捷。

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城镇化建设中,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十分关注。目前,由于这方面制度的严重滞后,使一些失地农民人虽上了楼,但心里觉得空虚,陷入城不城、农不农的尴尬境地。就业保障方面,失地农民中 405 以上年龄的人员就业普遍困难,有的即使找上工作,也大多是临时性的工作,稳定就业率低;多数失地农民由于缺乏足够的原始积累,创业资金不足,想货款因缺乏担保抵押,很难享受到小额贷款政策;同是失地农民,未转城市户口的不能参加创业培训,只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养老保险方面,部分被征地农民出现 真空 。有些16岁-40岁灵活就业的失地农民,由于认识方面的问题及自身经济条件制约,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均未参加;一些没有就业或工作不稳定的失地农民,虽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参保积极性不高,缴费档次普遍不高。自治区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XX〕10号)文件执行期间,有15万失地农民由于认识问题或因不能一次性缴清参保费用,在等待观望中错过了政策机遇,现在强烈要求执行10号文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政策上的前后差异,客观上也引发了一些矛盾。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2015年下发文件明确规定: 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而我区由于没有明确政府的土地收益中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比例和额度,导致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补助中,或无资金来源,或减低补助额度。

关于城镇化工作考核。我区已将城镇化作为对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但有些地方在具体工作中对城镇化率这一指标看得过重,在缺乏财力支持的情况下强力推进,导致基础设施及农民市民化的后续保障缺失,影响了城镇化的质量。目前,多数城镇尚无有力的产业支撑,招商引资的压力非常大,为有所突破,工业园区土地零地价、先征后返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也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加大了城镇建设的困难。城镇统筹发展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有些地方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变缺乏统筹考虑,对某些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减弱,有些过去的小康村现在景象败落,急需进行新的规划和建设。

对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转变观念,把城镇化建设的着力点转到新型城镇化的轨道上来。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就是要以人为本,让进城的农民真正实现对城市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夯实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就是要转变发展方式,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着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就是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和广大农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认真总结我区实施城镇化战略10年来的经验,对照中央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对存在的偏差和没有做到、没有做好的地方,切实加以纠正和改进。要把我区城镇化建设从注重发展速度向注重发展内涵转变,从空间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从城市的粗放管理向高效、高质管理转变。

进一步完善城镇发展规划,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牵头编制《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我区也在编制《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对我区原有各类规划重新审示,使之更具科学性,更加符合宁夏区情。《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出台后,建议自治区人大从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出发,制定相关条例,推动规划的更好落实。要继续突出 沿黄城市带 这一重点,坚持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在城市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有效地推进一体化进程,逐步扩大同城化范围,提升城市化整体效应,带动沿黄经济区及宁夏山川协调发展。 塞上江南 、天蓝地绿水净,是我区独特而引以为豪的优势,如果这两者遭到破坏而消失,对宁夏来讲是灾难性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给后代带来的负担会远远超过我们目前的估算。因此,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规划建设中,一定要有这两方面的 底线 意识。我区的资源禀赋属高碳结构,煤炭的开采、加工和消费给我区节能减排带来困难,使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处于两难境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找到两者的平衡点,统筹安排各市已计划发展的煤炭及煤化工、盐化工产业,重视解决好相关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制定城乡环保条例,增加环境资源税增收比例,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强制达标排放,实现保护中发展。一个良好的城镇化状态,一定是既有美好的城市,也有美丽的农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推进城镇化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把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辐射,农村和城市全要素对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在重视抓好城郊和公路干道沿线村庄建设的同时,应不放松农村腹地村庄的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照国家生态功能区的扶持政策,中央对我区山区各县每年有几千万到一个亿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要加强管理,使之真正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抓好生态移民的同时,要重视劳务移民和教育移民工作,更顺利地实现山区农民向沿黄经济区、向城镇的转移。

