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策划

时间:2024-11-10 15:54:2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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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 2014年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是怎样的?关于公务员的话题永远是人们的焦点,下面跟大家分享2014年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2014最新消息:

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据了解,我国从1949年建立工资制度以来,公务员收入经历过数次上调,以1997年到2003年最为频繁。最近的一次是2006年实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公务员。级别分为27级。

2007年12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曾说:“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

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据了解,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

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

一条职务序列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道阶梯,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不同价值追求。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当然,作为职位的共同构成要素,二者的分离是适度分离,相对独立。

第二篇:《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2012-10-25 14:00重庆搜房网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1999〕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第三条 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

(一)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二)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三)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第二章 住房现状认定

第四条 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一) 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 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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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

(四) 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五) 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六) 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

(七) 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 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一) 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二) 职工及其配偶自建的住房(周边城区除外);

(三) 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四) 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价购买使用权的公有住房;

(五) 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房。

第六条 特殊住房情况的核定:

(一) 职工及其配偶历次分房,累计分房面积达到或超过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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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职工及其配偶原已享受单位发给的购(建)住房补助的,应按《办法》规定计算住房补贴,与发给的购(建)房补助相抵,按不足部分计发住房补贴。

(三) 职工及其配偶居住部队住房按公房处理。

(四) 部队干部转业地方后,如以低职级安排工作的,按原部队职级所对应地方行政职级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发住房补贴。

(五) 离异夫妇的住房,离异前属夫妻共同财产或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按离异前住房面积核定住房补贴;未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按住房的权属情况和面积核定住房补贴。

(六) 职工及其配偶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原则上不及于住房补贴(单位与职工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职工按高于综合成本价全额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如有条件,可按职工住房补贴标准50%以内适当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综合成本价由建房单位按有关规定测算认定。综合成本价92年(含)以前每平方米不得低于320元;93年至95年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70元;96年(含)以后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80元。

(七) 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市委、市政府奖励性住房和购房优惠补贴的,其住房补贴的核定办法另行发文。

第七条 住房面积的核定

(一) 职工住房面积按建筑面积核定。

(二) 职工购买的公有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高层有电梯住宅如按全部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按90%计算。

(三) 职工承租住房,该栋房屋建使比明确的,按实际系数折算建筑面积;该栋房屋建使比不明确的,按计租面积乘以l.33系数折算建筑面积。

承租住房折算的建筑面积,仅作为核定职工住房补贴的依据,不作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据。

第三章 住房补贴标准

笫八条 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次性住房补贴=(基准补贴每平方米450元+工龄补贴每平方米每年7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3Z年×1998年(含)前实际工龄

1999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月标准工资X32%

第九条 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450元+7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未达标面积÷32年×1998年(含)前实际工龄

1999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月标准工资×3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未达标面积

未达标面积=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已购(租)公有住房面积。

第十条 新职工的月住房补贴按职工月标准工资的32%计发。

第三篇:《201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及试点方案》

201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及试点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在哪些地方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是哪里?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县以下机关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买官卖官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

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家公务员法》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开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披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具体办法。

2014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公报》称,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

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专家解读:“职务职级并行相当于多一条晋升通道”】

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精神该如何理解呢?记者采访专家来释疑解惑。

公务员晋升

“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

【会议摘要】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进展 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

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影响 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10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

第四篇:《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多了职级晋升通道, 公务员怎么看?(图)

2015-02-09 08:32:00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徐敏

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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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在上海,《意见》所对应的街镇公务员,如何看待这条新设的职级晋升通道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原标题:多了职级晋升通道, 公务员怎么看?(图)

“薪”愿新华社图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消息一出,广大基层公务员难掩兴奋之情、欣喜之色。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近日下发,在职务之外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职级晋升通道,以缓解基层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意见》中的一系列新政,将给基层公务员带来什么?在上海,《意见》所对应的街镇公务员,如何看待这条新设的职级晋升通道

不“升官”,

也能获得合理待遇与尊严

据了解,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 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什么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职务”与“职级”?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比如县长;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比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多是县处级正职。长期以来,公务员管理实行的是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公务员的工资及其他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而此番改革后,在“并行”制度下,职务与职级成为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通俗一点来讲,基层公务员即使当不了科长、处长,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收入待遇,并获得职业的成就感。

我国公务员有六成以上是在县乡基层工作。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据统计,我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晋升比例仅为4.4%。这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长期处在相对较低水平,由此造成了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情况。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服务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这一公务员群体中,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以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

晋升有了“他途”,

街镇吸引力会增大

获知《意见》中的一系列新政,上海街镇的许多公务员也为之欢欣鼓舞。

在基层工作,公务员晋升职务有多难?一位街道党工委书记告诉记者,他们街道有50多人,其中处级干部职数8个左右,科级干部职数不超过20个,余下20多个都是科员岗位。目前,该街道科长平均年龄43岁,副科长平均年龄37岁。“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构成一个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走越艰难。

