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熟婶

时间:2024-09-22 22:28:0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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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的婶子大娘为何凶残嗜血》

农村的婶子大娘为何凶残嗜血

文/马庆云

最近,南方都市报又报道了一起湖北农村的婶子凶残伤害6岁侄子的新闻,这个婶子割掉了孩子的两个耳朵,扔到厕所里边,并割掉了孩子的下巴,这种嗜血程度,并非一般变态能做得出来的。去年,有新闻报道,也是农村的婶子大娘伤害自己的亲侄子的事情,有挖眼的,有拐卖的。我们不得不不问,农村的婶子大娘们为何如此凶残嗜血呢?

除夕那晚,我回老家请叔父辈们吃饭,席间,一位小叔喝多了酒,说了几句让我十分诧异的话:马庆云,你别觉得自己出去了,很牛逼的样子,我们家孩子以后肯定比你强一万倍,你信不?——后代人比自己的堂兄们强一些,本是常态,也顺应中国的发展趋势,为何这位年纪最小的叔叔会说出这种一反常态的话呢?我当时不理解,好心好意请您来吃酒,竟然说出这么唐突的话,自然不温不火地回应了一句:你这心态是病得治啊。

这一句话,搅得血雨腥风,小叔借着咱带来的好酒劲头十足发作了半晌。后来听母亲说,小叔的媳妇也就是我的婶子,也在门外骂了半晌,被母亲挡出去了。老家人的习惯是,万事先站在辈分一边,让小的闭嘴。我便不敢再多言,最终好好的一场宴席,变成一个小叔嚷嚷着自家孩子肯定要比我出息一万倍的闹剧。

闹剧过后,我虽然开玩笑说,感谢叔叔婶子的不杀之恩,但总觉得不是味道。咱虽然说话直接了些,但“我孩子比你强一万倍”这话,难道不是心态上有病吗?如果本文的读者也恰好有农村生活经历,不妨想想,身边有没有这样的婶子大娘,在口头上,一定是希望你有世俗的出息的,但内心深处,是生怕你比他家的孩子成绩高半点的。在农村,相互攀比的心态,远远高于城市。

什么原因?小聚居的农村生活环境造成的。农村都是一个宗族姓氏的几代人小聚居在一个村落里边,基本上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大伙都是立马知道的。在农村生活,是没有隐私可言的。这造成,彼此之间的攀比更加便利。同时,相互认识,免不得产生小范围的窃窃私语,这种半阴暗的聊天方式,更容易滋生攀比心理,同时加剧攀比中的仇恨心理。谁家要是有了点什么好事儿,很多人都是恨的牙根痒痒的,我这句话,断然不是危言耸听。

同是一个村里边住着的,凭什么你出息了,而我不能?大伙因为起点一样,因此,往往在心态上认为,各自的终点也应该相同。这种心态,尤其在一个大家族里边最容易滋生。都是一个爷爷下边的父辈与儿孙辈,凭什么你家过的就比我家好,你家拿的就比我家多?我亲眼见过亲兄弟俩带着媳妇为了五毛钱打的头破血流的。拿大伙的经济能力来看,都已经远远不是缺五毛钱就能饿死的了,但为何还会为这个打呢?症结,正在于这种攀比心态。谁都不想别人比自己强,哪怕是半点。

亲兄弟家庭之间的这种微妙关系,更加剧了这种“嫉妒羡慕恨”的心态。农村的生活环境,为大伙锅边儿碰菜碗创造了条件。城市的生活环境则不同,虽然大伙逢年过节也是走动一下的,但平常,都是关起们来过日子,井水不犯河水,谁家的好坏,都不需要别家介入,且别家也无法介入。这种基本的距离,造成彼此之间的攀比后产生的仇恨心理弱化了。

同时,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恶毒的婶子大娘的原因,还在于,中国农村正在进入一种奇特的中间地带。早年,中国农村安定的根本所在,是宗族制度。一个宗族的大家长,充当了司法、执法等全部角色。这种角色,相对上安抚了这些仇恨心态,让怀有此心态的人不敢造次。现在的农村,宗族家长制度,早已经名存