要从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有效解决城镇化中农民进得来、留得住、有尊严问题。实现农民完全的市民化,不断提高进城农民的幸福指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推进城镇化的落脚点。要破除农民由乡到城在就业和各种公共服务上存在的制度障碍,逐步建立无差别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本着利民政策的连续性,坚持年长者以保障为主的原则,重新设置养老保障的形式,将历年失地农民中接近退休年龄人员直接纳入类似企业养老保险,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因村庄整体拆迁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地方政府要适当给予救助;要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被征地农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建立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机制,对被征地农民由征地单位为在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失业保险,由社保机构发放失业金。要重视城镇化过程的社会维稳评估,解决好农民进城后出现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及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应制定政策,统筹安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我区20万自发移民的问题。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以改革的精神,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推进城镇化的过程是资源和要素在空间上优化的过程,落实到土地上,就是要通过改革,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要继续坚持用途管制、土地征收、有偿使用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和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的土地管理三条底线,从我区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平罗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并借鉴浙江、上海、江苏、山东、重庆、广东等省市的一些做法,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调整土地征用分配上进行新的探索。要限制川区耕地的非农化,提高川区耕地征地门槛,把宝贵的耕地资源更多地用在发展现代农业上;适当集中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保重点项目建设;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用地重点逐步转向内涵挖潜;制定激励政策,把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挂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当地土地开发整理数量挂钩,耕地流转利用与当地农业人口就业率的提高、农产品销路的扩大、农民收入的增加挂钩。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土地非农化增值等因素,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要认真搞好农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实行集体土地资产化管理,建立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有利于权益保障和优化配置的形式,允许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的土地市场。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持续发展的财力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在小城镇和村庄建设上制定有差别的扶持政策,减少分散使用,集中有限资金,把重点项目建成完善,尽量不留尾巴。要改革现有土地征用收益与分配格局,建立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从土地财政中提取不少于10%的比例,并从财政超收部分再拿一点,专项用于解决农民问题,加大对失地农民农转非后的就业和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的投入。要建立城镇化建设长效投入机制,解决小城镇建设后续运行中的资金保障。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一些社会服务项目的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BT模式参与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治区对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建设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注意因地制宜,多种模式并举。特别是对一些基础较好的村庄,要引导农民自主投入,提升住房质量,区上扶持资金集中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来自一是乡镇党委、政府成立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村镇规划、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把任务分解到村到户,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村容村貌管理责任制。成立环境卫生监察组,由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全面负责环境卫生监察工作,聘请专职保洁员和垃圾清运员,并与他们签订责任书,同时制定了乡镇村容村貌管理细则及垃圾清运管理办法,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各村配备土地与规划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配合乡镇职能部门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宣传工作到位,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在干部大会、农村工作例会上,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宣传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镇村干部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并进行周密布署,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二是通过张贴标语、出板报、发放宣传材料以及驻村入户宣讲等形式,积极开展 乡镇是我家、美化靠大家 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卫生意识、规划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群众自觉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文章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出自;各沿街店面、住户实行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统一组织除 四害 ,确保群众的健康安全。

七是全面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八是加强牲畜养殖业污染治理,要求建立沼气池等,引导立体种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把好规划和审批关,控制养殖规模,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九是抓好新农村规划,严厉打击违法滥建行为。结合新农村建设,在重点村建立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另外针对环境卫生方面建议: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群众观念,提高他们的环境卫生和规划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一方面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实行袋装垃圾、上门收集垃圾、集中填埋处理以及改厕工作,重点做好中心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促进全镇村容村貌的改善。另一方面是加强新村规划建设,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示点工作,统一规划,人畜分离,创建整洁、优美的农村环境。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三)

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措施,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增强小城镇内涵,提高小城镇品位,塑造小城镇特色,加快了构筑农村新型城镇体系步伐。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小城镇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调整我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突破口 。为搞好小城镇建设,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确定了发展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构筑起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框架,即突出三个中心(昌城、枳沟、皇华),发展七个重点(吕标、贾悦、石桥子、朱解、相州、百尺河、辛兴),以此辐射带动全市城镇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市里专门成立了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吸收建委、土地、民政、公安、计委、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参加,具体负责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小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林家村镇通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议,统一了全镇上下的认识,增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昌城镇通过选树 十大典型 现身说法,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想城建、人人议城建、人人争进镇的良好局面。

注重编制规划,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基础。它既关系当前,更影响长远。这个问题已越来越被各级领导所重视。近年来,各乡镇按照 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 的原则,开始运筹新一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建立起规划设计统一评审制。昌城镇聘请省市有关部门的专家,经实地考查论证,制定了 沿河拓展,顺路延伸,依托优势,重建五区 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枳沟、昌城、皇华、相州等乡镇成立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实施 一书两证 制度,使小城镇规划建设日趋规范。

因地制宜,开拓了小城镇建设的新路子。各乡镇紧紧围绕市委、市府提出的 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的总体思路,结合本镇特点,广开门路,各唱各的 拿手戏 。突出体现在 四个结合 上:一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相结合。昌城镇以乡镇企业为启动点,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实行联片发展,形成得利斯食品加工区、道口重工业区,既节省土地资源,又便于污染治理。二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市场相结合。枳沟、相州两乡镇,牢牢抓住交通便利这一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市场具有辐射力大,吸纳力强,集散度高的特点,依靠市场带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外向型经济相结合。林家村镇开发建成了占地200多亩的外商投资工业园区,吸引外资建成了两处工艺品龙头企业,年产值达5200万元,在周围带起了一个三产开发区。四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昌城镇集聚60多家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到镇区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名,经济总收入占全镇的70%以上,壮大了小城镇建设的规模,拉动了全镇的经济增长。