一位街道干部说,“每年我都参与街道推选干部的工作,真的是难以取舍。干部职数少、优秀候选人多,推上去一个人,可能造成对其他人不公平。”现在有了职级晋升通道,一些兢兢业业干了几十年的老科长们,如果未能提拔到副处长岗位,按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的政策,就可以得到待遇提高,享副处级待遇,这是对他们长期默默无闻、辛勤付出的一份肯定。

新政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基层公务员个人,也有利于街镇留住优秀人才。

一位从区级机关到街道交流任职的公务员说,到了街道,才知道基层的工作有多辛苦—值班多、加班加点多、烦心事多,但是晋升却很难。这样的情形下,要推动机关干部“从上往下”交流任职,是比较难的。而街镇也经常留不住人,优秀人才大多渴望到区级、市级机关工作,那里晋升的机会要多一些。新政让不少街道的“一把手”们欣喜,“今后,街镇的吸引力会增大,可以留住优秀人才了。”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目前,上海各街道正在开展科室精简工作。在不少街道干部看来,《意见》的出台实施,也将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原先,上海街道一般设11个左右科室,个别设置15个以上科室。街道部门设置存在与上级条线部门简单对应、科室划分过细、职能重复交叉、工作忙闲不均等问题,有的科室“有长无兵”。前不久,市委一号课题成果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下发,其中规定,“按照街道职能定位和创新体制的要求,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也就是说,今后街道只能设立8个科室。

街道科室精简后,由注重“向上对口”转变为更加注重“向下对应”,更好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但是,科室精简后,科长、副科长职数也将相应减少。有人担心,“今后,街道里的科员晋升副科、副科晋升正科,可能更难了,街道对人才的吸引力会不会下降?”此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细则出台后,给基层公务员和街道干部们吃了颗“定心丸”。

完善考核制度,

别让晋升异化为“熬年头”

基层公务员为“利好”消息欣喜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某个职级的公务员,在一定的年限内未获提拔,也可以享受高一职级的待遇,这样会不会削弱基层公务员的“斗志”,让他们满足于“熬年头”?

根据《意见》,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怎么考核?有公务员指出,职级晋升,应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但目前公务员考核制度还不完善。公务员考核体系定性评价多,定量评价少。年度考核还存在“走过场”、“凭印象”的情况,平时考核有很多并未落实。如果通过考核不能客观评价一个人的德才素质,那么架构在此之上的职级晋升就可能成为“唯年限是从”,让基层公务员产生“熬资历”,“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心理惰性。也有人担心,如果考核制度不完善,会不会出现“跑级”现象,形成不正之风。

公务员们期盼,职级晋升评价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需要配套相应的管理机制,考评机制,监督机制。职级晋升要以工作年限为必要前提,但不要“唯年限论”,应该通过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让优秀人才在职级晋升通道中更快地冒出来。

还有公务员认为,职级晋升的前提是科学的考核制度,而科学考核的前提是公务员职位的科学分类。虽然《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但至今并未落实到位。希望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这样,所制定的职级体系才能体现不同类别职位职责及难易程度,与之挂钩的薪酬待遇就更科学。

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已探入“深水区”,对各领域各环节之间的关联性、互动性、协同性要求更高,以系统思维统合公务员招录、考核、任免、晋升等各项改革,方能顺利涉过深水区。 (记者 徐敏)

第五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2-3 21:31:14 查阅:1591 次

记者从某省政府新闻办和多个省份获悉。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中明确规定,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详见本报今日AⅡ01版)

这又是一个足以引发社会大论战的消息。体制外的人会继续报怨,如果公务员在一定级别上尸位素餐、行尸走肉,是不是到了年限必须要晋级呢,再者,这么晋下去,恐怕在小县城里所有的退休干部,都是副县级以上领导了;体制内的人也会报怨,你看,从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这个通道中完完整整地走完,至少需要65年,这能解决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问题吗?

以上争论,都分别代表了体制内外人员各自的不同立场和声音,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正如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确保完全公平的道理一样,这个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发布,只是能够确保大部分人能够有一个正常的上升渠道,而不至于到退休也才是个办事员身份的尴尬。笔者认为,对待这个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最需要用的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观念,尤其是要解决“职业通道”这一问题时。

所谓“职业通道”,其实是解决所有的人力资源的最终出路的问题。或许,你会问,农民、普通市民,劳动了一辈子,或打了一辈子工,也没有什么“职业通道”,公务员为什么要有“职业通道”呢?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一个劳动力没有进入到一个正规完善的体系之中,自然难以用“职业通道”来规划人生,但只要是进入到一定的人力资源系统中,包括官场体制之中,就必须要用人力资源概念去进行管理。这对激发工作热情、确保工作信心,都是一些必要之举。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的人事部已经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地的人事局(厅),早已都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厅),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不能仍然用之前老式的管理思维来进行。尤其对县级政府以下的机构而言,这方

