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史1500字作文

时间:2024-12-29 03:47:2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篇一:我的读书史】

何日何时开蒙读书,我早已无从记得,又似乎也并未正式或不正式地开蒙过。因为,对一户老人多病、儿女众多、须勉力维持生计的农家来说,所谓开蒙,本就不在生活预算之列;又或者,他们满是柴米油盐的头脑中根本就没有诸如“开蒙”此类的语汇。既 ☺无源头可循,“史”便不知从何续起,所以,面对《我的阅读史》这样堂而皇之王道十足的题目,我不免内心惴惴甚至惶恐了——头重脚轻根底浅的家伙,少来聒噪!——总畏人言。

最初读到的文字算不上书,应该是街面上大大的《毛主席语录》。依稀记得,四五岁光景时,家兄肩负看孩子重任,便领我到街上去看“毛爷爷”。街上的“毛爷爷”好多啊,隔几步路,就会在墙上看到一个,有半身的,有全身的,有坐着的,有站着的。我很稀奇:这些“毛爷爷”咋都一个模样呢?还都跑到了墙上去?我们从西头走到东头,再走回来。其间,哥哥便指划着墙上的字教我念:“备战备荒为人民……”我自然是不认识,可也跟着模糊不清的念。其实,今天想来,哥哥有好多字也当是不认识的,毕竟他才大我两岁;不过,听别人说得多,自然就会“念”了。这好像就是我读书的源始,然而实在不像读书样子,称为念书都很勉强——但也只好如此。

七周岁,上了小学,我终于可以自豪地说,俺开始读书了!语文课本第一课我印象深刻,是“我爱北京天安门”,配着大大的漂亮的插图。记得那时的课本设计就充满了人性化理念,有好多好多的插图,可以供我们不断地品头论足;也记得那时的书本里控诉地主反革命恶行的内容挺多,插图里的地主反革命们个个生得很不体面,歪瓜裂枣的,叫人看着不舒服。我们都是怀有朴素阶级感情的好孩子,自然不肯向坏蛋们低头,于是书本里的地主反革命们便被反复涂黑、反复打叉,直至无从辨认。我们伸张了正义,自然得意洋洋,可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那书……那书——早已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读了。

十二岁,不知怎的,我居然考上了高青一中的初中班,要到县城去上学了。当时,这在家里、村里似乎还是一件颇不小的事情。而它对于我的意义是,从此,我的眼前有了一个山高水长的广阔新世界。

在高青一中读书的日子究其实并不新鲜,因为图书室的书也并不多,初二没读完,我就借不到自己想要读的书了。于是转到别处去。那时班内有一个家境殷实的同学,常常带到班里一摞一摞的连环画,这图文并茂的小书那叫一个生动!我们许多人于是常常用饿得发蓝的眼睛盯着他,他却好像并无知觉。最终,煎熬不住,我便很没志气地以替他值日、打饭甚至写作业为代价,换来那散着油墨香的一本本小书,一解相思。

其时还有一段读书故事,印象弥深。不记得通过何种途径,我偶然见到了一本叫做《新村》的杂志,那主要是面向农村发行的,但它的文艺版内容相当丰富,更重要的是,它最末版块是长篇连载,足足十几页!就在那儿,我几乎看完了梁羽生的整部《江湖三女侠》,看了《七侠五义》。ซ十四五岁,正是少年人爱做梦的年代,而侠义英雄梦几乎是每个男孩子都无法拒绝的。为此,我将自己的饮食由细粮换成粗粮,甚至缩减口粮以满足买那每本两角的《新村》的需要。为了不至于糟蹋了好不容易买来的书,我将里面各种内容统统读过,当然免不了有很多“水稻防虫有新招”、“如何维修拖拉机”之类,奇怪的是,我居然也看得津津有味。

十九岁,我师范毕业工作了。有了固定收入,自是“俸去书来”,或洒满阳光的午后,或清风悄拂的黄昏,一杯香茗作伴,读书的日子变得惬意。工作经年,各种书“落落大满”,心下亦颇自得。然而,就在前不久,整理书架时我竟悲哀的发现,如随园主人所说,好多书已是“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矣。我心下大痛,吾莫不是亦属“书非借不能读也”者哉?