制定政策,促进了小城镇建设上规模。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各乡镇本着放水养鱼、欲取先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加快了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相州镇规定,对进镇建房经商农民,免交镇政府统筹费和村提留;对在小城镇新上的工商项目,镇里给予最优惠待遇等。这些优惠政策,激发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积极性,促进了小城镇建设的快速膨胀。

强化管理,营造了小城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同时,小城镇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就 三个中心镇 管理情况看,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小城镇管理初步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加强了建设管理。本着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建设程序,从批地到设计、建筑、装璜实行 一条龙 管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小城镇。三是加强了环境治理。枳沟镇组建了环卫所,负责整个镇区街道的环境卫生,先后投资60余万元,上了叉车、翻斗车,增设了50多个生活垃圾箱,改善了镇区的环境卫生;各地还不断加大对小城镇的治安管理力度,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各类报告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各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认识上有差距。突出表现在:有些地方还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广大干部群众对小城镇建设在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因缺资金对搞好小城镇建设存有畏难情绪,缺少发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动;个别乡镇关起门来搞建设,难以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有些地方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缺少长远眼光,制约了小城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规划滞后。据调查,全市20处乡镇,已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乡镇有11处,占55%;总体规划通过评审的只有5处乡镇,占25%;总体规划经过乡镇人代会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只有1处乡镇,占5%;全市20处乡镇都没有编制详细规划。从上述情况看,一是规划不健全。9处乡镇没有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有个别乡镇只是口头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无章可循、无序发展。二是总体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权威性。大多数乡镇的总体规划还没有经乡镇人代会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因此规划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没有编制详细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布局不规范,特色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

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户籍、土地使用、各种收费等,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约小城镇建设。乡镇、村办企业招聘的管理技术人才和进镇经商办企业的农民,户籍管理混乱, 分别落在乡镇经委、建委、商贸园等单位,有的长期无处落,有些聘用人才、投资者因户籍问题解决不了而打退堂鼓。二是征用土地手续多,时间长,收费偏高。据基层反映,征用一块土地,从审请到批复大约需要半年时间,使用一亩土地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费、测图费、复垦费、补偿金等约在35000元左右,致使投资者和进镇农民望而却步。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近几年来,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呈迅速递增的态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社会保险等不配套,农民进镇有后顾之忧。

融资渠道不畅。主要表现是:⑴市乡财政实行分税体制政策,分灶吃饭、自筹平衡,乡镇财政普遍打得很紧,小城镇建设资金很难列入预算。⑵银行对小城镇建设贷款较少。⑶从小城镇建设工程中收取得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很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⑷小城镇建设经营程度低。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投资少,利用外资开发小城镇的力度不大,民间资金潜力挖掘不够。这些因素,导致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几点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各级领导要把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作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党和国家对小城镇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江泽民总书记早就指出, 要引导乡镇企业在小城镇适当集中,使小城镇成为区域中心 , 在稳定发展农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三产业,搞好小城镇建设 。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已成为当前繁荣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把实施城镇化战略放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小城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真正做到 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 。一是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抓紧对小城镇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合理确定小城镇发展规模,以保证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二是搞好小城镇建设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相结合。进一步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禁止土地闲置,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建设用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三是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相结合。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工业园区、住宅小区、主要街区、各类市场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都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编制详细规划。在人民群众承受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高标准高质量配套建设,提高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的领导和督查工作。调查发现,乡镇要编制一个总体规划,设计费最低需8万元,而且乡镇各自为政现象突出,造成小城镇建设散乱。鉴于此,应成立专门班子,对全市小城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统一聘请专家论证设计,以减少费用,使全市小城镇建设既统一协调,又突出小城镇特色,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的评审、审查、审批制度,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严格坚持专家评审论证、人代会审查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的科学程序,切实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

深化改革,落实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进镇人员的户籍政策。按照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精品源自政治科 》要求,协调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完善落实乡镇户籍管理办法,在小城镇设立居民委员会,按城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小城镇人口,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二是简化土地征用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一站式服务,一个漏斗收费,缩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建设周期,提高办事效率。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建立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发展公益事业,健全小城镇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解除进镇人员的后顾之忧,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

