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出我的心头爱
能让我放在心尖尖上的东西,那一定是我“亲爱的崽崽”——吉他。
它的身材算得上挺拔,棕红色的外套,几根金色的弦从粗到细排列着;但是它的身材却并不匀称,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啤酒肚,罩了一点金棕色,然而在我眼里却是十分可爱。
俗话说得好“一段旅 シ行的结束,就是另一段旅程的开始。”那时候我正为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漫漫旅行——扬琴十级而闷闷不乐、心里空空,“吉他”散发着它耀眼的光芒抢夺了我所有的视线。还记得我第一次背着它骑着自行车飞奔回家的时候,清风徐徐,即便是路边☠汽车扬起的灰尘也遮不住我满眼的笑意……
我拿琴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坏了这个,弄坏了那个,珍惜的很。我轻轻把它平放在腿上,用光亮剂喷在琴头的两侧,仔仔细细地擦拭着,手指无意间轻轻拂过琴弦,那悦耳、空灵又通透的琴音便在耳畔回响……“吉他”这个乐器果真是怎么弹都好听!
我从最开始的一个音一个音往外蹦到可以顺利弹起音阶,也只用了半天时间。在老师那里上完课,我每天都要练得十分熟练才肯放下。妈妈常常调侃我“要是像每天练琴一样专作文注努力,你的学习成绩一定可以稳在前五名。”的确。学习ก和练琴比起来,我对学❦习的努力程度确实不如练琴的十分之一,我想大概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和感兴趣吧!
有一段时间最难熬,可以说非常痛苦。那就是——手脱皮,起茧子。
刚刚开始时,左手指尖由于要一直使劲按琴弦儿,每次都有一个深深的印子。粗的琴弦还算好的,细的琴弦就好像要将手给割破一样,久而久之便一直红肿着。拿东西都有一种火辣辣的疼痛感,一点都不敢使劲,抓起来的东西最终就十分完美的如同沙子一般,从我手中悄悄溜走了。即使是这样,ϟ我也在坚持练琴,因为我自己知道,要是把手给养回去就再也起不了茧子了,而且还会再肿一次,那得多痛啊!
就这样,我用壮士断腕般的心志练琴,虽说是十指连心,我按琴弦的手指痛得真可以用肝肠寸断来形容了;但当流畅的乐音配上我还算优美悦耳的歌声,真是“此乐何极”!
我是一个喜欢分享的人,我想让身边的朋友都了解我,和我一样喜欢我的心头爱。所以,今天我晒出了我爱的它——吉他。当然,我也很想听听你的心头爱。可不可以分享给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