面的改革更是必要。笔者认为,这可能还有助于打破小地方传统的家族与宗法观念,破除地方官场中的裙带关系。

但是,人力资源改革不能让领导职级成为“大锅饭”,也不能让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在退休时都能拿到处级待遇。于是,规定“从办事员到处级需要65年”还算是相对合理的,毕竟,被提拔者永远属于那些有上进心、工作努力、学历高和能力突出者。同时,作为普通办事员也不应该过于担心,因为就算是很平庸的办事员,也足以在这样的制度下确保在退休之前拿到一个科级干部的身份和收入。较之于以往许多人“干到退休也成不了副科”的残酷现实,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应该说,无论是之前进行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还是对基层公务员普涨工资,还是现在进行的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改革,都更多地是把之前过于死板老套的“铁饭碗”式管理改良成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过程。社会中所有的人力资源,都需要建立这样的合乎常规的“职业通道”,只有这样,公务员才会成为整个社会人力资源体系中的一部分,最终也才能跳出“铁饭碗”的范畴,公务员辞职以及公务员考试,才会越来越正常化。

第六篇:《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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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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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据了解,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 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 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据估算,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所以实际占了近七成。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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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

  在公务员薪酬改革方面,中国迈出了重要一步。“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4年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这一条吸引了诸多关注。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组成部分,该不该给公务员涨工资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抱怨工资太少且多年不涨;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于公务员群体又有太多质疑和不满。

  公务员惹谁了

  2014年,公务员在网上“晒”工资似乎成了家常便饭。从湖南到北京,“晒”出的工资总能引来大批网友的质疑,“工资虽少,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总不会少”、“嫌工资少就辞职啊”、“我不相信他们晒出的工资,如果真那么少为什么公务员考试还那么火”。

  尽管知道公务员群体收入并不高,但山东省济南市市民小于仍然认为不该给公务员涨工资。“大部分时候到政府部门办事都要看他们的脸色,服务态度太差。”他补充说,遇到着急的事情还经常需要托关系、走后门,才能办成。

  而公务员自身也是一肚子苦水。

  “工作三年多,现在还要靠父母,工资早该涨了。”叶某是浙江省金华市法院的一名普通公务员。他告诉本刊记者,自己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4000多元,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津贴3400元。

  而随着近两年“八项规定”的不断深入及依法治国等治国方略的推进,更让本来就处于风口浪尖的公务员群体变得焦虑,辞职潮也悄悄蔓延开来。

  “我是副科级,每月工资4000元左右,在北京买房连月供都交不起。”在北京市某镇政府工作的程鹏告诉本刊记者,他身边有很多同事都辞职去了企业,薪水比做公务员多一倍都不止。

  程鹏2009年通过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并成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工作至今,他的工资从来没有丁点儿变化,“六年物价都翻了多少倍,希望公务员的工资也能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浮动,不要六年不变,要不真的干不下去了。”

  据悉,我国公务员工资自2006年调整了一次之后,随着物价水平和企业薪酬的上涨,给公务员涨薪的建议虽多次被提及,却始终没有切实的动作。

  程鹏还告诉记者,自“八项规定”推行以来,日子更不好过了,“以往节日补贴通常有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购物卡或奖金,还会再发一些日用品或福利券。”

  多年来,公务员不断地表达要求涨工资的愿望,民众却也质疑声不断。反对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公务员享受着优厚的福利待遇,比如看病可以报销100%,很多公务员子女的入学问题都可以通过共建学校等途径解决;另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务员工资不够透明,他们的收入远不止工资条上的数字,灰色收入、隐性收入较多。这些都使得部分公众质疑公务员工资低的真实性。

  至于公务员的工资是否透明,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过去公务员的收入存在灰色地带,用权力拿的东西太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是让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承受巨大舆论压力的重要因素。

  公务员普遍对工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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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刘嘉在江苏某省级单位工作。他给本刊记者看了他的工资条:职务工资410元,级别工资446元,工作性补贴1420,生活性补贴3170元。

  刘嘉是我国公务员群体收入状况的一个缩影。工资中基本工资的比重很小,各种津补贴占了大部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看来,公务员工资比例失衡既不利于勤政,也不利于廉政。“从公务员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来看,基本工资与津补贴的比例大致为7比3或8比2。”高波告诉记者,依照现行政策,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但津补贴则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安排,这也导致公务员的地区收入差异过大。

  对于在广西某县担任副县长的时某来说,工资也一直是他难以启齿的事情。作为副处级干部,他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不过4000多元。

  “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职务直接决定着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职务和行政级别越高,工资越高,这对于基层公务员很不公平。”时某说。比如,北京市在2003年实施“3581”阳光工资体系,即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0000元。