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拓展小城镇建设资金渠道。一是小城镇建设市场化。要改革小城镇建设方式,由建设小城镇转向经营小城镇。按照 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积极探索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的融资路子。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各乡镇要组建综合开发公司,由住宅开发向三产业延伸。鼓励市直部门、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二是要实行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市、乡两级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力度,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引导、支持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建设的各项税费,如从小城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是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外资开发建设小城镇,构筑开放式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多层次新格局。

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优化发展环境。要理顺体制,建立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农村建筑市场和施工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小城镇内部的综合治理,优化内部环境;制止 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 ,营造宽松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平安环境;加强美化、绿化和公共卫生管理,打破 一条街,两行树 的旧格局,营造优美的自然环境;加强文化建设,突出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第六篇:《2015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

这份年度报告以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为主题,集中讨论在现阶段中国城市发展的战略背景、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设计;对于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援农业、缓解城乡差别、实现社会公平、完成城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系统的研究成果。 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要点 一、城际之间、城乡之间是一个区域系统 在一个地域中,平面上的空间充填是一个有序的体系。人为的分割,虽然有利于行政管理,但却与真实的系统行为运行有很大的背离,既不符合几何原则,也不符合生产原则。因此,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城际关系,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城乡关系,必须如实地看作是一种结构有序、功能互补、具有统一基础的复杂系统。 从地理结构看,城际之间与城乡之间应当符合空间充填原理,它们在宏观上是可辨识的,在微观上是随机的,实际上可以把大、中、小城市看作是立足于乡村平面上的、具有等级特点的一组空间充填物,共同构成一个区域综合体,并相应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从社会结构看,城际之间与城乡之间符合社会分布原理,它们在本质上是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和创造能力的差异,产生了在获取财富、分配财富、消费财富上的差异,但最终它们必须服从一个临界阈值,即作为区域内社会成员的每一个人,都至少应当获得作为体面生活标志的最低门槛,满足基本人权所赋予的“机会平等”。 从产业结构看,城际之间与城乡之间符合产业升级原理,它们在产业链形成与产业集群形成上,既有外在的联系与制约,又有内在的联系与制约。农村作为第一产业的集中地,提供了生存支持系统和生态环境的保育功能。城市作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集中地,提供了产品、服务及相应供需支持系统,从区域的整体上是互补的和不可分的,因此,不应单以“结果平等”的眼光去对待。 从智力结构看,城际之间和城乡之间符合人口流动原理,乡村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丰厚土壤,不同等级的城市对于人才的吸纳和创造“生态位”的条件差异,表现出宏观可识别的吸附特征。 由以上的阐述,可以发现只有把城市融入到区域的整个体系之中,并且始终把农村作为区域的基底平面,才能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城乡统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二、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两大转折 世界城市化进程的经验指出,必须慎重把握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的两大基本转折。 第一个转折,是在财富分布空间相对平衡的区域内,形成大小不等的点状分布(亦可视为区域增长极),随之发生了急剧的人口集聚能力、经济密度集聚能力、二三产业集聚能力和资本集聚能力的中心。这一个转折,表现在城市开发度急剧增强,工业化利用土地的规模急剧增强,固定资产投资的集中度急剧增强,科技含量和创新步伐等的急剧增强。这类急剧增强的结果,就在地理区域的空间平面上,形成了大、中、小城市等级布局的空间充填,使得广大农村与城市之间在财富创造、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等方面差距扩大,二元结构系数加大,形成了以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的基本格局,在力度和流向上“以农补工”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个转折,是在财富分布空间已经相当不平衡的区域内,在城乡二元结构系数很高的态势下,在城市开发度达到中期和工业化程度较高的状况时,必须及时地将城市化战略转移到以城市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工业支持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实施城乡经济一体化的主流之中。这一转折的特点是,在不降低城市生产力的前提下,降低城乡二元结构系数,减少贫富差异,推进社会公平,补助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城市对农村的转移财政支付力度,从政策导向、物质扶持、资金倾向、项目带动等对农村实施全方位的反哺。 我国在2015年,已经达到了人均GDPl000美元的水平,工业化水平也已经达到了工业化中后期的阶段,城乡二元结构系数已经平均高达1:3.0以上,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都处于较高的数值,因此我国城市化战略进程进入了第二个转折期,即必须把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援农业,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今后时期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主流。 三、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对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城市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了解我国城市化50年的状况,明确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借鉴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城市发展中的经验,探索新时期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的选择、战略形态的转变以及发展动力的提升,由此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中国城市体系,寻求引领国家财富台阶式增长的制高点,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新一轮经济增长战略机遇期的总任务和发展总方向的把握,必须回答七个严肃的问题: (1)如何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 (2)城市发展方向是否仍然依照传统式的单极扩大? (3)如何改变城乡分离、城

