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自从认识了孔乙己,我便时时感受到迅哥儿的目光如利剑般卐刺扫我,审视这个世界。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与其局限于讲孔乙己是被封建科举迫害的小人物,不如将眼光放到周围的看客上。对于外头的短衣帮来说,孔乙己当真是个异己,满口之乎者也,无金钱无地位。他们崇敬长衫主顾什么——当然是满身的铜臭、令人生畏的地位。对于短衣帮来说,知识若不能换来金钱、一口饱饭,便是无用的。我们总说,读书为了给国家做贡献,谋出路等等看似“伟大”的理想,但讲白了,就是找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孔乙己空有满腹经纶,但却不能吃饱饭,赚多钱,做不了真君子也不愿做小人,便叫人嘲讽,便显出了知识分子的局限性。这是极现实的。极多人满腔热血试图不枉此生,最后却又慨叹生不逢时此生了了,发现不读书的人混得如鱼得水,又愤气迷茫,所得的知识又有多少能用来吃饭的呢?大多是聊以自慰罢了。周遭的人不都是这样吗——“钱还没xx赚得多,还大学生呢”“就这分数?还是在广州读书呢”好笑吧。
所以孔乙己一开口,店内外便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你要说这孔乙己“迂”,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遇到短♫衣帮讥讽偷书一事,只会懦弱无力地反驳:“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最后被打断腿的时候,也在维护最后的尊严:“跌断,跌,跌……”这幅出尽洋相的姿态,无力的说辞,令人心生厌恶。他既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这不是活该落魄吗?在咸亨酒店里,孔乙己就是笑话,他每天上演着喜剧,可缺了他,地球还是照样转。他不仅“迂”,还“蠢”,偷东西居然敢偷到丁举人家里去……这简直是不学无术的人间喜剧!
事实是这样的吗?大约的确不止这样。
当我沉默的时候,我感到充实;当我开口,便感到空虚。孔乙己的之乎者 ッ也,对于短衣来说没有意义,不读书他们也有营生的技能。所以孔乙己讲这些文化ญ,在他们眼里就成了“迂”,鸡同鸭讲。就像我爱看鲁迅作文吧,爱听政治,爱讲古怪的东西,我想对外表达这些东西,那些不感兴趣的便听听就算,我只能带来一些快活的空气,有时甚至不能泛起波澜。我敬为至上的知识,却无法与他人共鸣,只能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想到这些,我就涨红了脸。孔乙己何尝不是这样?他考“我”茴香豆的“茴”字,我却不屑一顾,孔乙己的知识只能在他内心里使他安慰罢了,对外也只能带来快活的空气。他却不服,偏偏去偷丁举人的书籍和笔墨纸砚——他也许认为丁举人这种满身铜臭的权贵不配。小人物的盛气给他带来了麻烦,他被打断了腿。这样的行为更使人厌恶了。生活里总有那么一些荒诞之人,开口便使人发笑,我却不认为他是哗众取宠,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只是我不明白罢了。于是便当成喜剧来看。
迅哥儿总是将现实的、无价值的东西拆开来给我看,而这常常使我发笑却无可奈何。大家都在笑,我自要跟着笑的,我不想做那个异己。
文章的“我”就是一个温酒的孩子。以孩子的角度叙述,便使人没有顾忌地去读——因孩子只会讲真话而不主观歪曲事实的。所以孔乙己常靠近孩子,他的知识也只有哄小孩的用处了,他的善良在小孩中体现,他最后的窘迫也甘在小孩前体现:“多乎哉?不多矣。”
“我”是一个小伙计,别人总见到孔乙己“迂”的一面,“我”却能看见他守信的一面。“我”不够“精明”,不能侍候长衫主顾……掌柜见我附和着笑孔乙己,也绝不责备。我甚至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我被陷入钱眼的掌柜同化,被周围麻木不仁的看ม客同化,从头至尾,我便是看客。世界笑,我也笑,我不愿做异己,于是埋没于人群。人人在牢笼中,人人都在笑,牢笼外的人,也在笑。
我在人群里营营叫,眼一横,我即为至高无上的神,怎会被打倒?
我的快乐在他痛苦之上,怎会被打倒?
从此,快活的空气中没有了孔乙己,黑板上也没有了十九个钱。我也再没有资格去看这一出喜剧了——只因它是“孔乙己”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