  据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透露,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很大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率。

  据悉,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按照施行于2006年的《公务员法》,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变动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目前,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工资变迁

  根据2006年《公务员法》,职务决定职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是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这意味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是由其职务决定的。

  在通行的公务员工资体系中,由职务所决定的职务工资和地区津贴占65%,职级工资只占25%。此外,职级工资还受职务的限制。

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文章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出自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全国现在有700多万名公务员。其中,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工作。

  “在一个县里,只有几个处级干部,绝大多数公务员可能干一辈子也就是个主任科员,薪酬上涨十分有限。”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高新民表示,打破职务与职级的关联性,以职务、职级并行来解决基层干部待遇,对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有帮助。

  山东某县级市一位正科级干部告诉记者,按照目前每两年自然晋升职级工资的幅度,根本涨不了多少,“要是工资不按职务只按职级算就好了。”

  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曾提出过,我国也多次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提上日程。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明确提出“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2009年,《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但是,截至目前,此规定的配套方案并没有出台。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财政压力、公务员考核机制和现行工资制度缺陷等都是影响方案细则未能出台的原因。

  在汪玉凯看来,此次中央深化改革小组会议对此作出部署,意味着这项纠结多年的改革将真正破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会出台配套细则,解决地方财力、考核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可以解决公务员系统内部涨薪的问题。而对于整个公务员群体来说,则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工资调整制度。

  虽然2006年的《公务员法》提出“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有关专家表示,真正的工资调查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公务员薪酬改革难题延续至今。

  据媒体报道,工资调查机制已试行多年,但效果并不理想。“企业本身的薪酬情况搞不清楚,各类管理人员的真实工资水平不掌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原所长苏海南介绍改革的困难之处。他认为,公务员系统与企业,不同层级间如何对应,同样难以厘清。

  2014年11月30日,重庆沙坪坝凤鸣山中学,参加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在考场外等候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义

  既然现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在哪里?

2015年公务员新一轮薪酬改革方向最新消息默认分类

  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胡颖廉指出,薪酬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近期审议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这对于公务员工资改革来说,是向前迈了一大步。

  “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后,对于职务不高,但工作年限长、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来说,工资水平或将超过职务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汪玉凯表示。

  据《南方周末》报道,江西省九江县自2013年就试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目前已让至少几百人获益。对于工作年限长的正科级公务员,由于职级从主任科员升到副处级,工资高于正科级的局长。

  “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使之成为多数人受益的康庄大道。”胡颖廉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据了解,未来的级别工资将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差别,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从而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

  有专家透露,按照规划,这项制度2015年底会在全国铺开,同时《公务员法》或将被修改。

第八篇:《2015公务员职级工资调整》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套改工资的办法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2006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2015公务员职级工资调整2015公务员职级工资调整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有梦想的人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

  据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最新消息,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变。中组部研究室巡视员张景虎日前接受人民网访谈解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时表示,该方案于8月29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将以中央文件形式下发施行。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健全 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李斌自去年本科毕业后,在公务员考试中成功“突围”,进入浙江某县级机关。如今他“转正”为科员,处于非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8个级别中的倒数第二级。然而他由于预见到十几年内,他的“仕途”都可能在这个连副科级都够不上的低阶上停滞不动,他开始准备下一轮公务员考试。

  像李斌这样的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60%,受制于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难以升迁,整个仕途生涯只能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最底层的台阶原地踏步,与之相应的是难有太大起色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015公务员职级工资调整文章2015公务员职级工资调整出自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地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制度一旦实施,公务员争当领导的局面将得以改善。简而言之,基层公务员即使当不上处级领导,也有可能享受处级干部的待遇。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最新消息:基层更需要激励

  李斌介绍,自己有一位工作了22年的老同事时常抱怨县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自己却在副科级干部的位置上呆了14年。对于乡镇干部而言,最高可以奋斗个正科级。到了县级干部,绝大多数也是停留在科级,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人,可以擢升到副县级以上。

  一位来自湖南基层的组织部长向经济观察报记者指出,机构规格也决定了该机构中人们职务、级别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如果在一个科级机构,人员最高的职务或最高的级别都达到正科级以后,再激励他们工作奋发向上的动力是什么?基层干部没盼头、没劲头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基层干部不安心、基层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也日趋严峻。”

  他补充说,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的晋升完全不一样。省厅的干部晋升更为容易,至少也可以达到正处,一部分还可以升到副厅。中央部委就更不用说。

  此外,一些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调研员等,已经成为大龄干部或者领导实职转任或者晋升,解决待遇的“虚职”。这衍生出很多新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分析,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仍然是职务与级别对应的制度设计。每个干部都应该由低级别向高级别不断成长,但又只有担任领导干部之后级别才可以提升,为了平衡一些在中层岗位上勤奋工作人们的心态,一些地方就会超配人员。