实亡。大伙虽然依旧表面上尊重村子里边的某些长者,但在关键事务上,是拳头和钞票说了算。在这个前提下,司法因为宗族制度并没有完全消失殆尽,因此,也很难介入农村的日常管理生活。城市邻里之间,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已经是民警途径,而在农村,这种方式,根本上没有普及。

像我叔冲着我耍酒疯这事儿,我就不能找民警用司法方式解决。因为在农村,大家是不理解的。大伙认为,一个家庭里边的事儿,犯不着找外人给评理。评理,很重要。在农村,至今没有独立人格的意识。有问题了,咱评理即可。谁评理呢?宗族的长者。其实,宗族的长者,早已经被架空,起不到任何震摄作用。因此,一些凶残的婶子大娘,一边不惧怕任何的宗族长者,一边又法盲的很。中国很多的传统乡村,是没有一种有效的力量来制约乡村不安定因素的。司法因为宗族制度的存在,而无法有效到达,而宗族制度又因为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早已经形同虚设。

这种制约凶残的权利,出现了真空。加上,农村为攀比提供了更便利的现实条件,行凶也更加直接简捷,所以,出现那么多凶残嗜血的婶子大娘,是必然了。重建中国乡村当年的宗族制度,是天方夜谭,如何加速农村的普法进程,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法的精神,首先是独立人格的精神,半死不活的宗族观念,正是抹杀独立人格的直接帮凶。

第二篇:《高三阅读材料——乡村与文明》乡村熟婶。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如此通俗而深情的话,出现在近日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触动着无数人内心深处的柔情,也戳中了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的软肋。城镇化,一个国家走向发达的必由之路;乡愁,每一个“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共同的精神寄托。将来,我们的“乡愁”何处寻觅?

每天消失80个村落

一棵老树、一间老屋、一出家乡戏,或是一泓碧水……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根脉、灵魂和风韵,每个地方的人也有着独特的“乡愁”记忆,现今在一些地方却被“跑偏”的城镇化列车碾得支离破碎,曾经的美丽“乡愁”变成难以释怀的“乡痛”。

“最近十年,我国每天消失80个村落!最近三十年,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毁灭!”民俗专家、文联副主席冯骥才疾呼,“他们被切断的不只是一段历史,还有世代积淀在那里的特有的文化与习俗、与生俱来的劳作习惯与天人关系、土地里的祖先及其信仰,以及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性’!”更普遍的,在许多地方,城镇化被异化为“大拆大建大手笔,高楼大厦平地起,各种园区扎堆聚,CBD扮靓GDP”,传统文化却一再被边缘化。

城镇化不是消灭农村

“父母在不远游”,这是中华民族千年流传下来的观点,然而在日益紧凑的现代化时代,对于背描写晚霞的优美句子井离乡追寻梦想的人们,却不得不将厚重而浓烈的乡愁装进行囊,将思念寄托在春运时一张薄薄的车票上。

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小城镇人口曾占总人口的27%,至2010年已下降到20.7%。不可忽视的是,在我国进程中形成的三个“剪刀差”正加速农村人口外流:福利待遇城镇好乡村差、收入水平城镇高乡村低、生活条件城镇好乡村差。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破除了这三个“剪刀差”,乡愁才能更有寄托。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城镇化不是去乡村化,也不是要消灭农村。如果农村文明消失了,那么城镇化将是单调的。”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表示,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改善水、电、路、气、房,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搞好居住环境的绿化与美化。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村庄布局。“避免农民房子十年推倒重盖一轮。” 专家认为,要化解“小城镇留不住人,大城市人满为患”,必须以产城融合为基础,注重城镇产业经济的培育,增强乡村地区自我“造血”功能。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和农村合理分工、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宁留空白不留遗憾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酒一样的长江水,醉酒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这是诗人余光中笔下的“乡愁”。但如今现实却是,在狭隘的发展观下,一些农村早已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污染“上山下乡”,河流“鱼肚翻白”,土壤“中毒日深”……这些“后遗症”正加速爆发。 “青山绿水才是美丽家园,千疮百孔的村庄、污水横流的县乡怎能唤起人们的乡愁?”建筑学家吴良镛说。

水泥森林林立、大厦鳞次栉比、“堵城”“雾都”接连出现……一些大城市也已不堪重负。统计显示,全国650多个城市中,有近400个缺水。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高度重 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宁留空白,不留遗憾。”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对记者说,“世界

上最美的城市都是依山而建、依水而建,我们的一些地方削山造城,即便是实现了高度城镇化,环境被破坏掉了又有什么意义?”

