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 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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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一
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16-2017年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定义及包括保险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各档次标准和适用区域详见附表。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70元、1470元、1390元、1310元4个档次。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4个档次(见附表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16.7元、14.7元、13.9元、13.1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见附表2)。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通知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标准执行。

  八、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九、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表: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8月4日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人

地区名称不含“三险一金”
最低工资标准
含“三险一金”
最低工资标准
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3141670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石河子市、五家渠市11241470
吐鲁番市、鄯善县、哈密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乌苏市、沙湾县、库尔勒市、若羌县、阿克苏市、库车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10481390
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托里县、裕民县、北屯市、可克达拉市、双河市9721310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元/小时/人

地区名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6.7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沙湾县、石河子市、五家渠市14.7吐鲁番市、鄯善县、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乌苏市、库尔勒市、若羌县、阿克苏市、库车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13.9托克逊县、哈密市、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北屯市、可克达拉市、双河市13.1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二
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16-2017年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定义及包括保险

 

《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国家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〇〇四年一月二十日

  国家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1993年11月2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废止。

 测算方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M=f(C、S、A、U、E、a)M最低工资标准;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A职工平均工资;U失业率;E经济发展水平;a调整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1)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2)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处罚编辑用人单位将受哪些处罚《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落实情况

最低工作规定落实情况截至2012年8月9日,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这18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调整后的这18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其次是上海(1450元)和新疆(1340元),而江西仅为870元,排名垫底。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前三位的分别是北京(14元)、新疆(13.4元)和深圳(13.3元),而广西(8.5元)垫底。根据各省市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截至8月9日,今年全国已有18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4元……2013年1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有23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统计发现,2012年曾上调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和陕西将于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也将在2013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在这24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1]统计发现,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青海、湖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这23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和陕西自2012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后,将于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上调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陕西由1000元/月上调至1150元/月。而浙江省继2011年4月1日之后也将在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2013年5月1日起,顺德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上调至1310元。从2013年3月1日起,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380元、1220元、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从2013年4月1日起,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1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2.3元/小时二类区域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5元/小时三类区域10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0.7元/小时四类区域9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9.8元/小时五类区域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据网易等媒体报道,进入7月份,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看,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分别为1820元和17元。7月1日,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正式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最高档为每月14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较去年提高160元;贵州省一类区上调为每月1250元;内蒙古一类地区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2]

  自4月1日起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小时提高到16.9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6.6元/小时提高到40.8元/小时。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4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三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2016年1月最新版)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四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8)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政发[2008]5号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6个档次,即670元/月、550元/月、490元/月、460元/月、430元/月、400元/月。二是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6个档次,即800元/月、670元/月、610元/月、580元/月、550元/月、520元/月(各地标准详见附件1)。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8元/小时、7元/小时、6.5元/小时、6元/小时、5.5元/小时(各地标准详见附件2)。

二、适用范围

(一)调整后的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各地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与之有关的待遇。

三、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 “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其它有关问题按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新劳社字[2004]11号)执行。

附件1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2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五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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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六
2013新疆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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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长的快乐作文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 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各档次标准和适用区域详见附表。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不断学习的名言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20元、1240元、1160元4个档次。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210元、1020元、940元、865元4个档次(见附表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15.2元、13.2元、12.4元、11.6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见附表2)。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本通知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执行。

七、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通知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八、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九、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各族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表: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

2013年5月29日

附表1: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附表2: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

3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篇七
新疆01年-10年最低工资标准

乌鲁木齐2015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表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8)

2008-01-22 12:05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政发[2008]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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