  据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最新消息,在中国的公务员体系里,职务晋升一向被视为最大的激励,与之相对应的是工资、津贴福利的提升。然而现实是以职务确定职级、以职级确定薪水。

  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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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范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抓培训、促就业、抓征缴、促扩面、抓学习、提素质、抓规范、提水平”的工作思路,为顺利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大培训和转移力度,就业服务工作开局喜人。

坚持城乡统筹、培训服务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以提高就业能力为前提,维权服务为保障,转移就业为目的,把促进就业作为服务民生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逐步做大做强了劳务经济,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一是搞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充分发挥就业平台作用。全面落实对城乡求职人员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扶持政策。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1516人,创业带动就业29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人,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496人。

二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全面落实了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免费就业再就业培训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三是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县编制缺额情况和20xx年进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医务人员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次招聘教师72名,医务人员65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共计:199名。

(二)做好政策的落实和争取,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位,待遇支付到位,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大为提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保持稳定,养老保险扩面稳步推进。

实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征缴力度,强化征缴实效,

1-6月份共征缴养老保险基金3530.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2%。征缴失业保险基金270.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5%。今年以来,我们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截止目前全县参保单位128户,参保职工970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二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2176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21万元(含调待支出275.3万元),为4名下岗失业人员共发放失业保险1.22万元,确保率达100%。

三是全面完成了20xx年企业退休职工待遇调整工作。根据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金养老金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符合条件的2150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补发。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开展,核查享受待遇2579人,未发现虚报冒领现象。

四是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精细严谨。加强稽核工作,是保证基金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的重要手段。截止目前实地稽核6980人,书面稽核2100人,稽核率达到94%。

(三)进一步完善机构,医疗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医疗保险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医保”为统领,突出重点抓扩面,创新思路抓管理,完善制度抓规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积极抓好各项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确保我县城镇职工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能按期完成,我们紧跟市医保中心步伐,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市级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文件,制定了近期工作计划。从20xx年5月16日开始进入缴费基数核定、申报阶段,我们电话逐一通知各参保单位专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医保中心考取数据,发放了基数核定文件和报盘软件使用说明,并现场演示报盘软件操作流程。目前,我县277户参保单位已全部考取数据并上报审核完毕。

二是医保扩面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443人(城镇居民参保工作尚未开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113人;参加工伤保险3046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38万元,个人帐户362万元;参保人员住院报销637人次,支付统筹基金 352万元,支付个人帐户基金38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尚未开始,参保人员住院报销133人次,基本基金支付费用 45万元。生育保险:共征缴生育保险基金40万元;共支付52人生育保险费15万元。工伤保险:截止目前,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42户,参保人数34017 人,征缴基金1548万元,支付基金431万元,享受待遇653人次。

(四)积极主动地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和保险扩面工作

我们今年上半年工作以来进行了大力度的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县范围为内扩大了覆盖面,使广大居民朋友都享受到了政策的好处,分享了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一是积极主动完成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全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78756人,其中今年新参保2016人,参保率达到94%,1-6月份共发放养老金5357523.64 元;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535人,其中今年新参保140人,参保率达到91%,1-6月份共发放养老金147301.67元,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全面铺开了续保缴费和扩面工作。今年3月8日政府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市里下达的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安排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今年的征缴扩面工作从4月1日开始,并精心制定了宣传标语30余条,同时还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形式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截至6月底,新农保缴费人数60257人,个人缴费8864700元,村集体补助人数1642人,补助金额18420元,个人补缴保费人数177人,补缴金额28800元,缴费合计总额为8911920元;城居保缴费人数1891人,个人缴费433600元,补缴人数12人,补缴金额1300元,缴费合计总额为434900元。为了保证参保人员按年及时缴费,我们还安排部署了第二次续保缴费工作,今年的征缴扩面工作在9月底全部结束。

(五)积极探索,不断规范人事工作。

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基本完成。全县256个单位经市局审批共设置三类岗位4464个岗位。其中管理1032个、专技3061个、工勤371个。全县共有3487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岗位聘用。其中管理人员796人;专技人员2394;工勤人员297。经资格审查和按规定程序796名管理人员有25人聘到七级岗位,49人聘到八级岗位,695人聘到九级岗位,27人聘到十级岗位。2394名专业技术人员有1人聘到三级岗位;16人聘到五级岗位;18人聘到六级岗位;53人聘到七级岗位;227人聘到八级岗位;230人聘到九级岗位;248人聘到十级岗位;693人聘到十一级岗位;760人聘到十二级岗位;148人聘到十三级岗位;297名工勤人员有4人聘到二级岗位,47人聘到三级岗位,192人聘到四级岗位,14人聘到五级岗位,40人聘到普工岗位。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书归档的移交工作。移交县委组织部270份;移交县人社局档案室1295份;移交县教育局1922份。