他说,生态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尺度,也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尺度。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回到以人为本的本质上去。对于造新城,要从规划角度重新审视,避免破坏生态;旧城改造,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湖泊、绿地等生态系统保留下来!

远去的乡村 赵武松

从小生长在城市,我与乡村没有切肤之缘。在我想象的碎片里,乡村是麦浪滚滚的田园,是炊烟袅袅的土屋,是鸡鸣犬吠的天籁,是父辈们出生和劳作的摇篮。

在我看来,人们怀念故乡,眷恋乡村,更多的是出于对童年时光的怀想和祭奠,对生命中失落的珍贵片段的追溯。家乡的草木,儿时的玩伴,漂泊在外的离愁别绪,都是浓浓的乡村情结,割舍不断,挥之不去。而我,因为父辈来到了城里,自然也就没有儿时乡村的回忆,乡村,对我只是一个遥远的遐思,一个水墨画般的梦幻……

在城市生活的日子,我穿行于高楼林立的大厦,远离乡村,远离旷野,不谙农时,间或也会闹出错把麦苗当韭菜的笑谈。童年的天真,青春的浪掷,成年后的烦恼,都随着岁月的季节静静流淌。偶有机会下乡,也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一个外来的旁观者。因为我知道,乡村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它。

读书分享会

直到三十八岁那年,随父亲去了一趟他的家乡——一个离省城不足100公里,驱车一个多时辰便可抵达的村落。

村子背靠着一座小山,山上的泥土呈红褐色,种满了松树、槐树和枣树。一条泥土与碎石合成的小路,蜿蜒的连接着村外的世界。这是村里与外界唯一交接的小路,不知承载了多少代人的辛酸、喜悦和梦想。可能是因为与城区接壤,这里的风景谈不上清秀别致,既没有城市车水马龙,也没有穷乡僻壤的贫瘠寒碜,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淳朴,那么自然。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微风轻拂,泥土芬香,村头几棵说不清年头的老槐树见证着岁月的沧桑。村后一堆堆金色的麦垛垒摞着农家的汗水和欢乐。房顶上缕缕炊烟讲述着日复一日的故事,屋前摇着蒲扇的老人拉扯着家长里短,散落在田间的庄稼汉在耕犁明天的光景,播撒春天的希望……

记得当时在村口迎接我们的是一位中年人,古铜色的脸上长满了大胡茬,一双粗壮的大手结满了老茧,褪色的灰布衬衫和高高卷起的裤腿上溅满了田间的水渍和 泥印,一副典型

庄稼汉的模样,把一个“土”字写在脸上,刻进骨子里。他看上去年纪与我相仿,父亲却让我叫他“栓叔”。父亲告诉我,村里人很讲究辈分,虽然 父亲是家族中的年长者,但由于辈分较低,我所见到的与我一般年纪的乡亲,居然都称父亲为“兄长”,而我却一律得叫他们“叔叔”或“婶婶”。这是几千年沿袭 下来的家族家规,没有人可以改变。随后,栓叔带我们去看了他承包的水田和鱼池,又去村西头的山坡上磕拜了长眠于故土的长辈。

父亲十几岁就应征入伍,离家远走,后来他的亲兄弟和亲姐妹也先后进城学艺谋生。在家乡,老一辈亲人已先后逝去,原有的老屋也早已不复存在,对他来说,家乡本该没有太多的牵绊,唯有放不下的是他那份与生俱来的乡情。

听说父亲回来了,十几个我叫不上名字的乡亲都挤在栓叔家并不宽敞的堂屋里来看他,看得出,父亲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乡亲们都很尊重他。父亲坐在堂屋中 央的木条凳上,如数家珍的叫着他们的小名:“砖头”、“瓦铄”、“憨砣”、“三狗子”……这些名字咋听起来很土坷垃的感觉,却又很有趣。后来才知道,村里 的上辈人在后生们出世的时候,就有意识的给他们起了一些“贱”一点的小名,寓意以后走到哪里都会无病无灾,好管好养。乡村熟婶。