际分离、地方保护、恶性竞争的弊病? (4)如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有效克服二元结构的社会矛盾? (5)如何消除日益严重的“城市病”?如何构建生态城市和绿色人居? (6)如何扩大城市就业,创造可持续的就业机会? (7)怎样实现以“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以上七大问题的统一解决,只有明确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并通过城市化发展形态的革命性变革,即由原先的单极式城市扩张转变为组团式城市群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培育,一举克服传统城市化进程中的弊病,真正做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获取高额“发展红利”、降低发展总成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才能达到社会公平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中国城市化的基本状况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未来2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将对全球发展产生深刻影响。许多国外学者都把“中国的城市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大关键因素。统计数字表明,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发展,城市化程度的明显加速是一个重大标志,其增长过程与财富积累呈非线形的对应关系。 中国从建国开始的发展战略中就有“积极推进工业化,相对抑制城市化”的主导思想,加上长期“恐城症”的制约,中国城市化50年的变迁,一直都在寻找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道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两倍,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化程度仍然十分落后。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在2015年世界高收入国家城市化率平均为75%,中等收入国家为62%,低收入国家为30%,而中国城市化率尚未达到40%。至2015年底,中国城市化率比世界平均低12个百分点,比世界发达国家平均低40个百分点。虽然从1949年全国建市67个增长至目前的600多个,但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城市人口的比例仍然过于偏小。 中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工业化发展水平这种局面,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综合实力提高与国家竞争力增强的“巨大瓶颈”。未来20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时期,大力推进中国的城市化,尤其是寻求城市化战略的进一步提升,缓解长期以来制约中国社会公平的二元结构矛盾,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又是有效解除中国经济社会约束“瓶颈”,保障中国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五、中国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为了支撑中国未来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城市化率将从现在的40%提高到75%左右。这就意味着只有每年平均增加约1%左右的城市化率(即每年约1000万—1200万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才能满足现代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在急剧推进的中国城市化过程中,我们必须面对以下的挑战: (1)城市人口三大高峰(人口总量、劳动就业人口总量、老龄人口总量)相继来临。 (2)城市对能源和资源的超常规利用。 (3)加速城市生态环境“倒U型曲线” 向右侧移动的良性逆转。 (4)促进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的有机融合与协调发展。 (5)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6)加速克服“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之间的共同富裕。 (7)城市信息化进程的急速推进与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实现。 (8)城市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六、城市化是解决“_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国家投入了巨大的力量,从政策到资金,对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但是就其整体性解决的目标而言,目前仍有很大的距离。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的到底在哪里?我们认为,中国“三农”问题根本出路的一个要点在于大量减少农民的数量。而大量减少农民的数量,大量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唯有靠实现城市化战略、提高人口的素质和技能、大力创造就业机会才能够最终完成。一旦当农村人口数量下降到总人口的25%以下时,农村土地的价值才能达到市场化要求的成本阈值,此时农业土地的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生产才达到一定水平,农业的科技含量、服务水平和农业成本才有了大幅度改善,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才会有明显的进步,至此,中国“三农”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才能得以彻底解决。 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核心,构筑开放、流动、有序、互补的中国城乡体系,是解决中国“大城市能力不大、中城市经济不活、小城市实力不强、小城镇总体不优”的根本战略举措,由此才能真正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七、中国城市化已经走出四大误区 中国城市化战略的健康实施,已经走出认识上的四大“误区”: 误区之一:认为城市的发展必然引发“城市病”。必须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下,形成“以发展克服城市病”、“以规划减少城市病”、“以管理医治城市病”的全新观念。 &n