二是公务员管理不断规范。根据长人社发(20xx)24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全县行政机关的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担任科员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经调查摸底,为各行政机关和参照单位对全额事业单位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设置了各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编制了《20xx年度全县行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 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对20xx年录用的6名公务员进行了见习期满考核,填报了《转正定级审批表》,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手续。根据县委安排对全县一般公务员进行了调查摸底,为县委选人用人提供了详实资料。组织了全县198名一般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考试。完成了20xx年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全县 25个行政单位334人参加了日常登记,其中正副处级6人,正副科级139人,科办员165人,离岗退养24人。完成了20xx年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日常登记工作,全县共14个单位103人参加了日常登记,其中正副科级25人,科办员59人,离岗退养19人。及时办理了县人民政府对65人的人事任免事项,其中副县级2人,正副科级61人,独立法人2人。

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为 17名专技人员办理了聘任手续。其中高级11人,中级6人。行文通知了中专、中学、小学、工程、农业、民营企业等6个初评委20xx年度评审通过的614 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名单。并对工程、农业、卫生全县三个初评委264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进行了备案归档。行文批转了省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和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190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其中高级19名;中级141名;初级30名。组织了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全县共报名29人。组织了全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县共报名4人。发放了全县64名高级职称人员20xx年度岗位津贴。

四是工资福利事业改革不断深化。(1)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工资月审批制度。每月审批单位166个,共计6573人;在职人员4946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789人,参公人员230人,事业人员3927人,离退休人员1627人。(2)对我县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计算与发放。经统计,本次我县涉及施行绩效工资的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共计2610人,月增资1172567元,从 20xx年1月至20xx年底共补发32659248元 ,其中全额单位22664976元,差补单位3673392元,自收自支单位6320880元。(3)20xx年度我县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现已全部到岗,经过严格的档案审核后根据相关规定为126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工资进行了确定,并于20xx年3月起薪。我局高度重视,克服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困难,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了新进同志工资待遇确定工作。截止目前,所有工作人员起薪工作已圆满完成。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坚持到龄即退,截止目前共为机关事业单位42名到龄的工作人员及时办理了退休相关手续,其中干部22人,工人20人。

(六)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健全了信访稳定机制,即目标责任、接访(约访)、下访、整体协调联动和领导包案机制;采取了提前介入预防、循序渐进化解、带着感情工作等信访稳定措施,促进了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上半年,共收到案件34起,结案30件,按期办结率90%以上。办理合同鉴证776份。

二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规范劳动力市场执法大检查和以清欠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集中对民营企业和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备案59家,人数 22908人。下乡检查260多次,涉及职工24302人,下达预警通知书30份,整改指令书44份,询问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2起。共处理市委书记市长督办卡31份,接受投诉举报立案105起,解决101起,为1405人讨薪512.96万元,结案率达96%。

二、开展活动,抓好学习,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三、正(社区统计工作总结)视实际,查找不足,争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清醒认识人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劳动者职业能力不高,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职业培训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短缺。弱势层面的社会保障仍然薄弱,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新型农保、工伤保险等重点领域工作亟待突破。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还不扎实。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明确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合作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狠抓全员学习,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争取业务工作进位上档。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借鉴和学习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走产业化、集团化的路子,把有组织劳务输出做强做大。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组织实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三)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民、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上。确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把我县列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

(四)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住院审批制度、建立医保卡管理制度、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准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医保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医保医师资格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医保网络管理全覆盖,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深入持久地宣传和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收取押金和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日常监控,群众监督,建立长效稽查、检查机制,切实提升机关效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我的童年作文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对人社改革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总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在改革中创新突破解难,在发展中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准确、有序、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改革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启动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等工作,在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示范点;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

(一)确保完成主要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其中:各区的城镇每万人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2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90%以上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创业培训4000人次;抓好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区均有 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

(二)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就业工作。完善就业状况动态登记监控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扶持,减少企业岗位流失。做好我市重点投资项目落地的就业跟踪服务,努力将重点项目建设转化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兼顾其他特殊群体,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开展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进校园等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接,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和跟踪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完善农村劳动力信息实名统计制度,重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计划单列镇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保障机制。鼓励计划单列镇建立创业扶持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云龙计划单列镇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 90%以上。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环境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为本市制订相关创业规划及政策提供有效的数据和决策依据。继续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可行性高的创业项目,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创业孵化、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等机制,努力与相关部门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小额贷款,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建立创业就业协会,为创业就业工作者提供多种模式的帮扶服务,为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创业、就业辅导、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工商财务、会议展览、法律咨询等服务。依据《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扶持创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点,为创业人员提供优惠的创业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聘请成功企业家和其他人士组成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志愿服务,及时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在各行业和不同群体中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深入学校演讲、下到乡镇巡展等方式,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范例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范例

