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

时间:2024-09-23 21:24:55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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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范文》

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范文

第1篇:我喜爱的体育运动

我喜爱的体育运动是什么呢?在为数甚众的体育运动中,我选择的是篮球。

个头不高的我喜欢上篮球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碰上的。那是初中二年级时,同学们打球因缺少一个队员,便邀请我参加,我答应了。在这之前我连篮球是圆的、扁的都不知道。不过,说也奇怪,那次打篮球我连连投中,我和同学们玩得非常高兴!由那次的投球开始,我就真正的喜欢上了篮球这项体育运动。

蜜蜂和蚂蚁

在以后的日子中,我渐渐地知道了有关篮球这项体育运动的知识。比如说,篮球运动是以投篮为中心,以得分多少决定胜负的集体竞赛性的运动。还有什么是三步上篮啊、打手犯规啊、三分球啊,投篮最好用压腕的方法等等一些有关篮球方面的知识。另外,我还知道篮球是在1891年由美国的一名体育教师根据民间流传的"投进篮子的球"的游戏中发明的。

因为我对篮球运动的喜爱,使我又懂了许多以前我从未知道,从未体验过的事情。另外有一点最重要的,我知道:人要心胸开阔,与人相处要学会忍耐,学会关心他人,因为人是生活在集体中的。

第2篇:我的朋友

好朋友丽的个子不高,短头发,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眉之间的那粉红的美人痣。她是个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女孩。和丽相识是在初一时候,回想刚到中学那天,早到校的同学早已三三两两的结伴上街逛去了,宿舍里只有我和丽两个人。我在整理着我的行李,而丽呢?则是双手枕着头睡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无所事事。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各干自己的事,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丽首先忍不住的找话题了:"这位同学,看你这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家住在哪里?"待我说出我家的住址后,她说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叫了起来:"我家住在某某某,你家离我家很近哩!"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但吃饭回家总在一起,睡觉也要挤在同一张床睡。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初中毕业后她就不读了,进了一家公司工作,而我继续升学。可我们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淡,反而更加深厚了,每次放假回家妈妈都会告诉我:"丽昨天问我,你回来了没有,她叫你回到家后马上去她家。"而我的反应就是丢下行李,跑去她家住一两天,好好的跟她聊聊。希望我和丽的友谊地久天长,同时也希望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一切如意。

第3篇:我的家乡或熟悉的地方

我熟悉的地方是我的母校,我的母校也就是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武宣新龙民族中学。记得那天,我的母亲告诉我,明天就是你上学的日子。怀着既激动又神秘的心情,我走进了我的母校,开始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到能掌握许多文化的小学毕业生,我的老师们又费了多少心血在里面啊!人们都知道,

小学是基础,不管将来要从事什么职业,一切基础都是小学打下的。当我逐渐走向社会的时候,我发现,母校给我的是如此之多,令我难以忘怀而将终身受用不尽!忘不了,操场上,同学围坐一处,一起玩游戏!忘不了,在课堂上,那一位位辛勤的教师;忘不了,同学们在看似漫无边际的你言我语中,撞击出了思想的火花,滋生出了兄弟姐妹般的情谊!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母校的模样记忆犹新。小学所教过我的老师,我还能清楚地记得他们的名字。那几位老师,把全部的心血都投入到我们这些既可爱、又调皮;既聪明、又好学;既懂事、又惹祸;即可气、又好笑的孩子们身上。今天,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和他们当年的辛勤耕耘是分不开的。我要真诚地说一声:谢谢我的老师!谢谢我的母校!运江中心校是我熟悉的地方,也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地方。

第4篇:家乡新变化

虽然离开家乡已有四年多了,但是我常常思念我的家乡和乡亲们。我家搬到镇上后,因为离家乡的路程较远,所以,回家乡的次数就很少,今年春节,我决定回去一趟,顺便向乡亲们拜个年。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

车轮飞驶,驶过了一条条平坦的路,啊!家乡将要到了!高高的远山、澄清的小河、清丽的翠竹,一切都那么熟悉。听说我回来了,乡亲们都跑出来了,这个说到他家去,那个又说到他家去,没有办法,我只好每家都去看看。啊!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家家户户都有了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了,摩托车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各家的房屋都装修得很好,想想当年,家乡多落后,一村人挤在一片荒凉的草地上,一色的破瓦房,家里一样象样的家具也没有,全村只有二叔家有一台黑白电视机,要能看上一眼电视都非常不容易。现在却不一样了,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旧貌换新颜,我的家乡跟城里没有什么两样了。

我要走的时候,乡亲们给我捎上很多好吃的东西,还叮嘱我有时间常回家乡看看,希望我师范毕业后,能分配到家乡去当一名小学教师。这次回去收获挺大的,看到了家乡的新面貌和乡亲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我真的很高兴,我想,回校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扎实的教师基本功,以后,为家乡的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不辜负父老乡亲对我的殷切希望。

第5篇:我的业余生活

我是一名学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喜爱参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我喜欢读书阅报。它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虽然折射出明显的阶级铬印,但也明示着书籍对于我们人类的巨大作用。我爱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爱朱自清的情感和理性,我爱徐志摩的"轻轻的来,轻轻的走",我爱李逵的双斧,我爱血战长板坡的赵子龙,我爱孔孟之道,我爱沙士比亚,我爱古今中外一切知识营养。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我衷爱于网络文明。近来,网络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伴侣。大千世界,无奇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