反躬自省,时日是过于逍遥了。好在,了悟尚早,还可再做“仗剑少年游”。老骥伏枥重发愤,三秋桂子伴书香。阅读再从今日始,又何如?

【篇二:我的读书史】

张腾岳的一句话我很欣赏:“知识,不一定改变命运;但读书,一定会改变一个人。”因为,我就是通过阅读改变了自己的一个人。

小学,我是在我们村的村办小学上的。当母亲握着我的小手进入那用土坯垒成的教室时,第一眼,我看到的,是第一排长条桌上摆放着的几本皱角的书。不知是对书的喜爱还是什么原因,我选择了桌上书最多、摆放最整齐的一个大姐姐旁边坐了下来(当时,那学校只有两间教室。好几个年级的学生在一起上课。学《教育学》以后,我才知道那就叫“复式教学”)。

由于我的母亲也在那小学教书,所以,学前班的我便可以跟着四年级的一起上晚自习。下午放学后,我回家匆匆扒几口饭,拿上灯就往学校跑。那时候在教室里用的灯都是自己做的。拿一个用完的海鸥牌墨水瓶,在盖上钻一个眼儿;把废旧轮胎上的气门嘴(拔掉气门芯)穿过去,用上面的螺丝固定好;再将一根棉线从气门嘴的洞里穿进去;浸好柴油后拧好盖就可以用了。

那时候的晚自习,是没有老师讲课的。学生可以做作业,也可读书,也可以睡会儿觉(好像只有我有这特权,不过,睡觉是不经常的,大部分时间我在读书,因为我上幼儿园没有作业的)。

点上母亲为我制作的灯,如豆般大的灯火飘忽着,上面冒着淡淡的黑烟,灯芯处还不时噼啪作响。灯火下面是尺把大小的亮处,我便把书放到那亮处,双手压着。头是断然不敢伸到那亮处的,一是因为那样能挡住灯光,二是容易烧着头发。我有好几次就是这样把头发给燎了,当时还闻到一股烧焦鸡毛的味道。不过,从那时起,不知是因为灯还是书,照亮了我记忆中暗淡的童年。

我向大姐姐、大哥哥借来他们的书看。开始的时候,我看的很快,因为看不懂字,我只看里面的图画。渐渐地,我能读一些文章了。《要下雨了》是我最爱读的课文之一。有几天晚上,我都是读那篇文章的,到最后,几乎背下来了。我记得那一节语文课上的就是《要下雨了》,语文老师的嗓子不舒服,他便让我读一遍文章。我用颤抖的双手捧起课本读了起来,中间没有一次¿失误,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读完后,语文老师带头给我鼓起了掌。我激动地双面通红,不停地吞咽唾沫。要知道,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那么多人一起给我鼓掌。

从那以后,我便痴迷起了书。

上课时候,老师给高年级的讲课,我们便申请到院子外面去读书。太阳懒懒地挂在天上,我们背对背靠着,坐在小麦秸上,大声地读着课本,从第一课到最后一课。遇到不认识的字,都统一读成“啥”。比如,“新疆吐鲁番有个地方叫葡萄沟”我们便读成“新啥吐鲁啥有个地方叫啥啥沟”。那时候,我曾痴痴地想:用这种方法,五年级的书,我照样能读!

我上厕所的时候特别爱看书,这是最让家里人看不惯的。我拿着一本书进去后,非得把那本书看完才出来。父亲母亲为此经常到邻居家上厕所。当遇到邻居家厕所正好有人用的时候,父亲便折回来大骂:你这拉屎半年的东西!尽管如此,我这习惯也坚持到了现在。不过我已不是根据书的长短来调整上厕所的时间,而是根据上厕所的时间来调整读书的时间了。

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的书,我都摆好放到好几个纸箱子里面,总是觉得舍不得扔。我更不会卖书,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卖书是最没有出息的事情。

以前,我总是在考虑读什么书,工作以后,我经常考虑怎样读书。在这方面,郭老师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她经常向我推荐书。《名作细读》、《孙绍振如是解读作品》、《文本解读与意义生成》等都是她介绍给我的。

还记得从网上购得《名作细读》时的情形。我也是激动地双手捧着那书,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口气看完了将近一半的内容。

我不敢说是书改变了我的命运。至少,书能使我的脑袋不“空”。书曾经照亮了我记忆中暗淡的童年,同样,书也必将照亮我以后的生活。

【篇三:我的读书史作文】

读书是最美的姿态,让我们将这种姿态继续延伸下去!