(五)抓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定单式、定向式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利用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提高在岗人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群体特点,开拓新的培训组织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并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培训工作的网络监控管理手段,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劳动预备役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与服务水平,力争全年鉴定人数1.5万人以上。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采取送培训和鉴定下企业等方式,对未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实行强制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用工的持证上岗率。

(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摸清城乡各类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并动态维护、科学管理,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载体。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库,帮助企业做好需求分析,积极提供招聘应聘服务,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本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建设“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实现就业率的最大化。加强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树立1至2个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机构。

(七)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家庭服务业培训师资建设,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并依托XX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管理、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标准化和企业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保服务水平

改革重点: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渔民参加工伤保险新路子。

(八)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社保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按时完成年度社保费征缴任务。加大社保稽核队伍的建设,通过聘请社保法律顾问和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按法定程序进行社保费追缴,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征缴任务。委托电信部门开通短信告知、提醒、查询等参保人短信服务功能。做好改制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社保费的清欠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全年全市确保实现“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数全省排名前三。

(九)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做好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收尾工作。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联合经办银行探索新的服务功能,提高征缴效率,按时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年被征地项目、涉及人数和资金测算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整理汇总,完善具体经办规程,确保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理顺市、区经办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下放工作权限,争取省市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持,实现经办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示范平台,每个区按照规范标准至少建设1个区级示范平台,1至2个镇(街)或村(居)级示范平台,提高经办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定管理系统建设,不断规范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未年审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改善社区软硬设施环境,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并结合国家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条例,提高医保政策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进行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部分疾病施行单病种付费。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年审制度,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对医保执业医师进行动态管理,制定激励与惩戒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20xx年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和大病保险工作,为大病患者减轻费用负担。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征缴改革工作。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工作。完善社保卡发行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

(十一)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扩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做好失业监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进一步细化失业人员管理,规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程序,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支付。对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全面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准确做好工伤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采取平时和年终、调查和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工伤、伤残和定期供养人员的生存调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调查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确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做好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动态。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储存工作,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 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推动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全市社保基金数据的市级集中、实时监管。

(十三)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整合养老、医疗关系转移,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加强异地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不压单、不滞留。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改革重点: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政策,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的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

(十四)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指导各区、事业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四级信息化管理模式。继续指导各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工作,指导各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岗位转换、岗位调整、内部等级任职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岗位设置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十五)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公开透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机构信息档案,规范事业单位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检查工作,准确掌握现有岗位聘用的实际完成情况,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行为,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全员聘用制度,科学合理做好事业单位设岗聘用工作和聘用合同备案工作。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以《海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指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为专业技术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在抓好公需课目在线学习的基础上,完善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一批继续教育基地,规范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工作。深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海口的发展进程和需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并做好人事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基础。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录和职位管理,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做好20xx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制,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度。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调研,继续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公务员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严格公务员日常登记、任免等工作,规范公务员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刚要,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乡镇公务员培训及网络在线培训,确保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达100%,网络在线培训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等工作。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有关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及通信补贴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做好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制定和发布符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实际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十九)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和规范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完成20xx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重点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责任制管理,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该群体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理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社区管理体系。

四、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改革重点: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落实省建立的以“三金五制”为核心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率,建立健全实体化的仲裁办事机构。

(二十)有效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目标“五星”考评制,指导各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信息,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效能。完善主动监察的执法方式,尽快开通网上书面审查系统,建立日常巡查检查目标任务管理等办法,将更多的城乡用人单位纳入巡视监察的范围,重点开展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杜绝使用童工、维护女工权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的全市性统一行动专项执法大检查,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行为。全员综合完成年度常规巡视监察,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低于50户/年.人,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低于30户/年.人。狠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查处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宗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力争达到“五星”考评标准。继续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范例来自62名编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招聘办法进行了聘用,较好完成我局所承担的医改工作任务。

(三)规范公务员和职员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20xx年度考核工作,并把好资料审核关,严格控制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二是按照任免条例和处分条例的规定条件,全年共履行干部任免职手续54人次;人大任免46人;办理公务员转任47人,调任23人,开除1人;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167人;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辞职18人,离职5人,开除1人。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务员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全市1674名公务员信息进行了再次完善补充和审校汇总。

(四)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重心下移,以街道(镇)、社区管理服务形式为主,建立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库,组织开展上门慰问活动、茶话会、文体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退管服务活动,让企业退休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目前,我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12140人,其中女性8505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四、认真落实工资福利政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入分配政策,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一)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制订其他事业单位(指除义务教育、医改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XX市批复后,我局迅速部署实施,及时召开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全面铺开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在XX市各县(市、区)中,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上报最早、实施最快,实施从20xx年12月起,进一步提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

(二)认真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从20xx年12月起提高我市义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每人月平均增资1063元,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同时,按照省的要求,对我市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1270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人均每月602元的标准随月发放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有效稳定山区和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850元/月调整至1130元/月,增幅达32.9%,大幅提高了城乡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工会、工商联、行业商会组织成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协调机构,指导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认真对工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协定书进行备案审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实现劳资双赢。