bsp; 误区之二:认为必须严格控制大城市的发展。不同规模的城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城市规模结构是一个具有等级、共生、互补、高效和严格“生态位”的开放系统,大、中、小城市都应当在统一规范下得到合理的发展,组团式城市群的形成与完善是达到这一要求的正确选择。 误区之三:认为城市化的结果应当是均衡分布遍地开花。必须考虑到自然基础的差异、地理区位的差异、发展阶段的差异和生态条件的差异对于城市格局与结构的影响。应充分认识到城市宏观布局在三维模型中(时间、空间、速度)必然是非均衡的、非对称的和非线性的。必须认识“以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不均衡,换取实现社会公平程度的相对均衡”这个基本道理。 误区之四:认为城市化的结果必然拉大城乡差距,造成更大程度的贫富差异,加剧社会的不公平程度。事实上,只要严格把握城市发展两大转折的要点并实施城市补偿农村,工业支持农业,大力推进乡村的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上述误区必定可以得到很好的克服。 八、中国应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社会先进生产力体现的平台,集中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实力、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2015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斯蒂格列茨认为,新世纪对于中国有三大挑战,居于首位的就是中国的城市化,他提出:“中国的城市化将是区域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并产生最重要的经济利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署长指出:“城市的成功就是国家的成功”。 世界银行认为:国家的GDP达到1万亿美元是一个标志性台阶,意味着财富积累将步入新的航道。与国际已有的经历相对照:美国的GDP总量在1970年达到1万亿美元,在10年后的1980年,GDP总量达到2.7万亿美元;日本的GDP总量在1978年达到了1万亿美元,在其后的10年中GDP总量达到2.4万亿美元;中国的GDP总量在2015年达到了1万亿美元,依照国家规划在其后的10年(即2015年)预计GDP再增加1万亿美元。为什么美国用了10年的时间使得GDP增长了1.7万亿美元,日本增长了1.4万亿美元,中国分别比它们少增长0.7万亿至0.4万亿美元。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注意到美国当时的城市化率达到81.5%,日本的城市化率超过64.5%,而中国在2015年的城市化率仅为36%时,也许可以更深一层地认识到城市化率的不同所导致的社会财富集聚能力的差异。因此,在21世纪的头20年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化步伐是发挥城市中心作用、提高经济效率的必由之路,也是消除二元结构、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中国城市化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成为激发新一轮财富充分涌流的载体。 九、中国城市化的高端平台:三大组团式城市群 组团式城市群是大、中、小城市“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空间镶嵌体系,体现出“以城乡互动、区域一体”为特征的城市发展的高级演替形态。在水平尺度上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结构之间相互联系的城市平面集群,在垂直尺度上是不同等级、不同分工、不同功能之间相互补充的城市立体网络,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达到最大化,从而分享尽可能高的“发展红利”,完整实现“区域发展动力、区域发展质量和区域发展公平”三者在内涵上的统一。 城市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其空间形态的演进,具有明显的特征: 城市的点状表征:0维模式(传统城市中心,强调集聚性,容易产生城市病)。 城市的线状表征:1维模式(沿江沿路城市带,强调通达性,腹地相对狭小)。 城市的面状表征:2维模式(城市群,强调网络性,功能相对不对称)。 城市的体状表征:3维模式(组团式城市群,强调等级、有序、互补和立体协调性,最大限度获取“发展红利”)。 而大力培育组团式城市群,既是中国城市化战略进程的跃升,也是中国新一轮财富涌流的高端载体,更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今后中国必须首先坚持发展三大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组团式大城市集群,打造中国城市化建设中的主力与经济增长能力的“航母”。国家三大组团式城市群必然是大、中、小城市“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体系,以寻求资源利用的空间最大“整合交集”为根本出发点,让发展红利得到充分体现。 组团式城市群发展模式的战略突破主要表现为: (1)避免了城市摊大饼式的单极化扩张。 (2)形成了以大、中、小城市相协调为特征的区域镶嵌体系。 (3)建立了以地缘经济为基础的城市空间布局与城际战略联盟。 (4)构筑了以产业链为核心的城市等级系列集合。 (5)实现了效率最大化的城市结构在区域中的逻辑充填。 (6)充分协调自然—社会—经济的城乡时空耦合。 (7)体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良文明典范。 用组团式城市群代替单一城市扩张:经济上可以取得台阶式的提升;社会上可加速消除二