不有。网络世界,更是超越你的想象,使你折服。信息、网络是21世纪的代名词。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电脑网络是我的至爱。以上这些,就是我的兴趣爱好,它包容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的时间。

第6篇:我喜爱的书刊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1篇《逍遥游》。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己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己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做出真正贡献的创造力呢?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庄子》。

第二篇:《2016年普通话考试30个经典命题说话题目及范文》

1、我的愿望(或理想)

我很小时候就有一个愿望,就是长大后当一名优秀的教师。

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是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有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日,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并且父母都希望我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样就不必再为生活奔波。

其实,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我的一位初中老师的影响。他不仅仅在学习上帮助我们,而且在其他方面也是处处为学生考虑,处处维护自己的学生。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地对自己说,我长大后也要当一名这样的教师,当一个全心全意为了学生的教师。

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并且报名参加了普通话考试,进一步,我将报考教师资格考试。我想,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

毕业典礼发言稿

我希望以后能够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达成我从小以来的理想,作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愿望。

中华魂作文

2.我的学习生活

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这足以说明学习应该贯穿人一生。

可以说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从来不以学习为苦,因为学习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学生时代就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而我也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还记得我中考前夕,爸爸下班回家,买了许多我爱吃的水果,可当时我正在做一套数学模拟试卷,我给自己规定了答题时的间,所以当爸爸叫我快去吃水果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告诉爸爸,我要把这套数学题做完才吃水果。说实话,那时的学习的确很辛苦,因为当时的压力是很大的:上重点高中是有分数限制的,如果在中考中达不到规定的分数,就要按照差的分数用钱来补齐。叫做:“择校费。”而我是一个很要强的孩子,不想让父母为我上学多拿钱,所以当时的我,压力是很大的。爸爸很理解我,也很心疼我,想让我放松一下精神,缓解一下压力,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勉强我,只是把洗好的水果放在了我的桌子上,就悄悄的走出了房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那年的中考中,我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是成功的,学习任务虽然繁重,尤其是在六年的中学期间,但是,对于我来说,学习生活也是非常充实的,在学习中,我不惧怕困难,因为爸爸总是告诉我:办法总比困难多,而真正的困难是没有胆量去面对困难。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生命的强者,所

以每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要退缩的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爸爸的这句话,在我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生活中,这句话一直都在激励着我。

3、我最尊敬的人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读初中时的数学老师。每当想起她,我对她的敬爱之情便油然而生。 古语说的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向学生们讲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还要帮助学生们解除心中的种种疑问,这些都是做老师的责任,而李老师在这些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她上课的方式也很独特,虽然她不是语文老师,但每次上课的前两三分钟,她总像新闻播音员一样给我们读上一段最新发生的社会新闻,或者聊上几句体坛的劲爆消息。按她的话说,学生们就要“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对我们这些整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们来说,简直像是天籁之音,个个洗耳恭听,连平时在上课时经常爱睡觉的学生也津津有味地听起来。在接下来的数学教学中,她把枯燥的公理公式讲得也是那样的有声有色,同学们个个都兴致勃勃地听着,大家积极发言、积极提问,整个教室学习的气氛非常活跃。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李老师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她不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却总是不忘每个星期两三次到我们的宿舍,跟我们谈心、问寒问暖。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打球碰伤了脚,她还亲自帮那个同学敷药和包扎,李老师就是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爱护着我们。 现在我离开我的初中的学校已将近十年了,可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忘不了她,她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人。

4.我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阳光下成长作文,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

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5 童年的记忆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

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的。那时候的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捉迷藏、过家家、上山采蘑菇,爬树捣鸟窝,下河摸鱼虾。这些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特别是下河捉鱼,这是我们最拿手的本领。一有空,我们就呼朋引伴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其实这条小河严格来讲只是一条小水沟!水不深,只没到膝盖,水清澈见底,但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清澈的水已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抓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小塑料桶里。于是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在桶里游来游去了。每一次,我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先把鱼儿搞得晕头转向,再来个浑水摸鱼,于是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回到家总免不了挨大人的骂,为什么呢?因为每次捉鱼回来,总搞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上、脸上、甚至头发上都沾上泥,活象一个小泥人。但即使是这样,却丝毫没有挫伤我们贪玩的积极性。因为小孩顽皮的天性已占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条小河,成了我记忆中童年的乐园。回忆总是美好的。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的时光,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6.我喜欢的职业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初中的一位老师,她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李老师。她对工作非常热爱,对学生也很关心。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时我立志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李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喜欢做老师的时间安排。比如说教师一年有两个长假:寒假和暑假,每星期又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回顾,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的家人。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第一,我会备好课,并且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

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第四,我会说话算话。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相信凭着我的热情和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7.难忘的旅行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还有暑假和寒假,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到达时我才发现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又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跟着同事们去登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了一会儿以后,就没有什么路可以走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山腰,我往下一看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不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几个有经验的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这让我更加的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再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才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派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请来了几个山里人,拿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把我们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8.我的朋友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2016普通话测试话题

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9.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开阔。从上学认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余秋雨的散文。但我最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读就放不开手,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呼啸山庄》、《复活》这样的国外名著,也有《家》《平凡的世界》这样的中国名著,以及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既有神话小说的离奇又有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因此也让我爱不释手。《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和沙僧的忠厚老实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脑海中依然可以清晰的反映出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而感到惋惜。后来,有时间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使自己有一颗宽容博爱的心。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期的开始。当时只是完全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作者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也对当时的社会环境深有体悟,于是在一定程度上,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留下了许多经典的小说给后人,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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