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 合同

时间:2025-01-14 05:52:0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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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一:代课教师新政策,2016年代课教师新政策工资待遇改革

代课教师新政策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调研显示,在中西部农村教师中有67.34%的教师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对此,倪健民委员建议,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发展多元化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并建立健全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制度,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题。

  “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民办、代课教师更多的关怀,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教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倪健民委员说。

  我们上世纪80年代中期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小学当了民办教师,从每月10元报酬开始,教书快30年了,为我省农村教育作出了巨大牺牲,现在才给1000元报酬,不够养家糊口。可是和我们同时或后面被招牌到乡农技站和畜牧站的高中或初中毕业生,工作后不久,很快未经过考试,被直接公费送到兰州农校和省畜牧学校学习3年后,转正为干部身份,现在这些幸运儿大多调进县城农业局或畜牧局工作,并且晋升上了中级职称,每月领近4000元工资。可是我们代课教师却没有人关心,多年来政府欠广大代课教师很多了,现在省上财政收入好了,希望王书记和刘省长关心我们,建议省上人社厅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将在农村小学工作25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课教师直接转正为小学或幼儿园公办教师,提高代课教师待遇。这也是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区的一部分。

民办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待遇,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他们。”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赵雪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准备为教师群体鼓与呼。无独有偶,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健民委员,也提出了3个关于教师的提案建议,涉及农村教师和代课教师等问题。

  生于1987年的赵雪芳是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许多民办教师“慕名”找到她反映情况。

  许多民办教师曾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全国扫盲中立下汗马功劳。然而在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安排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绝大多数都已陆续转正。而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尤其是在此之前因各种客观原因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还有相当部分至今老无所养,形成了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

  这些老民办教师的际遇,令赵雪芳代表十分揪心。她专门对1983年前被辞退或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进行了调研,准备在两会上提出《关于解决1983年前离任的民办教师养老问题的建议》。

  “我希望政府能够对1983年以前离任的民办教师情况展开深入调查,根据离开的原因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政策。比如说,能不能把符合条件的之前担任民办教师的教龄视同缴费工龄减免社保医保费用,或给予经济补偿?这样,就可以切实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问题。”赵雪芳代表说。

  倪健民委员的提案更关注代课教师问题。据了解,迄今全国还有近半数的省(区、市)依然没有制定当地妥善解决代课教师以及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致使不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也存在补偿标准过低、民办代课教师需要补缴高额养老保险、教龄认定难等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是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倪健民委员建议,督促各地尽快出台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把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地区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坚决制止“有编不补”违规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临时聘用教师演变成为新的代课教师

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二:2016年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和最新政策改革消息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障有一个大方向,以下介绍代课老师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相关问题
  (一)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
  (四)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三:2016年白城市退休教师工资标准表,白城市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最新规定

教师工资改革一直是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和在职教师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教师待遇低也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今年国家将对教师工资待遇进行调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改革。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彭渤此前在自己的一篇博文中,专门对高校教师的“工分制”作了论述。在博文中,彭渤直言,“工分制”损毁了教师的劳动。

“教学是个良心活,科研也需要精益求精。把教学和科研都简单量化成了‘工分’,一方面是对一些教师劳动的损毁,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大学里的浮躁。教师难以静心,教学、科研都为挣‘工分’而浮躁。”他说。

此外,“工分制”也在无形之中诱导了大学进行成本核算。而为了提高单个课时的酬金,教师会大量压缩投入成本高的课程的教学课时,如实验、野外实习等课程,这也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彭渤坦言:“在‘工分制’的模式下,要求大学选择最好的教师上好每一门课,基本不可能实现。如此一来,学生便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事实上,对于“工分制”的这种质疑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出现。

比如在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就曾宣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师工资将按工作量分配。根据此方案,如果一名教授没有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人员。

而此方案刚一公布,便遭到学院多位教授的反对,反对者的主要意见是:“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有校外学者更是针对此事直言,别把大学办成养鸡场,以为给了饲料就得下蛋。

“在高校管理的初级阶段,高校内部各种机制尚不健全,用这种‘绩效’方式加强管理是有必要的,但如果高校管理走上正轨,教师的责任心也慢慢加强以后,这种初级性质的管理还是否合适,是否应慢慢放开,给教师更多自主权,其实值得探讨。”采访中,陈建新说。

“奖优”与“罚劣”

彭渤那篇抨击高校“工分制”的博文,其实是有一定争议性的。比如在博文的评论中,有人便指出:“大学里有这么多教师,且工作类别相差巨大,如果不用‘工分’,你有什么更好的评价和考核方法吗?”彭渤对此的回答是:“我没有资格提出评价意见和考核方法。这是管理者的事情。”

那么,管理者又该如何考虑这个问题呢?