元结构;生态上可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文化上便于多样性的充分交融;系统上形成等级有序的效率体系。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美国三大城市群、日本三大城市群与中国三大城市群对于全国的经济贡献率有着较大差异,表明了中国三大城市群对于国家GDP的不要抱怨贡献率在目前仍比较偏低。 如果按国家首位城市比较:美国纽约的GDP,占全美国的GDP总量的24%,相当于上海GDP总量的40倍,相当于北京GDP总量的75倍,相当于广州GDP总量的87倍。 日本东京的GDP,占整个日本GDP总量的26%,相当于上海GDP总量的20倍,相当于北京GDP总量的30倍,相当于广州GDP总量的37倍。英国伦敦的GDP,占整个英国GDP总量的22%,相当于上海GDP总量的5.5倍,相当于北京GDP总量的9.5倍,相当于广州GDP总量的10.5倍。法国巴黎的GDP,占整个法国GDP总量的18%,相当于上海GDP总量的4.0倍,相当于北京GDP总量的7.2倍,相当于广州GDP总量的7.9倍。韩国汉城的GDP,占整个韩国GDP总量的26%,相当于上海GDP总量的1.9倍,相当于北京GDP总量的3.5倍,相当于广州GDP总量的3.8倍。 上海的GDP总量是美国纽约GDP总量的1/40。 上海的GDP总量是日本东京GDP总量的1/20。 上海的GDP总量是英国伦敦GDP总量的1/6。 上海的GDP总量是法国巴黎GDP总量的1/4。 上海的GDP总量是中国香港GDP总量的1/3。 上海的GDP总量是韩国汉城GDP总量的1/2。 中国大城市的经济规模偏小,尤其是大城市群集聚财富能力偏低和贡献偏小的现象, 已经到了必须认真考虑的时候了。 十、中国城市化的战略设计 中国城市化战略设计必须突出“三维分布”制高点: (1)培育三大组团式城市群(面)。 珠江三角组团式城市群; 长江三角组团式城市群; 京津环渤海组团式城市群。 (2)创建七大城市带(线)。 沿长江城市带; 沿京广铁路城市带; 哈长沈大城市带; 济青烟威城市带; 绵德成渝沿线城市带; 长株潭城市带; 海峡西岸城市带。 (3)发展若干中心城市圈(点)。 未来中国城市化战略制高点一旦成熟与完备后,在国土面积只占全国8%的总面积上,将容纳全国人口的55%(平均人口密度1600人/平方公里,不高于世界大城市带的平均人口密度),将有全国GDP的80%,将有全国工业总产值的90%,将有全国进出口总额的95%在上述地域中生成。这样中国其他广大地区的“发展压力”才会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十一、三大组团式城市群是获取“发展红利”的最佳载体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发展的整体表现呈现出“点状拉动”的经济增长形态。以4个经济特区为起始,紧接14个沿海开放城市,近5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0余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上海浦东、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陕西杨陵等,努力发挥点状突破的带动作用,起到了窗口、辐射和示范作用,成为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引领国民经济在20多年的时间,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5%,经济总量提前翻两番,为21世纪整体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未来2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战略平台,必须注入全新的动力源。十分明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改革红利”的支撑,从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生产关系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一直到全面的制度创新,给经济的快速成长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这种动力在未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仍然是根本性的依托。同时,中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已经具备了从“发展红利”中索取的成熟条件。所谓发展红利是指“一个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由于空间结构、网络结构、产业结构、人力结构和营销结构的趋优调整,区域发展在等级、有序、互补、高效的整合中所获取的额外收益和潜在收益的总和,即区域整合之后所带来的发展潜力与整合之前的现状能力之差”。事实证明,当经济主体从一个低级平台向一个高级平台整合时,生产力要素的组合趋好、资源配置趋优、专业化分工趋强、发展成本趋低,发展红利的“自发”获取将呈非线性增长。例如从地级向省级规模整合时,发展红利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10倍;但从省级规模向跨省规模整合时,发展红利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100倍。以上规律告诉我们:人类长期以来一直追求在全世界筹划经济全球化的格局,其最高理想就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发展红利,而组团式城市群则是目前得到发展红利的最有效途径。 发展红利的大小反映了以下七类区域优化的综合结果: (1)区域整合的规模与程度。 (2)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程度。 &n