---题记

书,是人生健康的堡垒;书;是我永远的快乐伙伴;书;是我不断吮吸知识的源泉。书是我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的生活因书而美,因书而精彩。我想我这一辈子也离不开书了。

时间如飞箭,转眼间我已十三岁了。在这十三年中,只有书永远陪着我。我也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让我认清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让我奋发前进,直到达到自己的目标。书,我的知心朋友。

小时候,我就对书非常感兴趣。上幼儿园时,我就喜欢听故事,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故事书,尽管我那时还不识字,但却对书有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喜爱之情。我若想听故事,就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听,从而对书有一种依赖之情,晚上不听故事都睡不着觉。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改也改不了了。

我记得,我当时看的是《365页,故事》,书中的个个小故事虽然篇幅不长,但讲了很多的道理。这本书用一个个小故事启发着我,用一个个小人物指引着我,从而对我的读书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犹新:那是一天下午,小马要驮着粮食去磨坊磨面,一条小河阻挡了他的去路,这时老牛伯伯来了,老牛伯伯说:“过去吧,这水不深,才到我的腿肚子。快过去吧!”小马刚要迈脚,树上的小松鼠叫住了它说:“你找死啊你,这条小河去年才淹死了一只小老鼠。”小马又停住了脚步。正在小马犹豫不决的时候,山羊奶奶来了。山羊奶奶说:“行不行,你自己试一试不就就行了吗?”小马先走到河的边缘,用脚先试试,才到自己的小腿,小马再走到中间,又到了肚子,最后小马终于安全过河,朝磨坊飞奔而去。从这个故事中,我深信不能道听途说,只有亲自试一试,才能达到目的。

到了小学,我看《作文书》、《伊索寓言》、《绿野仙踪》……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绿野仙踪》。作文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姑娘多萝茜的故事。多萝茜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从而使多罗茜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在路上她遇到了好多朋友,如小狮子、小狗、稻草人、铁皮人……每个朋友都有一个感人而说不出的故事。在路上这些朋友帮助着她,除此之外,她还遇到了很多恩人,如鼠王后、甘林达女王、东方女巫、北方女巫……然而也有千难万险,领我记得最清楚的还是那一次,他的好朋友小狮子被坏人抓去了,这时,多罗茜她们便计划着要去救小狮子。困那个小狮子的人非常厉害,是西方女巫,她分别派了很多厉害的部下抓多罗茜,但多罗茜她们绞尽脑汁,想出了各种办法,她们齐心协力,终于战胜了女巫,救回了小狮子。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正义永远战胜邪恶,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面对前所未知而又漫长的人生征途,又有了坚定的信心。

到了初中,我可就要不是那么好打发了,不是几本书就能解决的。我的书瘾一上来,看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无论爸爸多忙,只要我没书看,就拽着爸爸带我去买书看。爸爸又给我买了《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繁星·春水》……我看了《爱的教育》后,启发甚大,这本书的主题是“爱”,写了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儿的故事,全书共分为三部分:安利柯的日记、安利柯父母的教子篇、老师讲的九则故事。这本书赋予了我们这些青少年更多的社会责任感,让我们不畏千难阻险,勇于进取。让我知道了:“人吾人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过,最让我喜欢的还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启发,让我深信:“只有从逆境中走出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那是一个叫保尔·柯察金的人的经历,他曾经当过洗碗工,童工……他出身贫寒,但他自强不息,虽然长了一场大病,但是他不向病魔屈服,勇于向病魔战斗,百折不挠,奋斗到底,最终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有《繁星·春水》,这本书是赞颂母爱的,让我明白了要记住父母的爱,启发我要有孝心,要好好学习,不忘父母的爱。

书∞,让我永远也看不够,它为我的未来铺了一条光明大路,使我乘着船在知识的海洋里翱翔,拿到钥匙,打开知识的宝库,吸吮知识。

我的生活因书而美,因书而精彩,我要将这种姿态继续延伸下去!

书,我永久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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