几年前,彭渤曾先后在澳大利亚和丹麦学习和工作多年。他发现在国外高校,一个岗位是有一份相对固定的收入的。教师在某个岗位就要履行岗位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高校则有义务对其工资进行保障。如果教师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高校可以通过规定程序对其解聘。

“概括地说,我们的制度是一种简单数量化的‘奖优’,即‘多劳多得’,而国外高校通行的则是在严格制度保障下的‘罚劣’。相对而言,国外的制度可以保障教学科研人员在‘不偷懒’的前提下,有一个安心工作的大环境。”彭渤说。

事实上,这种“罚劣”的制度有些类似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高校曾普遍实行的“固定工资制”。正是站在这个角度上,冯大诚坦言,很多高校目前在采用的“工分制”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纵观世界各国高校,将教师工资与工作‘绩效’简单挂钩的可能也只有我们。”冯大诚说,这种模式说到底,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泰勒制”模式。这种诞生于上世纪初的管理模式,便是通过差别计件工资的形式,调动工人积极性,从而提高每个单位劳动的产量。

“需要注意的是,‘泰勒制’模式只适合管理简单劳动状态,而高校教学和科研是件极其复杂的工作,这种模式怎么可能适合呢?”冯大诚说。

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四:代课教师清退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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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清退政策研究

作者:唐梓翔 程赋 赵琳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08期

摘 要 历经二十多年的“代课教师”这一特殊角色,见证了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困境。自2006教育部明确表示“清退”代课教师,清退工作便开始在全国展开,作为代课教师人数大省的广东省政府,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倾注了极大的努力和尝试,采取了代转公、转岗、经济补偿等措施,要求短时间内清退代课教师。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在取得巨大成绩基础上,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依据最近于广东省的实地调查,尝试对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方面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以求为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依据,为新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 代课教师 清退政策 教育公平性 价值导向

基金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我国农村代课教师发展困境及相关政策研究——以广东梅州为例”(项目编号:101005558)。

作者简介:唐梓翔,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程赋,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赵琳,南开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93-02

一、引言

代课教师这一角色是我国1985年停止招收民办教师时的产物。当时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由于公办教师缺编,又加上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和地方财政困难,导致的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因而这些地区师资严重缺乏,故在这些地区的学校中,大量聘用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即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群体由此出现,数量开始大幅增加,在1997年达到100多万。随着形势变化,为保证基础教育质量,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代课教师应该逐年被清退出教师岗位,即“清退”政策。

自2006年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在全国开展以后,解决代课教师的政策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一批为中国基础教育,尤其是为边远贫穷地区基础教育做出巨大牺牲的代课教师群体,理应得到公哈利波特魔法石正合理的安置。但是目前全国各地快乐暑假的手抄报的清退政策并没有统一,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基本由各个省市依据现实条件制定实施。

二、基本政策概述

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五:清退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教师工作及有计划地

清退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5月6日)

粤教人〔1998〕35号

各市教委(教育局)、计委、人事局、财政局:

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工作,几年来将一大批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从而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但是由于一些地方仍存在部分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和近年来滥进代课教师,影响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巩固、提高和发展普九成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力争1998年全省基本完成合格民师转公办教师和不合格民师的辞退以及有关退养的工作,并有计划地清退代课教师及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办教师工作

各市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育厅、计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府〔1994〕17号)和省教育厅、计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两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粤教人字〔1993〕39号)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编委、人事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人员编制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通知》(粤财文〔1998〕6号)精神,贯彻民师工作有关政策和“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及时把合格的民师转为公办教师(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抓紧做好不合格民辞退和老弱病残且教龄较长的民师的退养工作。