村里人十分热情,客至拱手相迎,连我这无名小辈也被看作“稀客”,视为“上宾”,席间以鱼肉相待。饭桌上,父亲与乡亲们谈笑风生,从村官的选举到去年的收成,从谁家盖了新楼房到谁家的男人在外打工,谁家的孩子考取了重点大学……似有说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

父亲虽在城里生活了几十年,至今乡音不改,听着他与乡亲们用浓郁的方言对话,我感觉特别有韵味,特别亲切。这个时候一句熟悉的乡音是最好的“见面 礼”,能立刻滋润心田,引起共鸣,拉近因地域而产生的遥远距离,远远胜过任何物质的馈赠。相比之下,我那正宗的“汉腔”显得有些生硬和逊色,与这乡音格格 不入。所以,我更多的时候是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乡亲们的问题,不是我不善言谈,而是不忍心冲淡这浓浓的乡情、乡音……

在乡下,我是城里人,而在省城,我一直把自己看作异乡人。记得刚到机关的那年,我曾经为听不懂来自各地的方言而苦恼,为没有自己的“老乡圈子”而失 落。听到身边同事见面时的方言对白,常常让我处在“莺歌燕舞”的包围中,说真的,我渴望有自己的家乡,渴望能说一口地道的家乡话……

晚饭后,我们要赶回城里。栓叔将一包自家树上种的枣子塞在我手里,送我们到村口。这时,寂静的村庄已经燃起了灯火,温柔的月光轻拥着大地,远处传来几声犬吠,草丛里不知名的昆虫阵阵呢喃。这个夏夜,乡村的精灵都在以它们独有的方式证明着自己才是夜间的主人,而我,不过是偶尔驻足的游子,即将离去。

月色下,栓叔拍着我的肩:“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父亲的家乡,也是你父亲的“根”,你就是这“根”下的“根须”。不管你将来在哪里,都不要忘记它,都要回来看看。”听着这番话,我突然感觉栓叔是那么“洋气”,那么时髦,那么可亲可敬。从那天起,我知道了我也有自己的乡村,自己的根。我在心里埋怨父亲:为什么不早些让我知道,为什么不早些让我回来。

回省城后,对于养育过父亲的乡村的牵挂一直在心底延伸。这种牵挂已不限于零距离的走近它,而是渴望了解它的民风、民俗、民情,了解它的厚重的历史和未来的发展。终于,在当地同行的帮助下,我从一本县志里了解到乡村深厚的文化底蕴。这里曾是一片地灵人杰,

菁英荟萃的热土:春秋战国时期的俞伯牙遇知音钟子期在这里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明兵部尚书戴金,清康熙皇帝之师熊伯龙,清代大书法家宗彝,现代书法大家王南舟,汉剧表演艺术大师吴天保、陈伯华,独臂将军蔡树藩,红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张执一,中国的“保尔”吴运铎,“两弹一星”功臣朱光亚都先后从这里走出……

这是一座普通的村落,一个楚文化的缩影。

前年的一个夏天,我携妻女回到乡村将相和的三个故事。时隔几年,乡村惊人的变化着实让我瞠目,与我第一次见到的情形恍若隔世。原来尘土飞扬的泥泞小路早已不见踪影,京珠高速、汉蔡高速从乡村的周围交叉而过,一条柏油马路贯通村头村尾,以“知音故里·莲花水乡”为文化主题,展示当地习俗民情、文化风貌的民俗文化区已初见雏形,乡村周边正在自发形成一种由农民利用自家院落,依傍的田园风光和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市民前来吃、住、游、玩、购的旅游形式,当地人通俗地称之为“乡村休闲游”。如果说多年前的乡村记载了我蹒跚的脚步,眼前的这座村落真的呈现出“戏剧性”的变化,充溢着现代乡村的气息,让人叹为观止。

我多少有点失望。也许,我想要寻找的是土砖瓦房的憨厚,想要看的是粘有泥土的小路,想那存于心中久违的质朴……这样的要求,对于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乡民们是不公平的,他们祖祖辈辈努力摆脱的不正是黄泥巴土砖房么?