(四)切实加强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7200多人次,为新调入人员和新吸收人员确定工资810多人次,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650多人次,办理转正定级400多人次,为科级以下公务员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层次工资福利待遇套改人员工资变动110多人次。核定审批91名死亡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为符合申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办理申领手续41人。

五、统筹加强培训工作,大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以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重点,以素质提升为核心,不断整合培训资源和改进方式方法,统筹抓好各项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大培训大教育格局的形成。

(一)转变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质量。通过“送教上门”、“校企合作”等形式,不断转变培训工作理念,进一步拓宽培训空间。全年举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班48期,参训人员共3602人次,尤其是今年在我市石狗镇、黄田镇开展的农家菜烹调和汽车美容培训,就近就地开展培训,真正将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做到为民惠民;加强创业技能培训,举办syb创业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503人。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切实提高技能鉴定工作水平,组织各工种技能鉴定46批次(期),发放初级职业资格证书1633本、专项能力证书876本。

(二)加强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结合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年举办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班6期,参加人数5000多人次;专业课培训班1期,参加人数300多人。同时,进一步推广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广东省继续教育学习网”,提高继续教育信息化水平,扎实开展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和审核认定工作,完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工作。

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范例工作总结

(三)加强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积极组织我市公务员参加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举办公务员专题培训班2期,全市2016多名公务员全部参加培训;举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2期,55人参加培训;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参加由XX市举办的初任培训班2期,43人参加培训。

(四)认真办好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成长。根据XX市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协办好“20xx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玉石雕刻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积极搭建培养、选拔优秀玉雕技能人才的平台。我市的方恒、李娟如、贾冠翔、黎瑞林、陈建生、方启生等参赛选手分别获得玉雕技能比赛的一至六名。通过技能竞赛,不断拓宽我市玉石雕刻技能人才培养成长的渠道,提升玉器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玉器产业发展。

六、加强劳动保障维权,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xx大提出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切实加强维权维稳服务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劳资纠纷,妥善处置各类劳动争议,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日常劳动关系监察预警和分析研判,认真排查隐患,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上访事项,妥善化解劳资纠纷。20xx年,共处理来电394起(涉及405人),处理来信31封,立案办理23宗,办结23宗,结案率达100%,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避免重大事件发生。

(二)加强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监察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413家,其中日常巡查379家,专项检查34家,为308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784.9万元。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全年共有410家企业办理了劳动保障年审,有效减少或避免劳动纠纷发生。五是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年发放广东省劳动合同规范文本25764份,办理企业、劳动者劳动合同鉴证111家、1176人。

(三)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切实保护工人的劳动所得。20xx年,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工资支付保证合同58家,到账保证金总额821.91万元;累计共签订219家,累计保证金3181.91万元,最大限度遏制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四)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水平。劳动人事关系调解仲裁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仲裁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99宗(涉及劳动者184人,其中农民工153人),其中集体争议6件(涉及劳动者90人);当期审结案件96宗(其中仲裁调解28宗,仲裁裁决65宗,其他3宗),涉及经济标的558.5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认真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营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全年共办理工伤认定371宗,劳动能力鉴定189宗,准确率100%,行政调解工伤和事故协议赔偿71宗,涉及金额1018.5万元,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批业务18宗,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业务37宗,高效履行部门职责。

七、转变机关作风,部门自身建设和社会形象全面提升

认真抓好各项专题学习活动,切实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开展“承诺、践诺、评诺”,“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指导,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被评为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满意单位。

(二)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围绕“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的主题,扎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 等结合起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学习教育资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观看明查暗访专题片,并开展学习讨论和撰写观后感,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切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积极改善干部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结合我局实际,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标准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购买社保、发放七大节日补贴和一定数额的绩效考核奖,并于20xx年初进一步提高了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同时,为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了学习贯彻“两会”的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机关职工运动会,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

虽然20xx年我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岗位需求与劳动者技能素质尚未完全匹配,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就业工作压力仍然较大。二是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绩效还不够高。三是培训机构规模小、师资缺乏,技能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四是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于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五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任务繁重,劳动争议案件和工伤认定案件居高不下,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维权维稳压力较大。

20xx年工作设想

20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收入分配政策,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就业。紧紧围绕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和就业途径,不断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成效,最大效应促进就业;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

二、拓宽培训空间,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实效。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务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强人才使用、引进和管理的研究,完善配套政策,聚集和吸引人才;组织评选新一批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营造良好人才氛围;办好专场招聘会,多渠道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管理等工作,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和聘用制,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水平;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机制,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

五、认真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做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完善劳资纠纷群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工作,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各方满意、制度健全、分配合理、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

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大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工作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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