(一)关于对不合格民师辞退或办理退养的条件如下:

1.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辞退:

(1)有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除符合退养条件外);

(2)不具备合格学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领取民师工资而不在岗的;

(5)1993年3月27日前不在册的;

(6)教育教学能力差,文化、思想素质低,经参如“民转公”考试、考核不符合转公办教师条件的。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考虑办理退养:

男的55周岁以上;女的50周岁以上,并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或者身体有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且任教18年以上的。

(二)各市要根据粤教人〔1993〕39号文件精神,制订当地辞、退民师政策,对辞退的民师,视其任职期间的贡献、教龄、年龄和身体情况分别发给适当的一次性补贴;办理退养的退养费标准可参考同类公办教师退休费标准,或者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制订退养费标准。今

后要随着退休公办教师增加退休费,退养民师也相应增加退养费,由当地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经济情况提出增加标准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关于有计划地清退代课教师工作

代课教师,是指在1993年3月28日以后学校聘任的教师,这些人员一律不能列入“民转公”范畴。各地每年都要根据师范类毕业生分配情况,有计划地清退代课教师,保证把师范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

借鉴一些市清退代课教师的做法,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 目前可先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请退: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身体有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非本县(市、区)户籍的(不含拟吸收的高学历、正在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

4.不具备合格学历的;

5.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任的;

6.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

7.领代课教师工资而不在岗的;

8.1995年1月1日以后聘任的(各市可根据教学工作的正常需求和师范毕业生的安排等具体情况确定当年的清退年限)。

三、严格把好聘请代课教师关

(一)聘请代课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

1.按本省现行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粤机编〔1992〕250号)和粤财文〔1998〕6号文精神,属于空编,未能调、派进公办教师或师范毕业生,且急需教学人员的;

2.原有教师因事(如产假、病假等)较长时间离开教学岗位的。 代课教师在有公办教师或师范毕业生调、派进或原教师返回岗位后即予解聘。

(二)聘请代课教师程序及要求

1.学校提出聘请代课教师的报告送乡镇教办或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县(区)教育局审批;

2.应聘者与学校双方签定合同,其内容包括:聘期、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政策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报酬等。

3.应聘者必须具备合格学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及能力适合教育教学要求等条件。

四、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将师范类毕业生派遣到教师岗位就业,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在辞退不合格民师和清退代课教师的基础上,把师范类毕业生安排到中小学任教。要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有关待遇政策,使其安心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对所学专业与中小学教育相关并愿意到中小学任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当地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经补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考核合格的,可安排到中小学任教。

贝多芬传读后感

五、加强领导,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按时完成民师工作任务,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和有计划地清退代课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影响较大的工作,各市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教育、计划、人事、财政部门统一认识,通力协作。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认真审查,确保无误。要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被辞、退民办教师和被清退代课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树立勇气,走向社会,早日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民转公”,辞、退民师,清退代课教师和派遣师范类毕业生工作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于7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

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篇六:新教师三年职业规划

新教师个人专业成长三年发展规划

一.现状分析(自我剖析)

大学毕业之后我从一名代课老师到正式成为编制老师,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之久。其间,我得到了一些前辈的帮助,已经从一位教学的“门外汉”开始入门,渐渐感受到了教学的魅力。但因为是新手,我自知没有娴熟的教学技巧,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没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需要学习的地方非常之多。正如大船海上航行需要指明灯,我在新教师成长的道路上也需要正确的引导与规划。

二.自我分析

(一)个人优势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新教师对工作充满激情。

2.为人和善,可以和同事和睦相处;比较亲和,和学生可以走得近。2018年代课教师新政策

3.善于沟通,懂得合作。

4.乐于接受不同意见,虚心向他人学习,取长补短。

5.接受新事物速度快,学习能力强,可塑性强。

6.有骨干教师带领,可以成长得更快。

(二)存在不足

1.非师范毕业,专业素养和知识不足。

2.只任教过单一年级,对小学的系统性知识了解不够,衔接存在困难。

3.在班级管理方面思路不够清晰,班主任工作不够到位。

4.驾驭教材能力,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师语言水平有待提高。

5.教育科研能力薄弱,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方面均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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