在钢筋混凝土中呆腻了的我试图找回乡村的记忆,黄土下的乡村却开始朝都市化的方向迈进。是我步履来迟,还是乡村与都市“接轨”的脚步太快?无论怎么说,记忆里亲切的乡村已远去,尽管栓叔还是那么热情,尽管乡村还有曾经的风土人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栓叔家的红砖平房已经被四层楼房取代,房内现代家用电器一应俱全,一楼开了一个出售零食的小门面。见到我们一家三口,栓叔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连连念道:“好啊,城里的媳妇来了,城里的大学生来了……”说着端上了三碗绿豆汤,冰凉的,清甜的,一碗下肚,顿觉神来气爽。妻子也拿出一些捎带的补品和烟酒。栓叔责怪道:“城里的人也这么俗气啊,现在我们这什么都不缺,只想你们经常下来走走。”临走时,栓叔又从里屋拿来一小篓鸡蛋:“这是自家土鸡下的蛋,虽说不值几个钱,但你们城里人吃不上。”接过蛋篓,我看见不少鸡蛋表面还沾有血渍。

都说“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多么希望乡村有条能够带我回家的路啊。而今,曾经的乡村恐怕永远也回不去了,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迷途的拾荒者,游走在城市的街头,最后只能把救助的目光投向远方,更远方,幻想那遥远天际的绿洲……

我常常想,城市是找不到“根”的,却衍生了无数“根须”的。我问自己,远方在哪里?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呢?那片葱郁婆娑的树林呢?那牧童牵牛赶羊的吆喝呢?那村姑飞针走线的身影呢?一切似乎还在,一切又都找不到了。

走出村落,站在高速公路与乡间小径的交汇地,一阵清柔的凉风裹着醇厚的泥土气息拂面而过,芳香醉人。而我心里却布满了愁怅:好不容易找回的与“根须”的我关联的乡村,已将渐行渐远,失落在城市的风景里,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味道……

远去的乡村

文 / 李汉荣

⑴小时候刚学会走路,在泥土的田埂上摔了多少跤?我趴在地上,哭着,等大人来扶,却看见一些虫儿排着队赶来参观我,还有的趁热研究我掉在地上的眼泪的化学成分。我扑哧一笑,被它们逗乐了。

⑵现在,在钢筋水泥浇铸的日子里,你摔一跤试试,你跌得再惨,你把身子趴得再低,也决然看不见任何可爱的生灵,唯一的收获是疼和骨折。

⑶即使你在田野里追赶一只老鼠,也能到达一首诗的附近——离老鼠洞不远,是被野草掩护的蛐蛐的琴房,正在演奏《诗经》里的某个曲调。

夏洛的网读后感50字

⑷菜地里的葱一行一行的,排列得很整齐很好看。到了夜晚,它们就把月光排列成一行一行;到了早晨,它们就把露珠排列成一行一行;到了冬天,它们就把雪排列成一行一行。那些爱写田园诗的秀才们看见了,就学着葱的做法,把文字排列成一行一行。后来,我那种地的父亲看见书上一行一行的字,问我:“这写的是什么?为啥不连在一起写呢?多浪费纸啊?”我说:“这是诗,诗就是一行一行的。”我父亲说:“原来,你们在纸上学我种葱哩,一行一行的。”

第三篇:《农村应酬称谓》

称谓(俗叫称呼)应该可以说是“见而礼”,对于称谓,自古以来有较为严谨的规范。但又古今不同,雅俗有别。所以,称谓的讲究,在各类交际酬世应用文里,是最重要的基础知识。如果称谓不当,往往一格之差,一字之错,就会造成误解,闹出笑话。即不礼貌,又不得体,实是礼尚往来中之大忌。今天,即有老套称呼,也有许多新式称谓。现介绍于下。

一、动问称谓

称问人姓曰:尊姓(或贵姓)自称曰:“小姓某某”

称问人字曰:尊字(或尊别、宝号) 自称曰:“小字某某”、“草字某某”

称问人名曰:大名(或台甫)自称曰:“小名某某”、“贱名某某”

称人祖父曰:令祖 自谦称曰:家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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