bsp; (3)产业链布局的合理程度。 &nb p; (4)发展成本的降低程度。 (5)大、中、小城市与乡村的协调程度。 (6)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程度。 (7)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 三大组团式城市群的发展红利初步估算如下:珠江三角洲约提升GDPI.8个百分点,相当于21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长江三角洲约提升GDP2.2个百分点,相当于29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京津环渤海约提升GDPI.3个百分点,相当于1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三大组团式城市群发育成熟后,所获,取的发展红利平均约为6400亿元(2015年不变价)。 十二、中国城市化必须支付的社会成本 城市化必须支付社会成本。人口从农业向非农业的转变,绝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户口和身份的转变,更本质的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与手段的升级。预测到2050年,中国城市人口总量将达到10亿~11亿,依照城市化“成本—收益”模型分析,每进入城市1个人,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人,总计每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社会总成本2.5万元/人(2015年不变价格)。在现有城市人口的基础上,未来50年期间中国约增加6亿—7亿城市人口,城市化所需的社会总成本达到15万亿”16万亿元(相当于1.8万亿—2.0万亿美元,按2015年不变价格)。这个数量是2015年GDP总量的2倍。在未来50年期间,平均每年支付城市化成本约为3000亿~3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15年全年GDP总量的4%左右。 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发展成本的高低,与城市的经济实力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城市经济实力越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财富集聚能力越强,城市发展成本也就越低。因此,加速中国城市化步伐,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功能,这是提高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效率、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十三、统筹城乡发展的城市群引发经济社会变革 组团式城市群的构建,既有空间布局上的整体思考,又有产业布局上的合理调配,以达到组团式城市群在结构上与功能上的完善,以此去获取“发展红利”。即从知识互补、人力互补、技术互补、产业互补和设施互补中,降低交易成本,克服市场壁垒,取得协作效益,分散创新风险,形成良性网络,最终享受发展红利为区域带来的整体效益。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在构建组团式城市群过程中,必须逐步实现三类经济社会的根本转变。 l.促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变:解决城市化成本的基本出路。 在未纳入组团式城市群范围时,土地是作为第一产业(以绿色植物作为初始生产力的存在形态)的载体而存在,其基本属性是作为资源,加上其他自然投入(如水、太阳光)和劳动力投入,形成了农业的初始生产力。当土地纳入到组团式城市群之后,其功能形态和使用价值将会发生根本变化,从原先以生产农作物为主转变为高资本型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 2.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培育城市发展的第一资源。 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城市化进程中一要在数量上将农民转变为市民,二要将农民的素质与积聚财富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将庞大的人口资源迅速转变为更加有效的人力资本,是建设组团式城市群的本质要务。 3.促进民间储蓄向民间银行的转变:逐步走向扩大“内投”的稳健方向 现在我国的民间储蓄已经超过10万亿人民币,与目前的国内生产总值大致相当,加上固定资产的占有,民间财富已经达到一个十分可观的地步,如何积极稳妥地将这个庞大的资本释放出来,转变为逐渐制衡外部投资额的程度,是推行城市化进程中扩大生产、解决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和全面纳入市场体系的重要步骤。 十四、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七原则 研究报告拟订了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的七原则: (1)必须将城市视作具有规模、等级、互补、共生及其在国土空间布局中表达出的有序充填(空间谱);必须将城市视作具有结构、功能、协同、进化及其在时间序列识别上表现出的整体协调系统(时间谱)。 (2)在城市系统的内部结构中,各种自然生态因素、技术物理因素、经济增长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以及各种人文因素等构成了城市综合体的等级性、共轭性、异质性、多样性。 (3)在城市系统的外部结构中,通过城乡之间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人口流、资金流等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特别是通过城乡的物质代谢过程、能量传递过程、信息反馈过程和优化配置过程,去培育区域的自组织、自学习、自适应能力。 (4)在系统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既要考虑区域承载力对于城市需求的制约,又要考虑城市发展对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力、扩散力、带动力。只有当一个城市向乡村的索取被该城市对乡村的回馈相平衡时,统筹城乡发展的运行才是健康的与合理的。 (5)宏观监控城市发展的“动力表征”、城市内涵的“质量表征”和城市状态的“公平表征”,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的基本依据。上述三种表征的定量化,共同构成了城市化进程中质

量的统一判别,并以此作为城市化进程健康发展的评价基础,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6)国家城市化的数量规模与空间布局应当有一个战略性的突破:建立以高密度为特征的三大城市区(群);建立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七大城市带,建立以区域发展中心为特征的几十个城市圈,分别从“面、线、点”的有机组合,作为中国城市化的主力军,完成中国城市化空间布局的战略目标。上述的城市化战略空间布局,将充分发挥城市集群“发展成本低、土地占用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好、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市场竞争力和生产集约能力高、综合‘成本—收益’指数高、积聚国民财富能力高、能加速实现社会公平等优势。” (7)以发展克服“城市病”、以规划减少“城市病”、以管理医治“城市病”。国家城市化战略设计的着力点在于持续培育城市的竞争力,通过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等,积极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经济全球化已成历史潮流,我国加入WTO后, 中国城市发展已经纳入世界城市化进程。这就意味着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使用同一游戏规则,即在 更广泛的领域里接受全球化国际竞争的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迅速提升城市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提高我国城市化的整体水平。 十五、关于中国城市样本选择的说明 本报告选择全国一些主要城市作为评价对象(暂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城市),其中包括: (1)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在这36个城市中有:直辖市4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副省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15个,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地级省会城市17个,分别是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合肥、福州、南昌、郑州、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2)沿海开放城市和港口城市(9个):秦皇岛、连云港、烟台、威海、汕头、湛江、珠海、北海、南通。 (3)代表性的资源型城市(2个):大庆、包头。 (4)特别选择的城市(4个):唐山、无锡、苏州、温州。 (5)拉萨由于统计数据缺乏暂未列入统计分析范畴。 (6)本报告由于资料口径原因暂未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有关城市。 (7)本报告评价的结果仅限于以上所列城市的比较。 本报告的一些基本观点,参考了2015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由同一研究组所做出的结论,并且在科学发展观统帅下,对当时的认识做了相应的提高和修正,在此一并说明。 (未完待续) 2015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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